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总结范文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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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总结【第一篇】
梧州是典型的山城,城市依山傍水,多年来,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不断发生,尤其是20××年6月8日,梧州市区范围内普降大暴雨,引发了点多面广、危害性极大的崩塌、滑坡、坡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梧州市委、市政府因此将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列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年8月30日止,市区急需治理的210个地质灾害点中有206个已经开工,完工的有197个,累计完成投资亿元(其中工程投资亿元,房屋拆迁亿元,工程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亿元)。通过近几年梧州市区地质灾害治理的实践,该市从中获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梧州市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20××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20××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20××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20××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20××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
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执行资金的支付程序,每月下旬由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主持召开资金调度会,审定各城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业主的资金支付额度,然后按规定代扣税金并经财务总监复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队伍(业主),这样既保证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又防止资金被积压、挪用。
(四)严把工程质量关
该市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对治理工程质量实施监督。一方面从市内各设计单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组对各项目进行实时跟踪检查,尤其是在施工中不定期深入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市地灾办,由市地灾办项目联系人加强督促落实。质量检查组经常同各项目的监理、设计和施工队伍及时沟通、协调,尽量在施工现场将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另一方面,根据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及重庆市的做法,由市地灾办请示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统一了验收的资料,明确了各类地质灾害治理的验收标准、程序。并委托广西两家有检验资质的单位对各治理项目的关键工序如抗滑桩、锚杆、锚索、挡土墙等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经过检验,目前治理工程绝大部分项目都达到设计要求,对个别不达设计要求的,则由设计单位提出意见,施工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补充完善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有效整治地质灾害的几点思考
梧州市大规模整治地质灾害是近几年的新工作,没有更多经验可循。通过几年的实践,我们认为梧州市目前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地质灾害治理的责、权、利尚需进一步明确
梧州市“”治理方案按“谁受益,谁治理,谁引发,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原则去实施。但由于历史原因,市区山多平地少,随着人口不断增多,居民建房不断自山脚向山顶扩展,房屋依山而建,且无规无序,造成大量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之房屋密集,边坡支护及排水设施不到位,每逢暴雨季节,山体经常崩塌塌坡而引发地质灾害,危及周边房屋的安全,其责任认定难度较大。如“6·8”灾害是属自然因素造成还是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很难确定,因为很多都是七八十年代建设的房屋,完全认定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治理责任难度大。另一方面,一些确需治理的边坡,在实施工程治理时必须拆除部分周边房屋,需要给予拆迁补偿,这部分资金若由责任单位或房屋所有者承担有难度,若由政府全部出资治理和补偿,又会使群众产生依赖心理,认为地质灾害治理是政府的责任。因此,目前梧州市规定,近几年房地产公司建设的项目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的边坡治理责任,由这些房地产单位、部门承担;而私人住宅及原单位(部门)70~80年代建设项目和学校的边坡需进行地灾治理的都由政府实施治理。今后,必须进一步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居民房屋等所有受益者,应该有一份治理责任,也就是要担负一定比例的治理费用;对于需搬迁避让的,政府只给予经济补助,而不能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全额补足,也就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
(二)必须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梧州市区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受威胁人口多,且很多房屋建在山上,如何保证老百姓不被地质灾害威胁需要全市统一规划,全盘考虑,科学治理。一方面地质灾害的整治不能为治理而治理,应与城市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如对石鼓冲、平民冲、冰泉冲等万秀区河东片80年代前建在山上的房屋实行搬迁,进行集中安置,并对河东片的土地进行城市建设,既可以进行旧城改造,又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彻底消除地质隐患,让居民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地质灾害治理必须与城市景观改造相结合。梧州市属于一个山城,应利用山来点缀、装饰城市,使之更漂亮、美观。因此,工程措施必须结合山坡以及周边环境、建设物的特点,有些植被、建筑物和设施能保留的,应尽量保留,对景观有影响则在设计时就应考虑拆除,根据山坡的不同景观而采取不同治理措施,以达到既消除地灾隐患,又改善城市景观的效果。由于地灾点多且广,要全面彻底整治,还有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只是实施近期整治,而中期、远期整治必须严格按照《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xx年)全面分步实施。
(三)解决好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
根据《梧州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xx年),梧州市区近、中、远期整治地质灾害的勘查和治理经费估算需3亿元,搬迁避让费用亿元,共计需亿元。目前已累计投入2亿元,资金不足还需要多方筹措解决。目前除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外,还尝试通过地质灾害治理产生的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来弥补资金的不足。
如“6·8”灾害后,四中后山的山体滑坡整治,由市国土部门提出结合房地产开发的治理方案,经市政府同意招标拍卖,不仅为政府筹措到了3000多万元资金,同时整理出来的100多亩土地得到了集约利用。
又如,市政府计划利用亚洲发展银行贷款进行市区平民冲地质灾害整治,除对该地约20××户居民进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拟在西环路选两个点作为安置小区,建设12万平方米安置房)外,同时对平民冲实施开挖土方及回填,加固、绿化、美化周边坡,即进行综合规划、治理,整体开发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2亿元,向亚行申请贷款1亿元,地方自筹5000万元,申请国内银行贷款5000万元。最后可以用整体开发取得的土地收益来偿还贷款。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总结【第二篇】
在xx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厅安排部署,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近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局成立了以张工程师为组长,矿产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
二、出台了应急预案及年度防治方案,提高反应能力。今年伊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组建了两支应急小分队,对发现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全面调查评估,编制了防灾预案。以保证一旦出现重大险情能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同时,应急小分队进入紧急状态,按规定将现场调查上报,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减灾工作,努力把灾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开展地质灾害检查巡查,加强防治监督管理。我们对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控点进行了全面检查,明确了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重点防范期,设置了危险区警示标志,因地制宜地落实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等,并将制作的《地质灾害明白卡》发放到相关单位和群众手中。加强了汛前对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多发地段的防治监督管理。对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地带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的,必须事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测工作,防止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四、健全机制,强化督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做到责任到人,任务明确,措施有力,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以确保汛期安全。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总结【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传达,按照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发《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为确保旅游行业内防汛减灾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将认真切实干部从思想认识、排查整治、风险隐患、问题短板、工作落实将从五个方面认真开展“回头看”,现将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及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强化落实,取得实效。
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防灾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防灾责任体系,层层抓落实,凡是旅游景区区域逐点逐段排查核查,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找准薄弱环节、及时化解风险,强化问题整改。对已通过各种措施处理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回头看”,检查治理工程运行情况,核查周边地质环境是否有新的变化。同时在排查工作中同步开展地灾防治宣传工作,组织汛期每月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增强干部群众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确保发生灾情、险情时临危不乱,快速、有序、安全撤离。
三、加强信息收集报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将关注a级景区(松格嘛呢景区、巴格嘛呢景区,真达神鹿谷、邓玛湿地公园、色须部落园区)重点景区、景点和重点场所,突出的重点隐患风险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对风险隐患进行逐一排查,有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要求干部职工随时关注强降雨时段值班值守、专人巡查和动态监测预警,确保工作措施安全到位。同时,注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经验的总结,取长补短,优化方案,完善措施,把地灾防治工作做实,打赢防灾硬仗,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问题短板“回头看”
将聚焦问题短板开展好“回头看”,针对前期排查防灾体制建设、制度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重点区域防控中发现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确保整治见实效,问题逐一改正。
五、开展工作进一步落实“回头看”
将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此项工作安排部署是否落到实处,将排查工作抓细抓紧抓实。始终坚持克服松劲懈怠思想,增强干部职工的忧患意识,以严明的工作作风和严谨工作态度确保问题短板进一步整改到位。
六、坚持工作开展
将继续坚持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开展防汛地灾各项工作推进,坚持排查巡查,做到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主动避让;始终要继续加强各景区、景点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各项工作开展,切实将地质灾害及防汛安全隐患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总结【第四篇】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迅速开展辖区范围内省、县、乡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目标,成立工作专班
为有效防止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确保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建设股、规划股及农村公路管站领导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安全防治工作专班,安排部署了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工作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牵头负责,相关科室配合搞好具体排查。通过设立专班,强化了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理机制。
二、加强巡察,完善两级应急机制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所管辖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巡查。各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实行每天对管养路段至少一次巡查,雨季汛期、灾害天气增加巡查次数,主要巡查高危边坡,临水临崖、路基沉陷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路段,对存在安全隐患路段要仔细观察、设置相应警示警告标志,做好巡查记录同时逐级上报,迅速组织专班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做好勘察处置记录,并拿出初步方案。同时,责成农管站进行排险作业,及时消除隐患。对较为严重的,不能确定方案的,邀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实地勘测,编制整治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为提高应急能力,建立了应急排险机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程序:一是制订了覆盖面广,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二是组建了一支20多名由综合科、养护科、安监科及养护中心人员组成的专业应急队伍;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确定专业应急排险队伍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四是每年定期进行实地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
三、认真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9月24日~9月26日由农管站领导带队,带领养护股、安监股、工程股对辖区主要省、县、乡沿线公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与整治台账,对梳理的重点灾害点进行销号制度。通过排查,梳理了五条省、县、乡公路地质灾害隐患共计10处,主要采取工程治理,预算费用1277万元,截至目前已验收完工6处,完成投资约85万元,3处正在实施中,完成部分工程量投资约800万元,1处已经立项。在工程治理过程中,进行不定期巡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切实做到隐患消除。
四、科学规划,制定合理治理方案
针对在此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分出轻重缓急,分阶段、分类别,结合实际,制定合理方案。一是对地灾隐患区做好预警预报,在每个地灾点两端适当位置规范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随时做好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闭交通等应急措施,确保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二是对险要和较大型地灾区,先进行排险,采取土方边坡卸载、危石清除、监测与避让等方式,使危险指数降低,再邀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边坡或路基治理设计,逐步消除隐患。三是对重大地灾区联系自然资源局及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评估,采取稳固山体与路基同步治理的方案。目前排查的10处隐患点已全部编制了设计方案,大部分已按设计实施完毕。
五、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在汛期期间,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定了值班工作人员责任表,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了具体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工作,及时向带班领导传达和报送有关水毁及地质灾害信息,做到动态监管,及时处置。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通过这次行动,使地质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通行车辆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美化了沿线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有不足之处,由于资金缺乏,一些整治不够彻底,譬如有些防护墙体高度,碎落台宽度不足,仍有土体下坠至路面;水沟、涵洞配套不完善导致流水不顺畅,冲刷路基,造成路面下沉。为更好做好公路养护及沿线地质灾害整治工作,下一步,我们计划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落实责任,深入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2.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加大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
3.继续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力度,加大排查的广度和深度,继续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4.抓好申报项月跟踪,协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5.加强汛期地灾值班,严肃纪律,坚持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自然资源局、水利、气象部门的沟通,积极收集地质灾害灾情,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信息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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