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容秩序整治方案责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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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秩序整治方案责任【第一篇】
为全面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发性反弹性问题,促进城市更加整洁有序文明,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确保常态长效管理,按照市、区相关会议统一部署和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区城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市容整洁、秩序优良,使我区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乱象得到有效解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区城市管理局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我区区管二、三级道路市容市貌,重点整治湖滨街、宜园路、蔡山路、工农街、北正街、四方城街、关岳庙街、龙门口街、玉虹街、花亭路、水上公园路、近圣街、沿江西路等。对区管市政设施的修补。
四、整治内容
1.对沿街经营户门前摆放落地灯箱广告牌、门前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清理。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准店外经营和线外经营。
3.对沿街各种乱牵乱挂的雨披、条幅及破旧、不规范的雨棚进行拆除。
4.取缔沿街流动摊贩,对划定区域内的'临时摊群点进行规范管理,做到不脏、不乱,规范有序。
5.对区属市政管养的设施进行维护、更换。
6.按照要求拆除、更换各类公益广告。
7.按照分工要求和应划尽划的原则,补划非机动车道各种停车线。
8.配合辖区街道进行文明创建综合整治。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各街道中队对市容市貌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督促沿街商户签订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商户通过电子屏播放文明创建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中队结合日常管理,对辖区内与创建相关的市容市貌管理、公益广告设置、停车划线等问题进行排查,汇总后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对照标准进行销号整改。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针对辖区市容市貌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内容,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联勤整治行动。依法取缔沿街流动摊贩,督促商户进店经营、线内经营,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确保各项市政设施修复、建设完成。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8月21日至9月上旬)。对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管理,对照标准进行补缺补差和完善。
六、迎检工作
1.全员下沉,集中管理。为全面做好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在迎检期间,由局党组统一部署安排,机关、大队全员下沉路面进行管理,按照街道片区、各条道路,包保到人,严格把控早6点至晚11点区间的市容市貌,强化问题的随接随处、快接快处,确保岗位时时有人,问题及时处置。
2.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局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按照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真抓实干,全力以赴,确保迎检工作落实到位。对在迎检工作中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人员由上级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予以严格问责。
3.优化保障,高效推动。迎检期间,因全员下沉路面管理,局办将不再统一安排后勤保障,各路面包保责任人自行解决。迎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关标准对误餐、降温等费用予以报销。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的重中之重,彻底解决不符合文明创建各项要求的现象,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在集中整治期间分管负责同志坚持一线抓落实,坚持一线抓督察。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市容秩序整治方案责任【第二篇】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城管,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为指导,以市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目标建设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精细管理、规范管理、长效管理为手段,全面巩固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均衡推进、全面覆盖,消灭管理中的盲点盲区、死角死面,促进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档升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科),具体负责实施网格化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三、管理内容
考核内容为城区网格化区域内(小区除外)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和执法情况,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其他职能的履行情况。
四、道路分级管理及分类
市区范围内道路实行二级分类管理考核方式。市市容管理达标路以上道路(含金沙广场步行街周边)按省市容管理示范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城区其余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按照市市容管理达标路标准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网格化管理区域
(一)管理范围
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的范围为:东至金湖路(金宜路),南至大道(金武路),西至西三环(新镇广路),北至良常路(340省道)。
(二)网格考核管理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考核管理实行以下制度:
1、联合勘查制度:户外广告实行网格责任人员与广告科工作人员联合勘查制度。
2、巡查上报制度:网格责任人员实行日巡查日登记制度并接受随机抽查,每月上报一次巡查及登记情况。
3、责任到人制度:网格实行执法大队管理员、责任队员、分管中队长和中队长分级负责制度,环卫处实行公司经理、班组长和保洁员分级负责制度。
4、建立信息互通交流平台制度:市容中队和相关科室建立信息互通平台,许可和执法情况及时通过平台沟通互相反馈。
(三)网格化考核区域划分
1、市容秩序网格区域划分
按照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网格化考核区域如下:
2、环境卫生网格划分
环境卫生网格划分与市容秩序网格划分相同。环卫处按网格划分责任分解到具体的公司、班(组)长和保洁员,形成责任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市容市貌,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是精细化管理的实现过程。各部门单位要从思想上统一认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人员、车辆等保障到位,并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
(二)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网格化管理是完成市政府全面提升市容环境面貌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全局上下要按照局统一部署,整体行动,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认真督查,严格考核。局考核办公室要依据管理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事不对人。每次考核局考核办公室须立即下发整改通知,每月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市容秩序整治方案责任【第三篇】
按根据省市区“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安排部署,按照市《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邢创指办〔202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集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关于做实“三全一常”创城机制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为基础,以“美我家乡·文明和阳”主题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对标创建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不断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区、美丽南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紧紧围绕“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领域,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在共同参与中共享整治成果。
(二)着眼长远,狠抓当前。立足通过长期积累,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促进文明养成和问题解决,不断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以每年为一个节点,从现在起一件接着一件抓,抓一件成一件,积小胜为大胜。
(三)疏堵结合,立破并举。以严厉手段、严格措施清理整治违规违法乱象,规范行为、净化环境。同时,更加注重在“堵”和“破”的基础上,加强教育疏导,培树文明新风。
(四)综合施策,标本兼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综合采取教育、行政等多种手段和治理措施,避免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上的“单打一”。既治标又治本,做到治理和预防相结合,以治标促进治本,建立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从根本上杜绝问题产生。
(五)属地为主,条块联动。每项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治理的各项任务。条块间,包括责任股室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都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社区小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社区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在统一指挥协调下,各相关股室充分发挥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集中开展好创建美丽社区、物业长效管理、拆除私搭乱建、梳理改造弱电线、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等“六治理”活动。消除社区小区环境“脏、乱、差”现象,规范居民区环境秩序,努力营造“设施功能完善、街区容貌美观、环境整洁舒适、管理规范有序”的居住环境。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建成投入使用的社区小区及小区临街周边区域。重点治理环境较差、问题较多、影响较大的老旧居民小区。
3.整治内容:
1创建美丽社区。开展城市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加强物业管理。积极与配合和阳镇,不断完善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和硬件环境,健全完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五室”,治理乱堆乱倒、乱扔杂物、不文明养犬等行为。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帮助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和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督促相关物服企业及时补充更新公益广告,开展各类文明教育宣传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选树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养成文明习惯,不断推动社区文明提升建设。2021年8月底前达到创城考评标准,2021年底前各社区实现物委会全覆盖,创建一批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美丽社区。(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环卫股;责任人:王义民、侯海英)
2物业长效管理。建立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站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确保不反弹、不滑坡;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监管,明确任务和责任,强化宣传引领、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创城标准狠抓落实。(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人:王义民)
3拆除私搭乱建。清理拆除居民小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到2021年底对无争议的应拆尽拆,到2022年底力争拆除所有小区内私搭乱建。(牵头领导:王利刚、王贵平;责任股室:城管大队、物业股;责任人:孔贝、王义民)
4梳理改造弱电线。清理拆除乱拉乱挂、乱装乱设的线缆、线杆设施,规范线路走径。开展“飞线充电”现象集中治理,积极探索引进第三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大充电桩设置,鼓励居民使用充电桩充电,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到2021年底规范治理小区达到70%以上,到2022年底达到100%,并实现可持续、长效管理。(牵头领导:王贵平、王利刚,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城管大队、房管股;责任人:王义民、孔贝、尹文建)
5清理乱堆乱放。制定高效的除生活垃圾外的建筑装修废弃材料、废弃家具、废弃车辆(非机动车)等物品管运机制,确保收集、清运、处理环节有序衔接。督促社区及物业公司对居民小区房前屋后、占用公共场地乱堆乱放的废弃物品予以彻底清理清除,确保小区内公共场地、道路和消防通道整洁畅通。尽快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砖瓦砂石、废弃家具等废弃物品管运机制,到202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小区清运工作,2021年底达到高效管运并保持常态,2022年底前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牵头领导:孙占军、王贵平,责任股室:环卫股、物业股;责任人:侯海英、王义民)
6清除乱贴乱画。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尽快制定出源头治理乱贴小广告管理办法,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加大清理和监管力度,发挥物业和保安的管理作用、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张贴小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乱贴小广告现象。拆除居民小区内及临街建筑物墙体、公共场地乱装乱挂的广告牌、信息牌、喷绘布幔、布标条幅。所有公共信息一律规范到指定位置发布,彻底清理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上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各类启示、通知、小广告宣传品。2021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居民小区清除工作,2021年底前达到高效治理并保持常态,2022年底前打造一批亮点小区。(牵头领导:王贵平、王利刚,牵头股室:物业股;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王义民、孔贝)
(二)开展城区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以创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管理为目标,将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开展市政设施整治、城市绿化整治、市容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2021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达到高效治理并保持常态,力争打造一批美丽街区、精品街道。
2.整治范围:城区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
3.整治内容:
1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排查修复破损道路和便道,实现道路路面平整畅通,无沉降、坑槽,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铺装平顺,无破损、缺损,盲道设置连续,按照“能绿则绿、无绿硬化”原则,无黄土裸露;路沿石顺直完好,无歪斜、缺损,无各类材质引坡。抓好对城市道路两侧路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维护提升,确保主次干道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9%以上,背街小巷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以上,切实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明的问题。加大对井盖、井箅等井具设施安全巡查力度,确保井盖、井箅等井具完好无缺失,井盖安装平稳严密。(牵头领导:张东升、孙占军、杨琳博;牵头股室:市政股;责任股室:绿化股;责任人:李飞跃、陈嫚)
2提升城市绿化。按照“能绿尽绿”的原则,加大补植栽植力度,消除城市道路、公园广场内缺株断垄和黄土裸露现象,实现“三季花锦簇、四季有景观”要求。着力提高对城市道路、街头绿地植物管护水平,对树木及时修剪,对绿篱、草坪整形修剪,对绿化带、树坑内杂草进行清除,达到无落叶,无暴露垃圾。加大对公园游园、广场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公园内水面清洁;整修维护公园广场公共设施,对损坏严重的'绿化带围栏、座椅、果皮箱、体育设施等公共设施及时维修维护,切实保证各类设施齐全、正常使用。(牵头领导:杨琳博;牵头股室:绿化股;责任人:陈嫚)
3规范市容秩序。开展城区广告牌匾整治,对不规范牌匾进行拆除,健全城市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公益广告提质提标行动。根据市创城办发布最新公益广告,明确公益广告设置点位和数量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主次干道、沿路门店、公交站牌等重点区域和点位,要及时更换破损公益广告、更新公益广告内容(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按照要求对围挡设置公益广告,工地内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做好卫生保洁、扬尘苫盖等工作(责任单位:质安监站、市政股);其余街道两侧临时施工围挡由城管大队负责设置公益广告(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加大对私搭乱建、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摊点乱摆、绿化乱毁、广告乱设、道路乱挖、车辆乱停、线路乱挖等城市“十乱”整治力度,依法治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及时清理乱贴乱画乱发乱挂的各类条幅、小广告,切实消除市容秩序“乱象”。常态化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辆乱停放及违法占用便道,杜绝线外停车,保持线内同向停车;及时清理废弃车、“僵尸”车辆,建立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放治理长效机制。(牵头领导:王利刚、孙占军、姚立波、杨琳博,牵头股室:城管大队;责任股室:质安监站、环卫股、绿化股;责任人:李建豪、白叶凌、孔贝、侯海英、陈嫚)
4治理环境卫生。坚持城市道路“水洗机扫”环卫作业模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到2022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落实清扫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清扫保洁频次,以清理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白色垃圾、烟头、痰迹等各类卫生死角为重点,全面开展“洁城”行动,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现有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公厕指示牌等环卫设施管理力度,确保设施能够正常使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果皮箱、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按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无污迹,垃圾不满溢。强化巡查频次,对运载渣土、生活垃圾等各类散体、液体的车辆要求保持车容整洁、密闭运输,无抛洒、无污损路面现象。(牵头领导:孙占军、王利刚,牵头股室:环卫股;责任股室:渣土办;责任人:侯海英、王相杰)
(三)开展城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加大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基础建设力度,优化环境秩序。
2.整治范围:各乡镇及城乡结合部。
3.整治内容:
1完善基础建设。针对乡镇范围内分类垃圾箱缺失污损等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牵头领导:尚国磊;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责任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杨军校)
2优化环境秩序。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城乡环境差问题,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秩序整治。重点治理乡镇主要道路、马路市场以及医院、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垃圾乱丢等现象,及时清运生活垃圾,补充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牵头领导:尚国磊;责任单位:城乡一体化;责任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杨军校)
为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建立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联乡镇创城责任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定期走访督查包联乡镇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内容,对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落实整改,不能解决的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报尚国磊同志,统一协调解决,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各类问题。
(四)开展农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加快推进标准化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建设,2021年8月底前完成不低于两个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开元路农贸市场和职工之家便民市场等2个新建市场施工进度,争取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现有的开元路市场达到周边环境有序、日常管理规范、市场提档升级的目标要求。2022年打造一批文明创建亮点市场。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开元路市场及新建市场。
3.整治内容:
1加快市场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标准化农贸(集贸、批发)市场规划及建设,确保我区至少3个500平方米以上市场。(牵头领导:王贵平;责任股室:房管股、建管股;责任人:尹文建、曹永祥)
2提升环境秩序。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和管理秩序不达标,市场外经营户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消防设施缺损,公厕硬件缺失及动态保洁不到位,创建宣传氛围不浓、诚信建设宣传不足等问题,全面配合推动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文明创建达标。(牵头领导:孙占军、王利刚,责任股室:环卫股、城管大队;责任人:侯海英、孔贝)
(五)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严格落实《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全面摸排、集中整治、督查整改、巩固成效等措施,重点解决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烈性犬、大型犬等)、无证养犬、遗弃犬、携犬出入公共场所、遛犬不束绳、犬吠扰民、宠物随地便溺等影响市容环境问题。
2.整治范围:主城区、公园广场
3.整治内容:加强文明养犬宣传普及力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配合整治辖区内携犬进入公共场所行为、犬吠扰民行为和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牵头领导:王利刚、杨琳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绿化股;责任人:孔贝、陈嫚)
(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通过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到2021年底,力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路口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商业街道和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
3.整治内容:
1完善交通设施。加快宋璟大街和兴业路两个停车场建设,同时按照“应划尽划、秩序导向”原则,2021年全区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实施智慧停车工程,以经济杠杆平衡停车公共资源被长期占用的问题。(牵头领导:王利刚、张东升,责任股室:城管大队、市政股;责任人:孔贝、李飞跃)
2规范秩序行为。以城区主次干道、路口为重点,加大对机动车辆占道停放、越线停放、逆向停放、压占盲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僵尸车清理力度,保障公共停车位车辆正常停放。加大“交警+城管”联合执法模式力度,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无缝隙执法。(牵头领导:王利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孔贝)
3开展文明劝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保障城市道路文明畅通。(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七)开展“门前五包”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目标:强力推进各商铺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全覆盖,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沿街商铺门前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绿化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
2.整治范围: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商业街道两侧沿街商铺开展全面整治。
3.整治内容:实行“街长制”工作,推进“门前五包”,督促沿街单位(商铺)自觉履行责任。针对主次干道、商业街道、沿街商铺门前车辆乱停乱放、出店经营、污水乱排、常态保洁不到位等问题,以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为主要内容,强力推进各商铺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全覆盖,建立常态长效的监管机制,确保沿街商铺门前环境整洁,秩序规范,绿化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良好。(牵头领导:王利刚,责任股室:城管大队;责任人:孔贝)
(八)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
1.提升目标:以解决群众诉求为出发点,按照“属地包联保效”的原则,通过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志愿者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活动,以全民监督、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为抓手,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创城知晓率达100%、满意率达95%以上的目标。
2.提升范围:主城区
3.提升内容:
1提升宣传引导深度。在分包小区(百合苑、城建家属院、怡馨家园、职工之家)及沿街商店大力开展“走千家、访万户”活动,2021年8月底前达到小区居民、沿街商户入户率“两个100%”,普及文明城市创建知识,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共建文明家园,共享美好生活。利用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宣传等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创城知晓率,扩大文明创建宣传成效,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牵头领导:王利刚;百合苑:姚立波;城建家属院:张东升;怡馨家园:王贵平;职工之家:孙占军)
2提升志愿服务品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试点建设,组建文明实践队伍,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打造“志愿服务生活圈”。扎实开展“‘净走’行动”“助力创城˙周末志愿服务1小时”“小区联创共建”“文明交通劝导”等系列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到2021年8月底前达到居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以上,到2022年底力争达到100%。(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姚立波、孙占军、张东升、王贵平、杨琳博、)
3提升全民参与广度。扎实开展“听民声、解民忧、聚民智、共创建”主题活动,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了解民意民情,积极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4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以群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为抓手,切实加强服务形象建设,不断加大行业自我规范、自我提升力度,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树立窗口行业良好形象。广泛开展“文明窗口”“党员示范岗”“流动红旗”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树立一批明星窗口,打造一批明星行业,塑造一批服务明星。(牵头领导:王贵平,牵头股室:房管股;责任人:尹文建)
5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公共场所、交通出行、生态环保、旅游、上网、就医、经商、养犬、社区、家庭等方面建立文明行为促进长效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及广大居民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形成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不车窗抛物、不随地吐痰、不违规吸烟、不违规养宠的城市靓丽风景线,不断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牵头领导:豆志岐,牵头股室:办公室;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人:冀慧芳)
四、步骤安排
按照“一年提升、两年巩固”的工作思路,2021年为创建提升年,健全指标,统筹全域,全面提升,建立一批长效管理机制;2022年为创建完善年,查漏补缺,提档晋级,巩固完善,打造一批特色亮点品牌。
(一)制发方案阶段(2021年5月上旬)。根据区创城办创建“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分工,我局牵头创建专项行动一、二、三、四、七,四项专项行动,以上四项牵头专项工作,牵头股室要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方案。各专项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标准,要体现工作目标任务、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完成标准、奖惩措施“五要件”工作要求,要结合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中的创建标准,要有针对性地确定年度整治治理目标任务,确定量化考核的创建标准,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5月20日前制定具体方案上报办公室。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中旬,与下一阶段同步进行)。要认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和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态势,推动“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在全区迅速扎实开展。
(三)整体提升阶段(2021年8月底前)。各专项牵头股室要切实担负起牵总责任,做好分工协调、督导检查、反馈情况等工作,每月月底向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涉及股室要积极承担职责任务,配合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各专项行动整改内容达到创城标准,保障文明城市测评成功通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四)常态巩固阶段(2021年年底前)。各专项牵头股室要对开展专项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同时谋划明年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将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安排报送局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制定考核检查办法并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牵头股室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整治治理标准和推进措施,督导推动各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掌握工作情况。各股室要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搞好统筹结合。要注意统筹结合,把专项行动与重点工作、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动。要把具体行动要求纳入行动方案,创造性开展工作,完成好承担的任务。
(三)建立推进机制。各股室之间要加强横向沟通协调,建立日常工作交流、通报等制度机制,按照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总结的运转方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各股室对责任范围内各项工作要开展跟踪指导和真督实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推动创城任务落地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开展“七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宣传我局鲜活做法和有益经验,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事例。
(五)强化督查考核。按照《邢台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责任人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分管领导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
市容秩序整治方案责任【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干最好,当标杆,争第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结合《2022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温创建办〔2022〕5号)和《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2年4月-12月
二、工作目标
以街面秩序专项整治、环境卫生美化提升、垃圾分类提标提质等为抓手,深化“群众工作+科技+执法”的城市街面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街面秩序治理、环卫保洁水平、垃圾分类等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街面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跨门经营等专项整治,结合全市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严格落实错时管理、街(路)长制、“门前三包”等长效管理制度,强化科技保障和执法保障,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长效管理。
2、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运用“查处、拆、整、修、饰”等综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对破损卷曲、陈旧不洁、断字断亮等有碍市容的进行修整更换,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建筑物、构筑物外形保持完好、整洁、美观,进一步规范门头广告装修施工围挡的设置。对非法设立的占道灯箱广告、小耳朵广告、横幅巨幅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予以拆除。对牛皮癣小广告开展集中清理,沿街店铺玻璃外不得张贴各类小广告。
3、开展规范门前三包提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发挥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队伍,尤其是联动落实好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学校等周边环境治理,提供好执法保障,同时积极发动引导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各中队要继续发挥微信+执法,继续开展每周街路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整治声势。
4、开展静态交通秩序提升专项整治。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机动车、共享单车等人行道违停现象,对重点严管路段、重点区域等加大抄告力度,对严重影响行人通行的加大联合执法进行拖离和清理。有序推进“按标识方向停车”等文明停车规范引导,全面查处城市道路人行道非法接坡、私自挖掘、压占盲道、乱搭乱建违法设施等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一科;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二)开展环境卫生美化提升行动
1、开展环卫保洁清运提升行动。统筹整合环卫保洁资源,不断推进“环卫一把扫”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3次的城中村、绿化带集中整治,清除卫生死角。进一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主次干道实行100%“撤桶并点”,同时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优化“定时定点”收运路线,增加夜间收运路线。
2、开展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加强保洁人员业务培训及公厕硬件设施提升,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倡导社会各界和更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入公厕联盟,全方位宣传“公厕革命”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公厕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开展环卫基础设施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关闭一批”工作计划,着力提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转运能力。落实公共厕所、中转站、垃圾容器、运输车辆、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等环卫设施、设备的保洁、维护、修复和对标提升工作,完善公厕无障碍设施,确保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完好、数量充足、整洁有序、创建达标。
4、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通过加快消纳能力建设,推进资源化利用、提升监管水平等举措深化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监管和执法巡查,严厉查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和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牵头单位:环卫处、建筑垃圾处置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三)垃圾分类提标提质行动
1、全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商业街区、新交付小区、建成区主次干道撤桶并点工作,全面实施“两定四分”。加大已建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管理力度,配强、配优集中投放点督导员队伍,进一步增强居民垃圾投放意识。重点推进无物业居住小区、六小行业、规上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工作,促进全域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2、继续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对照生活垃圾分类“一车一类、专桶专用、专车专收、专线转运”的收运要求,积极规划构建“四定一线”收运体系。加快各镇建筑(装潢)垃圾分拣点,村(居)、小区建筑(装潢)垃圾存放点建设。积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和建筑装潢垃圾(渣土)三级网络,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存储及终端处理体系建设。
3、提升垃圾分类执法监管水平。重点加强沿街商铺、物业小区、运输环节的执法保障,加大对个人单位的追责和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倒逼源头精准分类。健全生活垃圾日常执法巡查和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做好管理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全面运行三驾马车体系,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执法整治,倒逼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市垃圾分类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四)不文明行为执法攻坚行动
强化科技赋能和日常巡查结合,积极推进“非接触性执法”和现场执法,严格落实《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采取定期、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乱扔垃圾、乱扔烟蒂、乱吐痰、毁绿种菜、不文明养犬、垃圾分类等易发、高频、典型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开设曝光台,加大各种不文明违法行为的惩治和曝光力度,促市民文明素质养成。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五)点位对标提升行动
对照我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点位创建达标工作,对各类创建点位的宣传氛围、内外环境、设施维护等开展对标检查“回头看”,重点聚焦局机关单位、局包干路段和村居社区、环卫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焚烧和填埋场、城区主次街道等重点点位,对发现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市容、停车等周边环境长效整治,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一科、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单位,各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全局上下“一盘棋”思想,同时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照工作任务,真抓实干,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做到全面发动,精力到位,确保扎实有效推进创建行动。
(二)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细化行动计划,明确行动任务和相关要求。要结合创建进程及时研究和总结,各中队要结合各自辖区的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积极联合属地街道、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发挥合力,确保按时完成攻坚任务,并定期向局创建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法行政,规范文明。各单位在开展整治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在着装、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文书携带、执法流程等方面要严格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以依法行政树立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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