党课讲课稿: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 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同志们: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一以贯之、与时俱进的深入思考和实践推动。他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当前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的二十大明确强调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三不腐”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关系到党执政的合法地位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部署。当前,腐败现象依然持续存在,“三不腐”机制的实践推进与理论研究依然任重道远。一体推进“三不腐”既是我国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战略性举措,也是我国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的中国智慧和方案,堪称古今中外反腐败治理的伟大创举。借此机会,我讲几点体会,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准确把握新时代党内“三不腐”体制机制的特征
“三不腐”体制机制,就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简称。一体推进“三不腐”,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期实践中总结提出的原创性理论,它深刻揭示了反腐败治理的基本规律,彰显了党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三不腐”体制机制将反腐败和监督纳入从严管党治党全局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明确“三不腐”机制的内涵,是开展“三不腐”工作的前提条件,是规范从严治党的发展与延伸。“不敢腐”是基本前提,强调“不敢腐”是惩戒警示,侧重于高压震慑;“不能腐”是根本保障,强调制度规范,侧重于防范治理监督;“不想腐”是防线,强调素质觉悟,侧重于提高思想素养、提升自身免疫力。透过现象看本质,一体推进“三不腐”在逻辑本质上是一个层层递进、互为补充完善的系统,是腐败治理内外部因素协同配合的过程,体现了反腐败工作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的逻辑演进。
(一)“三不腐”体制机制呈现静动结合的有机统一。“三不腐”是新时代党反腐败斗争的战略目标。从静态的层次划分来看:“不敢腐”是初级目标,主要侧重于针对腐败分子或者准备实施腐败行为的人员;“不敢腐”以高压惩治手段,对腐败分子或者想实施腐败行为的人员进行严厉震慑,使其及时收敛或者压制住腐败念头,从而实现对腐败活动的控制。“不能腐”是中级目标,主要通过织密制度笼子,广撒监督网,对想实施腐败行为者进行严密的监督制约,将公共权力放在制度和监督的阳光下运行,碾压腐败机会。“不想腐”是高级目标,主要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为根本目标,提高党员干部的觉悟水平,使其发自内心不愿意实施腐败行为。从这个层面来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逐步递进的关系。反腐败斗争既有中短期目标也有长期目标,既关注重点问题又强调根本遵循。在反腐败斗争实践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它们相互联系贯通又有区别侧重,具备目标一致性。我们应全方位把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内在统一性。
(二)“三不腐”体制机制突出点面结合的对象特征。要实现一体推进“三不腐”,首先需明确对治理对象的认识。“不敢腐”打击的直接对象是少数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治理对象具有典型性,体现出点的特征。“不能腐”是以制度和监督来防范制约腐败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具有普遍性特征,是大多数人群。“不想腐”是用教育手段,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思想信念和行为动机上消除腐败可能,针对的是全体党员和全体人民群众。“不敢腐”主要是对少数腐败人员的严厉惩治,对其他人员实现以儆效尤的治理效果,使其不敢越雷池。“不能腐”以严密的制度和监督制约公权力的运用,压缩大多数党员干部从事腐败活动的机会和空间,从而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针对权力运行者更是面向全体人员,在修身养德、提升党性修养的进程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三)“三不腐”体制机制着重反腐资源的高效整合。纵观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历程,初期的反腐败工作基本都是由指定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一般都是由纪委监察部门来独立承担反腐败任务。即使是重拳出击,单拳的力度化是有限的,对腐败行为的惩治成效较为单薄。“三不腐”的反腐战略明确指出,反腐败不是纪检监察单个部门的事,诸多相关部门都应当发挥主体作用,同向发力,联合行动。“不敢腐”主要是依法追究相关违纪责任,这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任务,也是各级党委的岗位职责。“不能腐”要织密防腐反腐的制度之网,就需要调动相关主体部门协同参与,从立法、司法、监察、监督等环节,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性,自觉承担相应职责。“不想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着力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也需要社会各部门、社会团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实践中,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和长效化。“三不腐”的三个环节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融会贯通的有机整体。在反腐实践中,必须做好反腐资源的有效整合,发挥反腐力量的最大效能。
二、牢牢把握新时代党内“三不腐”体制机制的理论渊源
“三不腐”的理论思想作为新时代党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应被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的战略高度来加以认识。“三不腐”理论立足于反腐倡廉的实践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廉政观与我国反腐败实践结合的产物,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是党长期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升华。
(一)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理论之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孕育了中华民族的根基,它也是治国理政的重要资源。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提出,源于对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独到见解。绵延几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凝聚着厚重的廉政文化思想,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提供了文化滋养。为政清廉、抵制贪腐是我国历代政权执政纲纪之一。古代廉政思想中较有代表性的理论有“民本”思想。西周的周公提出“敬天保民”,先秦诸子所著《尚书》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战国的荀子提出“君舟民水”的思想。经过历代传承与实践,民本思想已融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之中。新时代提出的“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的理论,也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承继与创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三不腐”理论的文化根基,党所做的一切都要以人民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任何腐败活动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的利益,破坏的是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也是党决不能答应的。古代廉政思想中较有代表性的理论还有“为政修德”思想。我国历朝对为政者的道德修养水平都有较高要求,孔子提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以修身为本,注重修炼自身道德品质。良好的道德是为政者的基本条件。在对官员的任用方面,把清廉勤政等作为选拔官员的必要条件。“以俭养廉”思想则是古代廉政思想中又一个较有代表性的理论。我国历史上的盛世统治者都是崇尚节俭的,他们认为节俭从政利于维护国家安宁,骄奢淫逸往往招致衰败亡国。正所谓“成由勤俭败由奢”。以俭养廉对国家治理有重要积极作用,对社会道德发展具有良性引导效果。当然历史上也不乏表面节俭实际腐败的官员,这与当时的权力监督不力有关。传统的廉政思想构建了“不想腐”的生态结构。
(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的传承。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廉政思想发表了精辟论述,是新时代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理论渊源。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私有制是贪腐的根源。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提出,滋生腐败的温床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资产阶级利用对生产资料的绝对占有控制着绝对物质和精神,利用公权力实现对共有财产的占有,以满足其自身不设限的贪欲。马克思认为要彻底根除腐败,就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政权。马克思针对无产阶级政权的治理提出了“廉价政府”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成立政府就是为了最大效率管理、保护公民利益。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廉价政府就是民主政府,就是廉洁的政府。人民可以监督行政人员,可以罢黜贪腐人员。公职人员和劳动者的薪酬待遇应该是平等的。公权力应该在人民的监督下公开透明运行。领导者公开汇报工作,听取民意,对遏制腐败滋生具有正向效果。列宁在此理论基础上结合反腐败斗争实践,对马克思廉政思想进行了创新。列宁认为腐败主要是少数腐败分子的贪欲导致的,要提升党性修养,严格党员标准,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治理腐败。他提出要完善党员干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廉洁政府的建立。列宁主张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赋予其监督权,以实现监督反腐的目标。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论源泉,它对建立“不敢腐”制度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以中国共产党的廉政思想为思想之基。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廉政建设做了诸多探索。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反腐倡廉关系党生死存亡的价值定位。毛泽东在学习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时,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建立规章制度相结合的治理方略,从思想上筑牢防腐的防线。毛泽东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反腐败斗争的核心,要求党员要树立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思想,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以坚定的决心处理贪腐高官,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有关反腐败的法律,为加强制度反腐提供了理论遵循。邓小平强调反腐败斗争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应强化制度建设,制度的缺陷会导致腐败的滋生。江泽民提出要健全和完善法制建设,加强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以廉政制度加大对权力的监督,防范腐败的产生。胡锦涛强调完善以惩治与预防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文件。习近平同志对党的反腐败思想做出了重大创新。他把政治建设摆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地位,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他强调思想信念的建设,为廉政建设筑牢思想根基。深化廉政建设,要以持久战攻坚战的决心,坚持严的基调,落实好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要强化廉政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腐败零容忍,系统高压施治,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要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贯通,联动发力。
三、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内“三不腐”体制机制构建的目标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我们开展的反腐败斗争是史无前例的,要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坚决斗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的自我革命能力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地生根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强化,党风政风明显改善,党和政府形象大为转变,公信力、满意度不断提升。我们党反腐败制度化、常态化日益深入人心,反腐败制度的笼子日益扎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日渐完善,成效显著。
(一)保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这是构建“三不腐”机制所取得的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此作出了总结:“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2018年12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进一步指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显现,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这“两个效应”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显著成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成功探索出的一条执政党善于自我开刀、自我革命、再塑自我、走向强大的新路子。党以强大的勇气和韧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不懈地“打虎”“拍蝇”“猎狐”,有效遏制住了腐败蔓延势头。在制度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方面,我们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证,也为党员干部扎紧了“不能腐”的篱笆墙。党内政治生活、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崇清尚洁、崇廉拒腐,党性修养渐成“心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受到砥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拒腐蚀的思想堤坝日益筑牢。
(二)促进党内政治生态好转。党的十八大后,我们党提出一个重大战略任务,就是要建设党内政治生态,构建“山清水秀”的党内政治生态。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基本方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永葆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伴随着反腐败斗争的纵深发展,在“不敢腐”目标基本实现的情况下,“不能腐”和“不想腐”为重构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夯实了基础,搭起了框架。从整治“四风”入手,狠刹严纠各种不正之风,党的十九大后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彰显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向善向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党的优良传统得到恢复和发扬。“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问责,使严明纪律、严管善治不再是一句空话,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健全,各级党组织“党要管党”“自己要管自己抓自己”的意识不断强化,各项责任的落实趋向正常化、规范化,监督制约的探照灯始终发亮,依规治党、法治反腐、全面依法治国有机融合,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党内政治生态。伴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我们党对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认识和实践上升到新的高度,将政治实践与生态思维相融合,先破后立、标本兼治。“三不腐”机制建设契合了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要素要义,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态的明显好转。
(三)提升人民群众信任支持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在反腐败斗争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不断清除危害群众利益的恶虎脏蝇,群众反对什么我们就纠正什么,群众拥护什么我们就坚持做什么。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变化,人民群众都看在眼里,高压“打虎”“拍蝇”,震慑威力空前巨大,以往司空见惯的“嘴上”与“车轮下”的腐败一下子管住了,过去长期落实不下去的“问责”也“问”倒了一大片。“四种形态”的刚硬、严肃和温度使人们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有了新的感受。作风整顿为干部塑形,惩恶扬善厚植了党执政的基础,党群关系明显改善,人民群众信任支持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高度认可和赞许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显著成果。尤其是随着反腐败斗争向基层的逐步延伸,在扶贫、民生等领域加大了反腐查处力度,营造了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激发了市场元素的活力,使得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动,极大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社会成果更公平、更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党心民心,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就在身边,参与监督、参与反腐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希望巩固发展好得来不易的压倒性胜利,同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更直接的获得感。
(四)锻造党的革命性。在这场历尽艰辛的反腐败斗争中,治标利剑、高压惩治的“不敢腐”导向以雷霆万钧的气势、壮士断腕的意志、重典治乱的手段切割隐藏在党和国家内部的政治毒瘤和严重隐患,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加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这场反腐惩恶的伟大斗争中,党历经洗礼和考验,经受住了革命性锻造,极大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协同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共同发挥着各自刀刃的作用,聚焦在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上,进一步强化以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党的建设,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反腐败斗争取得的胜利,全方位加强了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锻造了党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使党在反腐败斗争中坚强有力,能够坚持走在时代前列,成为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始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全面把握新时代党内“三不腐”体制机制构建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坚决整治腐败问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要求我们必须清除有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所有因素,清除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一切病毒,从根本上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新时代党中央“三不腐”体制机制的构建取得的经验弥足珍贵。
(一)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要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就必须厘清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二者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党内法规体系是以党章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二者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然要求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共治,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党的自我革命范畴,注重完善国家廉政治理体系,坚持以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为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应始终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核心。在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进程中,将党的意志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对国家法律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同时,要通过不断深化立法、司法体制改革,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权力对司法的干扰,切实保障司法公平公正。新时代的反腐败斗争针对家族式腐败多发的特点,在依法依规、保障人权的前提下综合研判,在相关法律中加入关于亲属间“共享贿赂”“知情不举”等情形的处置标准,提高公职人员与亲属形成“家族式腐败”的风险成本,以防止家族式腐败的利益勾连。通过构建健全的反腐法律法规,促使掌握公权力者自觉抵制腐败,做到“不想腐”。“不想腐”的前提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高压不断加强,“不能腐”的篱笆进一步密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态势,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逐步形成,“三不腐”的体制机制成效日益显著。
(二)加强党性教育与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相统一。当前,全国党员数量已经九千多万,年轻党员占比不断增大,腐败现象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加强党性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党的十八大之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组织开展了六次集中性学习教育。在这六次集中学习教育中,每次学习内容各有侧重,但都凸显出党性教育,凸显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将党员的廉洁家风建设纳入纪律监督、政治生活、以案促改和巡察等常态化工作之中,在良好家风建设中协调推进构建“三不腐”有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廉洁治家,反对特权现象。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开展以“讲家史、谈家训、立家规、正家风”为主要内容的家风建设活动,不断筑牢防腐之堤,为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支撑。2016年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住了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业教育这个“牛鼻子”。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的过程中,强调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的教育,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读懂、弄通、做实。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完善制度体系与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相适宜。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管党治党制度日趋完善,制定修改完善了近二百部党内法规,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制度治党成效显著。同时,积极发挥纪检监察的专责职能,把巡视巡查制度贯穿其中。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提出了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我们党不断强化铁腕治党,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警示领导干部“不敢腐”。党中央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监督管理,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促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党的纪检监察对腐败行为的惩罚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领导干部规矩意识和“不想腐”的自觉。“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逻辑基础是持续强劲地纠正“四风”,大力审查违纪违法案件,从遏制“四风”问题抓起,促使党风政风得到明显好转,带动“不敢腐”震慑效应的初步显现。通过不断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逐步形成党内监督、政府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监督和行政系统内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互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三不腐”的保障基础更为牢固。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有强烈责任感的人民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不断深入各领域、各部门、各单位督导监察,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化、考核,使其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创新监督监察手段,推进“三不腐”加互联网的大数据监督平台,构建联合执法的大监督格局。我国迈入新时代以来,全党对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与时俱进的深入思考和实践推动,构建了“三不腐”体制机制。“三不腐”体制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关系到党执政与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部署。党中央构建的“三不腐”体制机制有其典型的特征和深厚的理论渊源,“三不腐”体制机制的构建旨在保障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促进党内政治生态好转,提升人民信任支持度,锻造党的革命性。“三不腐”体制机制的构建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中不断推进的,其构建的基本途径可概括为: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加强党性教育与深化廉洁文化建设相统一,完善制度体系与发挥纪检监察专责相适宜。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