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总结范文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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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第一篇】

深刻领会涉税内容。

州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原文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迅速把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税收改革任务,按照报告涉税内容和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报告对组织税收收入、税制改革、“营改增”扩围、“三证合一、一照 一码 ”商事制度改革、固定资产抵扣政策调整、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大力推进《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的各项税收工作。

融会贯通抓好落实。

把学习贯彻《政府工作报告》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州委八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州财税工作会议等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加强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各项税收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抓实组织收入工作,推动国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深入落实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加强农业产业领域税收服务,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职能作用。积极融入“互联网 税务”行动计划,推动税务标准化试点,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拓展国地税深度合作,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绩效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税收工作,积极做好5月1日起实施的“营改增”扩围准备工作,全力支持经济发展,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取得更好更优的成效,实现税收与经济同步协调增长。

突出重点推动发展。

把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与落实好今年各项税收工作有机结合。按照省局对“十三五”税收工作规划,以及对20xx年国税工作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安排,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有力推进组织税收和深化改革各项措施,全面分解细化落实州局党组确定的今年8项重点工作任务、10个具体目标和30项督查内容。从观念、服务、管理、机制等方面加强税收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深化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息管税等工作,进一步落实系统和谐和维护稳定、依法履职和防范风险、队伍建设和廉洁从税等工作,完成好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楚雄国税“十三五”税收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第二篇】

按照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通知》要求,现将我市选派干部参与国企业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一、国有企业改制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12户国有企业列入省816户改制范围,(即:石油钻采机械厂、石油机械制造厂、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白鹅公司、液化气公司、第一汽车配件厂、第二汽车配件厂、明胶厂、制糖厂、安广造纸厂、*叶公司、饲料公司),12户企业共有职工4706人,其中退休人员890人,在职职工3971人。劳动关系转换人数3797人,占职工总数的%;资产总额21834万元;负债总额4358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00%;应支付的改革成本为6188万元,其中:拖欠职工*1141万元,职工集资款694万元,欠社保养老费1303万元;应发职工经济补偿金2250万元。截止目前,通过产权转让、管理层收购、协调社会公司、市法院、省高法等部门使企业全部实现了"双退",企业改制面达到100%。使3797人名职工退出国身分,清理企业不良资产18000万元,解决企业困难职业实现在就业625人,使退休职全部纳社会统筹,解决了退休职工归口管理。工作的完成主要得益于市委组织部的周密安排和认真管理,得益于后备干部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摸清企业底数、化解企业内部矛盾、认真制定方案的结果。人才服务企业,后备干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这项工作,充分得到市委、市*和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肯定,给予参与改革后备干部很高评价。

二、干部参与国企改革管理工作情况

年初,按照白城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我们立即召开了全市下派干部参加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并将我市列入省816户之中的12户重点改制企业落实我市后备干部身上。为了加快国企改制步伐,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管理:

一是集中培训,依法参与国企改革。由于抽调的干部来自各不同部门,有的对企业情况比较熟悉,有的比较陌生。我们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省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并请工业部门主管改革工作的郭振坤副局长为后备干部进行专门指导,提高了干部业务水平。

二是经常调度,进行总结验收。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召开一次选派干部参加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交流座谈会,每季对工作进行一次总结,通过相互交流和总结使下派干部相互促进,加快了改革工作的步伐。

三是严格要求每名干部要按照规范的法律程序实施改革工作,要明确各自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熟悉和掌握国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正确看待我市改制企业的整体状况和矛盾困难,根据自己所包保的改制企业实际情况,使企业职工充分认识到改革必需解放思想,改革是为企业发展打好基础。从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看选派的干部从宣传、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帮助企业解决棘手问题做的积极到位、极时、准确。

三、参与国企改制干部开展工作综合情况

我市选派干部都能按照省委组织部培训要求,认真学习学习省国企改革领导组下发的文件精神和相关书籍。大力宣传我省今年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并认真组织企业的领导班子人员共同参与学习,并绐终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有利于调动改革者的积极*的指导原则。以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管理层收购、股份合作、破产等改制形式,积极为企业改革做好服务,从大局出发,与企业共同协调社保公司、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法院等单位,积极参与国企改制,协调上级业务部门,为企业出谋划策,发挥了为国企改制保驾护航的作用。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后备干部入驻企业后都能立即进入角*,认真学习政策,潜心研究政策,吃准吃透政策,提前排查企业不稳定因素,按照《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的意见》由上到下大力宣传,通过在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深入职工家里,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欠发*、养老保险、失业就业、生活困难、职工风险金、集资金等问题按政策规定细致的进行宣传,使此项工作不留死角,做到了宣传到位。同时,在吉林日报、白城日报发表文章,宣传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办法。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第三篇】

2020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在时间表、路线图的倒逼下,各地国企改革正在提速换挡。通过改革提高企业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各地的共同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前期出台的“1+N”改革政策和各项改革试点探索,为改革提速换挡奠定了基础。不过,当改革驶入“深水区”,剩下的路只能摸索前行,应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改革试错空间,用容错机制给改革者兜底、壮胆、打气,保护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丢掉心理包袱。行动派多了,经验和教训才会更加明朗,改革之路也才会逐步清晰。

从实践看,思想上畏难、怕出错,是不少地方国企改革推进力度与进展情况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前的采访中,听到一位原大型央企负责人曾表示:“有争议没保护,出问题要追责;干得多毛病多,不干事最快活。”在这种环境下,一些不正常现象出现了——“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提意见的”。

实际上,各方已经认识到了建立容错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017年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就明确要建立免责容错机制。地方上的探索则要更早。2013年,上海提出“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江苏、江西、山东等地都有跟进。

各地的实践很有借鉴意义,但容错机制需要更加完善,才能应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首先,要明确“容”的底线,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容错免责具体事项及情形,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思维引入到国企改革中。就目前来看,普遍认为国企改革要符合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三个“有利于”仍需进行细化和说明,并体现在相关规章制度甚至法律中。

其次,要明确“错”由谁评判,探索建立专业评判制度和改革申诉机制及纠错机制。一些地方对此进行了探索,比如山东采取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联合发文等形式,明确相关程序。对有争议的问题,也可以成立由法律、财务、审计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判团队来进行评判。

再者,以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等多种形式,营造试错、容错的氛围。在一些地方国企改革的进程中,曾出现过国有资产流失、损害职工利益的惨痛教训,因此,各方对新一轮国企改革持谨慎态度。但面对剩下的“硬骨头”,必须要让敢为人先的改革者有行动的勇气和信心。

“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容错机制,打消改革者的顾虑,是国企改革在“深水区”提速的“护身符”。期待在容错机制的护航下,国企改革能不断突破固有障碍,释放更多红利,也期待改革涉及的利益群体在享受到改革红利的同时,也能充分认识到容错机制的善意和正能量。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第四篇】

截至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9个方面79项改革任务总体任务完成率达%。

(一)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机制。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邦兴书记亲自研究《巫山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嘉康县长亲自指导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谋划企业发展战略,明确城建集团、旅发集团、农业集团、投资公司等企业功能定位,推动企业市场化转型。二是夯实制度基础。组织召开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小组会,审议印发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人事管理、财务监管、内控制度等改革配套文件和企业改革事项,夯实国资监管制度。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县国资管理中心多次召开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推送“一企一策”工作台账,加强政策解读,开展业务培训6期,督促企业落实改革目标任务。四是强化跟踪落实。专题听取全县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情况,要求加快推进改革工作进度。县国资管理中心建立三年行动方案督促督办机制,将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实行与薪酬挂钩考核。各企业落实改革主体责任,细化改革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落实专人专班抓改革。

(二)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一是企业重组整合。县国资管理中心整合同质化企业,市场出清僵尸企业,形成了3家县管重点国有企业集团、2家县管一般企业集团和3家县管一般企业监管格局。二是聚焦主业发展。县国资管理中心编制巫山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公布了企业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明确了企业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产业集团转型的改革方向。三是完成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完成中央在巫企业6家和市属国企8家“三供一业”移交。

(三)公司制改革全面完成。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任务97家,完成97家,完成率100%。

(四)全力推进集中统一监管。将16个部门开办的28家国有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完成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企业26家,完成率93%,余巫峡宾馆、欣欣牧业暂未关闭注销。

(五)投融资改革持续深化。一是盘活资产资源。县财政局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5个行政事业单位移交城建集团经营性房产4532m2;县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3个行政事业单位、2户县属国有企业与城建集团签订劳务派遣协议610人,支持县属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二是储备投资项目。县发展改革委建立策划储备“十四五”重点项目453个总投资2331亿元,建立“项目池”。县国资管理中心指导国有企业编制2022年度融资和“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融资计划,2022年策划项目49个拟融资金额亿元。三是积极筹集资金。县财政局组织10家国企策划项目28个争取专项债券亿元,统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13家县属国有企业向银行推荐项目20个计划融资亿元,授信额度亿元,提款亿元(含以前年度提款)。22家县属国有企业按时兑付债务资金亿元,国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六)国资监管效能逐步提升。着力打造阳光国企,国资国企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国资监管机构权责清单和授权放权清单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展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县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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