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工作总结范文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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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工作总结1

一、组织推动和任务完成情况

西宁市作为全国入选试点城市中西北唯一和省会唯一的试点城市,在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技术帮扶组的大力指导帮扶下,试点以来,西宁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幸福西宁成长坐标,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西宁市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的重要实践载体深度融合,认真谋划,科学布局,高位推动,稳步实施,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业、工业、生活、综合四个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副组长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深改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先后多次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强化了试点工作组织领导。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建设。市委、市政府印发《西宁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市无废办细化重点指标、任务、项目,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建立了联席会议、协调调度和信息报送等制度措施,按时序、进度要求,积极先行先试、稳步推进。33个责任单位全部制定各领域子方案开展工作,保障了试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压实各方责任。市委组织部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每季度实施调度考核,有效推动无废城市试点工作进度。市人大代表在“两会”提出建议,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出要求,2020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各委员、人大代表组成专项视察组,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对人大代表关于“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的建议进行督办,有力促进了西宁试点工作的开展。

截至目前,西宁市《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16项指标、任务、项目进展总体顺利,达到预期。指标方面:44项重点指标中按照现有正式公布的统计数据并已经完成的有33项,尚未正式公布相关数据并经测算预计完成的11项。任务方面:46项重点任务中,已经完成40项,尚未到完成期限或需持续推进的6项。项目方面:26个无废项目中有13个已经建成投运,另外13个项目正在按时序正常推进,预计将如期完成。

二、主要做法和示范模式

试点以来,西宁市认真把握国家试点要求,以“绿色减量化、生态资源化、安全无害化”为目标,以补齐固废基础设施短板、凝练创新特色固废管理体系,加强无废理念宣传教育为重点,按照“以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为一个核心引领驱动,在工业、农业、生活三大领域同时发力延伸固废产业链条,不断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项体系建设打造示范,创建N个绿色无废细胞引导全民共建”的“134N”工作思路,积极打造西部高原生态脆弱地区的无废模式,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绿色引领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与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有效融合,结合“西宁蓝”“高原绿”“河湖清”等六大行动统筹推进,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工业方面:积极优化化工、冶炼等传统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锂电产业和光伏光热产业,推动工业循环化、资源化、生态化发展,走“新能源”和“亲环境”绿色发展模式,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预计下降至万元/吨。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申报培育工作。2019年以来,先后有南川工业园区获批国家级“绿色园区”,青海瑞丝丝业、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17个制造产品纳入国家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有力促进了产业绿色转型,绿色品牌的建设为引领行业和地区绿色转型升级发挥了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了绿色发展水平,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农业方面:结合青藏高原农牧业发展特性和特殊的气候、地理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技术支撑领先,净化产品环境,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促进农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建成湟中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蚕豆)标准化生产基地、大通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马铃薯)标准化生产基地等5个生产基地共计万亩;强化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青蒜苗、胡萝卜等32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品牌建设提档增速。通过推广生态调控+推广应用水肥一体、生物+理化防控等绿色高效技术,不断提高绿色标准化种植水平,2020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推广面积达到35%以上。围绕省部共建全域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创建,推广“有机肥+有机叶面肥”、“有机肥+轮作倒茬”、“有机肥+有机叶面肥+水肥一体化”等替代技术模式,完成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63万亩,补贴发放有机肥万吨,2020年化肥农药用量较2018年分别减少%和%,有效强化了农业绿色生产路径,提升了农业绿色供给质量。生活方面:积极宣传普及《西宁市绿色生活公约》,深入实施《关于普及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多角度多途径引导公众积极践行“无废”生活。制定《西宁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努力探索环保可替代产品,在典型超市、市场开展试点,可降解塑料袋等产品推广成效明显。落实《西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截止2020年底,全市25个街道办事处、106个社区、350个居民小区、10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15所学校和3家市级医院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累计万户,达标占比95%,市民践行绿色无废生活方式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二)打造链条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积极培育和引进固废领域龙头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加大科技研发和投入力度,积极改进工艺水平,构建特色循环链条,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质量,26个“无废城市”建设项目累计预算投资近43亿元。截至目前,西宁市10条固废利用处置链初步成形。

1.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链条。结合西宁市产业发展特点,巩固与探索,促进新、老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率双提升。牢牢巩固粉煤灰、电石渣、炉渣、冶炼废渣等传统行业重点产废种类综合利用途径,积极培育青海新型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等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电石渣、炉渣等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布局引进青海永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综合利用企业,在有序消纳粉煤灰的同时降低了砂石开采量。积极推动动力蓄电池、太阳能板等新产业产废种类综合利用途径探索,通过巩固与提升,初步测算202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

2.危废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链条。以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最大的重金属冶炼、电解铝行业为重点,依托重点技术、重点项目延伸产业链条,电解铝、铝加工--铝灰渣--氧化铝、铝锭产业链和电解铝、铝加工-铝灰渣-聚合硫酸铁、三氧化铁的铝产业链条及电解锌-锌冶炼尾渣-铅、锡、铋等有价金属回收-尾渣水泥窑协同的锌产业链条链接成功,运转顺畅。初步测算2020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将提升至35%以上。

3.农牧业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链条。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模式为核心,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链条延伸和巩固。在农业区,搭建“政府补贴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专业公司定期清运+集中有机肥生产+有机肥就近土地消纳”的新模式,逐步解决中小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难问题。在农牧交错区,围绕湟源县环南山、环北山,湟中区小南川、环拉脊山,大通县环大板山5个环山草食畜养殖开发带产业布局,强化生态养殖、高效养殖和健康养殖,扎实推进生态牧场建设步伐,打造“规模化种草-饲草科学化加工利用-绿色养殖-畜产品加工-有机肥加工-有机种植-市场化销售”一体化发展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预计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4.高原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链条。瞄准高原农作物秸秆收贮体系短板,根据地形分布、地块大小,以种植合作社为单位补贴配备不同规模、不同性能秸秆打捆机,修建秸秆储存库,初步解决秸秆回收难问题。针对高寒气候条件下秸秆直接还田效率低等问题,推进机械化粉碎还田、过腹还田技术替代直接还田,秸秆直接还田率由2018年的70%降至2020年的40%。在设施农业集中区,开展生物反应堆秸秆利用示范,通过增加地温、提高肥力,在利用同时提升农产品质量和产量。通过巩固与提升,重回收、扩途径、大循环的秸秆综合利用链条初步成形,培育和壮大农作物秸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化组织,初步测算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5.农用残膜综合利用链条。在开展全膜覆盖栽培技术推广等工作的同时布置安排残膜回收工作,在实行“谁供应、谁回收,谁使用,谁捡拾,谁回收,谁拉运”运行模式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保证金和后补助制度,有效破解农用残膜回收难题。扶持当地已有地膜生产企业,采用贴息、减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等方式,支持企业建成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生产线,制定印发《加强农膜使用管理促进残膜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以制度固化“户收集-地膜供应企业回收-再生企业残膜利用体系”。通过试点工作,“企业回收、农户参与、政府监管、市场推进”的闭环运行机制逐步健全,2020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率提升至90%,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6.农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链条。建成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全市共设立76个回收点,其中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农药供应方负责回收运输和临时贮存,兽药包装废弃物由县、乡(镇)兽医站和各兽药经营店负责回收,并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委托兽药经营企业负责兽药包装废弃物的归集和运输。2020年回收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预计达到90%以上。回收后的包装废弃物统一由企业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有效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隐患,维护田间地头生态环境安全。

7.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链条。修订完善《西宁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合理规划西宁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布局,持续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整合、改造现有回收网点,引导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甘河工业园区开工建设废旧塑料综合利用生产线,云海循环经济绿色产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短板不断补齐,解决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理问题。2020年,日均1300余吨涉塑、涉纺、涉金属、涉纸、涉电子产品等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分别进入可回收和无害化处置网络,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

8.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链条。制定《西宁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和《西宁市政府购买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服务操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在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集中式餐厨垃圾处置规模扩大、异地搬迁工程取得积极进展,确定了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的处置模式。优化提升了“政府政策支持+项目企业运作+收运处置一体化”的运行模式,实现了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有效杜绝“地沟油”和“潲水猪”进入食物链,坚决保障了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9.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综合利用链条。制定《推行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指导意见》,建立了医疗机构可回收物清单,明确了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类别,为医院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奠定了基础。在市级公立医院开展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引进有资质的废物资源利用企业,铺设可回收物回收通道,稳固资源化利用链条,最大限度对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开发利用。由资源回收企业向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溯源平台,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医疗机构内输液瓶(袋)及其他可回收物的追溯体系;实现科室产生→医疗机构暂存→回收转运→后端加工处理的全过程、全产业链的溯源及全流程信息化监管,达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

10.规划城市生活源固废闭合环路。按照多源固废综合协同利用、能源梯级使用、二次污染统一控制的集中利用处置的思路,以基础设施短板问题为导向,以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中心,筹划集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大件垃圾处置中心、绿植垃圾处置中心、餐厨垃圾提标扩能项目等处理为一体的城市生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将零散城市生活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点、链条链接形成闭合环路,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生活源分类收集处置问题。截至目前,西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良好,餐厨垃圾提标扩能项目基建工程已开工,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等项目完成可行性论证,城市生活源闭合环路已初现框架。

(三)完善体系打造无废示范模式

针对西宁市固体废物管理方面存在的固体废物利用不畅、处置能力不匹配、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与实际问题,精准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对症下药。以完成体系建设积极打造无废模式,为其他城市提供示范。制度体系:制定印发《加强农膜使用管理促进残膜及农药兽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促进残膜及农兽药包装废弃物长效机制建立;出台《西宁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奖励办法》、《西宁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监管考核办法》等,通过激励政策,强化制度正向引导;修订《西宁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监管制度》,出台《推行医疗机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指导意见》,补齐关键环节制度短板。技术体系:充分发挥科技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将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技术研究等内容纳入《2020西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自2019年以来共立项支持“西宁市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关键技术研究”、“种养一体化生态循环模式在牦牛舍饲养殖中的示范推广”、“铝熔炼危险固废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研究”、“BIM技术在餐厨垃圾处理及废水处理行业的应用”等科研项目6个,补助资金340万元,带动企业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及时将有关固废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技术进行整理、分类,借助省级平台发布示范技术9项;利用西宁科技大市场网站、2020年西宁首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发布和推介技术13项。市场体系:加大金融政策支持,落实《西宁市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有效扩大金融支撑和撬动效应,积极梳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项目融资需求6项亿元,采取“全面推介+精准对接”模式,组织召开“无废城市”专场融资对接会,完成了对青海云海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等贷款尽调工作,着力改善担保服务降成本,有效改善了“无废城市”重点项目融资环境。省农牧业担保公司对全市农牧业企业和农户实行“零”担保费率,并对银行贷款实行基准利率50%贴息,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全力支持“无废城市”项目融资服务。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危废管理计划网上备案、电子台账、电子联单等制度,有效实现实时监控、业务流转、预测预警。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印发《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卫健部门制定《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相关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再生资源、餐厨垃圾等规范化处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危废、固废处置市场。全面启动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机制,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严厉精准打击固体废物污染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西宁市已初步凝练了第一批4个青藏高原“无废模式”。一是机制创新促进农业残膜回收利用模式。从源头减量、回收利用、保障支撑等各个系统发力,牢固构建由户收集-地膜供应企业回收-再生企业残膜利用体系,形成“企业回收、农户参与、政府监管、市场推进”的闭环运行机制。该模式可在西北干旱农膜使用范围广的城市进行推广。二是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牧场模式。合理利用天然草场、实现草畜平衡的前提下,以草养畜、草畜联动、适度放牧,减少饲养成本,以“草+畜+粪+肥”为循环闭合养殖方式,打造绿色、优质、高效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模式。该模式适用于西北农牧交错区并有天然草场和弃耕地、退耕地的城市。三是技术创新构建无废园区模式。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在甘河工业园区开展点对点项目引进,补齐了重点产业短板,实现了产业优化和链条延伸,园区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同时提升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兜底处置能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该模式适用于具备工作基础的西部重工业园区。四是西部领跑的餐厨垃圾全量利用模式。优化升级餐厨垃圾“政府政策支持、项目企业运作、收运处置一体化”的运行模式,实现了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通过制度体系创新、市场体系创新、技术体系创新和监管体系创新,实现了餐厨垃圾闭环管理,谋划启动新的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打造餐厨垃圾“西宁模式”在西部领跑的“升级版”。该模式适用于在西部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的地区。

(四)推进“细胞”建设引导全民共建

通过建立绿色无废细胞这个点,大力推进无废理念的宣传引导,形成全民无废共识。经青海省社情民间调查中心进行调查,西宁市“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为%,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为%。在绿色细胞建设上。一是推进绿色邮政,推动邮政快递业节能、环保发展,全市106个邮政网点和451个快递网点全部布放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97%,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投入13辆新能源车辆进行邮快件末端派送。寄递企业大力推广运用循环中转袋及可循环、共享式快递盒等新型封装用品用具,促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减量化和绿色化。二是推进绿色餐厅。制定《西宁市创建绿色餐厅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营造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绿色餐饮服务、倡导绿色环保设施、提倡绿色环保容器、规范餐厨废弃物绿色处置、强化依法诚信经营”等六方面、37项具体标准,共创建35家绿色餐厅。三是推进绿色矿山。制定印发《矿产资源开发领域2020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严格矿业权准入、严格开采过程监管、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四个方面综合发力,全市9家生产矿山均已建成绿色矿山。四是推进绿色建筑。修订《西宁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制定《西宁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奖励办法》,配套出台《西宁市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通过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综合执法检查、日常监督等方式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确保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措施落实到位。2019年以来共有278个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筑面积约890万平方米,预计2020年度西宁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超过国家“十三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标十个百分点。此外,教育、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已累计创建市级绿色节能型机关单位2个,市级绿色商场3个、市级绿色学校268个、市级绿色家庭1005个、市级绿色社区48个,共计1361个。在无废理念培育上。制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宣传工作方案,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宣传教育对象、采用多元宣传教育方式。在工业领域,通过组织宣讲会、讲座等形式,针对企业负责人、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加大先进工艺和成功案例的宣传力度,解读与宣传源头减量、综合利用优惠政策,传播利好消息;在农业领域,借助微信群、悬挂横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观摩学习等多种宣传形式,宣传秸秆、畜禽粪污、农兽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面源防治益处,提高农民的自觉性。在生活领域,结合垃圾分类、光盘行动、低碳生活等宣传,以展览教育和体验感受为主,引导居民通过对绿色发展理念、节能减排认识和循环低碳生活、垃圾分类的互动体验,提高“无废城市”建设知晓率和参与度。

此外,制作了“无废城市”建设的倡议书、宣传折页、“西小环”漫画、微动漫、西宁“无废巡礼”短片,制作了《绿色样板、无废西宁》宣传片及画册,同时深入开展“无废”理念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七进”活动。在今年全省“两会”期间省人大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发布了西宁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市长张晓容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提出“打造青藏高原无废模式”,《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青海日报》等各类媒体先后相继为西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发声,大力宣传西宁市试点工作,各类媒体刊发、转载“无废”相关信息近2000余条,推动全社会无废理念入脑入心入行,不断提高“无废城市”全民共建的意识,“无废城市”已融入西宁千家万户。

三、存在主要困难和不足

近两年试点期间,西宁市按照“边试点,边总结”的工作思路,探索总结出机制创新上的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基础,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但囿于我市在市级财力、市场、技术及地缘条件等困难因素影响,我们仍存在许多困难、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全领域循环网络构建有待加强。虽然在工业、农业、生活领域做了诸多努力和探索,形成了一些特色链条,但由于试点期限较短,“无废城市”命题又大,我们目前只完成了部分点、线与面的组合,且与先进地区相比链条仍偏短、偏粗,由线至面工作尚显不足,跨领域耦合方面留白较多。二是固废基础设施建设还有短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在建设,生活垃圾分拣、有害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尚显不足,一般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兜底能力还需提升。“小众”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管理经验不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还处于小规模发展阶段,城市绿化垃圾、市政污泥、大件低值生活垃圾、报废车辆和轮胎等固体废物不断浮出水面,引发一系列新问题。三是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体系方面,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构架初现雏形,但固体废物管理权责仍未完全清晰、明确,全过程全方位制度体系建设差距仍然明显。在技术体系方面,污泥综合利用、磷石膏高效综合利用技术仍在探索还未投入实际生产,太阳能板、锂电池综合利用技术还需继续攻关,马铃薯、油菜等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单一。在市场体系方面,相较于东部发达地区,市场体量小,活跃度不够,龙头企业的领导力有限,很难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效应。在监管体系方面,信息化、科技化监管水平不高,危险废物鉴别、监管能力偏弱。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无废城市”建设已列入建设现代美丽幸福大西宁新征程规划,西宁将按照国家、省上新部署和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在已有的试点基础上做好统筹规划,把“无废城市”建设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纲要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等新要求有效整合,将“无废城市”管理理念融入工业布局与结构调整、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以无废理念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继续扩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广度、深度和融合度。在广度上,探索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协同处理的路径和模式,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持治气、治水与治废一起抓,构建“大无废”格局。在深度上,在总结各领域特色链条的基础上,继续抓细节,抓关键环节,强化链条延伸和链接,纵深打造固废处置产业链。在融合度上,利用信息技术,主动与智慧城市建设相融合,将与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资源化、收费等相关的部门、企业和社区相连接,构建固体废物智能化和精细化监管平台,使固体废物的大数据管理成为“城市大脑”的组成部分。三是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益。按照成熟一个,总结一个,推广一个的思路,加强示范模式的推广应用,努力做到打造一个产业链条、完善一项工作体系、制定一套规范标准、形成一种示范模式。一方面,将试点成功成果在省内其他市州推广应用,实现由点到面的辐射作用,为“无废青海”作出贡献;另一方面,通过国家平台将示范模式在国内同类型地区推广应用,打造青藏高原“无废模式”。四是继续四大体系建设。针对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等不同类型固体废物的继续完善体系建设,做好准入控制、回收、利用、处理、处置等各环节、全方位的制度建设,理顺监管-需求-市场-技术-产业的关系,解决产业和市场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充分释放产业需求,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另外,强化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动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征集并推出“无废西宁”LOGO,进一步创新无废宣传渠道,扩大无废宣传覆盖面,提升“无废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加大“无废细胞”创建力度,深入开展“无废七进”活动,将“无废”理念融入市民日常生活,引导“无废城市”建设逐步迈向“无废社会”,形成无废城市人人共建,无废成果人人共享的局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无废城市工作总结2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决定部署,进一步提升《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聚焦各类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难点和痛点,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全市域、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到2021年12月底,绍兴市及各区、县(市)完成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

二、主要任务

(一)抓好源头管理,做到应减尽减。以源头减量为切入点,科学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各类固废应减尽减。

1.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快推进市区印染、化工产业跨区域集聚提升工作,科学布局生产和生活空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以下各区、县〔市〕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新创建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1个,累计创建小微企业园120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抓好源头减量。工业固体废物实现产生强度负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到2020年12月底,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到2020年12月底,农药使用量、不合理化肥使用量、单位耕地面积农药和化肥使用量较2018年均实现负增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袋和循环包装袋应用,到2020年12月底,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大于等于90%。(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实现一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到2020年12月底,全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市、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付。(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二)强化分类贮存,做到应分尽分。明确各类固废分类贮存要求,强化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分类意识,实现各类固废应分尽分。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12月底,市区城区范围内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市20%以上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单位。到2021年12月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国资委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各区、县(市)每年建设2个示范片区。推进省级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创建,每年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不少于60个。(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2.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重点抓好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3.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出台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相关制度,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2020年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和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6%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三)规范收集转运,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各类固废规范收集体系,加大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实现各类固废应收尽收。

1.建立完善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构建由政府、农户、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12月底,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总社)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到2020年12月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100%,病死猪专业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通过数字化手段掌握固体废物流向。(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严禁人为设置危险废物市内转移行政壁垒,保障市内危险废物合法转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补齐资源化利用短板,做到应用尽用。通过引进、培育、新(扩)建固废资源化利用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固废资源化利用市场体系,实现各类固废应用尽用。

1.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引进尾矿等资源化利用项目,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短板。(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2.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到2020年12月底,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各培育3家(龙头企业各1家),嵊州市、新昌县各培育2家。各区、县(市)分别建成1个以上再生资源智能化分拣中心。到2021年12月底,全市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供销总社)

3.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2—3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督促市交投集团、市城投集团建成建筑渣土资源化利用项目。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4.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大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力度,规模养猪场推行密闭式发酵罐等先进技术。健全区域联动规范处置病死动物机制,实现病死动物跨区域委托处理,全面建立与保险联动的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到2020年12月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建成畜禽粪污全量利用示范点1个,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21年12月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提升秸秆收集机械化水平,到2020年12月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建成秸秆全量利用技术示范区2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做到应建必建。以补短板、强基础为抓手,努力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竞争充分”的固体废物处置体系。

1.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2020年12月底前,各区、县(市)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区、县(市)补齐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能力缺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2.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各区、县(市)根据本辖区实际建立城市和建制镇生活垃圾等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严管运输环节,严查资金流向,充分发挥村镇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应管严管。

1.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管理。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建设局)

2.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村镇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网格化巡查队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推进管理手段信息化。通过数字化方式,探索推进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应纳尽纳。

建立“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统筹整合五大类固废管理系统和重点产废园区、重点固废利用处置企业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全周期、智能化、闭环式管理,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调度的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总社)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手段,加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管理,整合固体废物供需信息资源,提供治理查询服务。通过信用等级评定、差别化监管等手段,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市大数据局)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培育治理行业产业化。以市场、技术引导“无废产业”形成,加大创新力度推动解决一批固体废物领域利用处置难题,打造具有绍兴特色的无废环保产业高地。

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建设局)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到2020年12月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绍兴银保监分局)

2.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充分依靠“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专家团队和大专院校、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通过制度建设和信息化管理,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式管理。

1.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问题。通过绍兴市“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省固体废物治理数字化应用),实现五大类固体废物全领域数据归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总社)

2.破解特种危险废物清运难问题。到2020年12月底,各区、县(市)建成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问题。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工作试点,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的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问题。(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破解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问题。推动焚烧技术优化研发,降低炉渣和飞灰产生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重点研究并实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5.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问题。建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区、县(市)处置生态补偿金制度。打造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实现长效常治,全面夯实齐抓共管制度化。明确各方责任,推动形成各类固体废物长效化管理机制。

1.夯实产生者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原则,延长产废者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利用处置。(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

2.压实政府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实施期限

各区、县(市)要充分结合国家试点和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工作要求,出台本辖区推进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充分运用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手段,全力打造具有特色亮点的样板模式,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区、县(市)政府是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全力做好人员、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担当,密切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美丽绍兴建设考核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面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无废城市工作总结3

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争当"两山"理念样板地模范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精神,推动全市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1年底,市和两个区县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到2023年底,各区县全部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工作指标详见附件4);到2025年底,进一步提升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完成全国"无废城市"示范市建设。本方案在全市域内统一开展,以区县为主体建设,具体细则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1.抓好源头减量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利用处置,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从源头减少污泥产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参与,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行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混合垃圾与分类垃圾的差别化收费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建设局参与)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2.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市建设局牵头)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2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各100个以上。(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别牵头)

2.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3.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参与)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1.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集中化统一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参与)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到2020年底,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参与)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到2020年底,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0%、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2.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允许在城市建成区内采用满足防扬散、防遗撒、防渗漏要求的运输方式。(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严禁人为设置危险废物省内转移行政壁垒,保障省内危险废物合法转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1.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2.加快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5家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市商务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参与)

3.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再生产品质量。(市经信局牵头,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4.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到2021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率达到95%以上。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到2020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1.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形成规划"一张图"。2020年底前,补齐区县域内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2021年底前,补齐区县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能力缺口。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共建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

2.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

1.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经营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

2.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严厉查处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参与)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

1.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推广信息监控、数据扫描、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锁等手段,推动经营性固体废物转运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推动建立协调联动共享机制。针对信息孤岛的堵点和难点,加快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智慧城市优势,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推动治理行业产业化

1.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积极推广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2.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1.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产业园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固体废物产废者的指导服务。加快推动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涉废单位使用信息系统的法定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

2.破解特种危险废物清运难。通过推广政府向有资质单位购买服务、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委托授权和政府统一建设集中贮存设施等工作模式,到2020年底,各区县均建成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3.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点工作试点,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的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4.破解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推动焚烧技术优化研发,有效降低炉渣和飞灰产生量,控制二次污染。(市科技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重点研究并实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油泥燃煤电厂协同处置、重金属污泥钢铁厂协同处置、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参与)

5.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鼓励建设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优先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领跑企业改建扩建,努力化解"邻避效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参与)探索建立并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十)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1.夯实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

2.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负责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析城市发展现状、污染产生和利用处置现状,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2020年7月底前,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组织开展建设。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作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责任主体,要有力有序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适时开展工作督导和成效评估,确保我市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三)开展总结评估。2021年10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对有关区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开展评估总结。2023年10月底前,未完成建设的有关区县政府将情况说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形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结,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力争2025年我市完成全国"无废城市"示范市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南太湖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支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立专家技术团队,强化技术支撑,指导各区县组织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美丽湖州建设考核体系。"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并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挂钩。

(三)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模式,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理念。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无废城市工作总结4

深圳位于南海之滨,毗邻港澳,面积约1997平方公里,管理人口2200万人,2020年GDP达到万亿元,经济总量迈入亚洲城市前五,是一座充满魅力、活力、动力和创新力的超大型城市。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国家各部委、广东省各对口部门、国家专家帮扶组等帮扶指导下,以探索超大型城市固体废物治理样板为使命,全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改革,系统构建固体废物大环保统筹管理新格局,创新打造依法治废制度体系、多元化市场体系、现代化技术体系、全过程监管体系,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加快补齐各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践行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现已如期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领导高位推动,从系统工程和全市角度强化顶层设计引领

生态环境部在深圳召开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牵头成立国家专家技术帮扶组,每季度对深圳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安排特派员常驻深圳深入调研和指导,组织开展重点问题攻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为深圳提供政策和技术援助,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审批权,推动省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共建共享。

成立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我市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市委书记、市长亲自部署试点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汇报,亲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人大设立代表问政会,强化工作监督。政协设立委员议事厅,广泛沟通信息、交流思想。相关市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分管领域改革建设事项。设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试点日常工作。

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部门)和各区工作职责,厘清固体废物管理边界,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城管、住建、水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固体废物大环保统筹管理新格局。高标准编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四个阶段工作目标,系统构建十大建设体系,出台58项建设指标,安排100项工作任务,出台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9项工作制度,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部门)和各区,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全面压紧压实试点建设责任。

二、如期完成100项任务,56项建设指标达到预期工作目标

顺利完成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保障体系100项年度建设任务。58项建设指标已完成56项,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55%,受绿色包装价格高和新冠肺炎疫情限制循环包装箱循环使用等因素影响,比目标值65%低10%;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为吨/万元,指标领先全国先进水平,但受宝安、南山、龙岗三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炉渣1500多吨/日等因素影响,比目标值吨/万元增加了吨/万元。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危废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环境公共服务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共7项指标均为100%,原生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置和零填埋,房屋拆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从2018年的31%提升到97%,相关9项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率、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完成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6项指标为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99%,地膜回收率90%,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从2018年的24%提高到42%,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从2018年的16%提高到38%,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从7%提高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零贮存,累计建成绿色工厂45家、认证绿色产品71个、认定绿色供应链7家,相关15项指标领先国内先进水平。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保障体系四轮驱动

(一)完善法规规定,系统构建于法有据、依规治理的制度体系

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优势,编制4个地方法规和3个地方规章,出台77个政策文件,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强制开展建筑垃圾限额排放,拓展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债券产品种类,完善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申报登记、电子联单等管理制度,加快填补固体废物治理法律空白,改革创新固体废物行政管理政策措施,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提供制度引领。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电子联单管理、塑料污染治理、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等纳入法治框架,明确在线监控可作为行政处罚依据,深化环境信用管理制度,为固体废物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是我国首部绿色金融领域立法,创新绿色信贷、信托金融、绿色保险产品业务,明确绿色金融标准,创设绿色投资评估制度,强制披露环境信息,扩大“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市场融资范围,降低固体废物行业生产成本,提高利用处置企业抗风险能力。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全过程管理要求,创新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住宅区楼层撤桶”“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等制度,设立全国首个垃圾减量日,为垃圾分类管理和执行落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深圳经济特区建筑绿色发展条例》从项目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健康建筑、绿色社区、绿色城区等方面进行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明确建筑物全寿命期建设和管理细则,提高建筑物使用寿命,从源头减少建筑物拆除废弃物产生量。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在全国首次提出新建项目建筑废弃物限额排放管控制度,对工地建筑废弃物实行排放核准、消纳备案管理,实施建筑废弃物收运处置申报登记和电子联单管理,明确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强化综合利用激励制度措施,推动建筑废弃物源头减排和资源化利用。

出台77个政策文件,强化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计划措施,强化绿色生产和绿色制造政策引领,深化塑料污染治理,推进绿色快递、绿色外卖、光盘行动,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等治理改革政策措施,全面深化各类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改革。

(二)激发市场活力,系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发挥我市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高度市场化的优势,形成国有企业担当兜底、社会资本有序市场化竞争的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能力建设体系。新投资100亿元完成46个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全市规模以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总投资达到326亿元,累计建成投产189个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基地。孵化出能源环保、东江环保、格林美等一批上市公司,共培育出44家本地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骨干企业和利用处置基地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强化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创新绿色金融服务系列产品。2020年财政补贴52亿元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医疗废物,投入6200万元扶持“无废城市”科学研究,安排5690万元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进行专项资金扶持,带动企业投资亿元。强化绿色信贷激励措施,绿色信贷余额3561亿元,办理“绿票通”小微绿色企业、绿色项目业务401笔,金额达亿元,绿色信贷规模再创新高。加大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退还78户固体废物相关领域纳税人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亿元。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培育,2020年671家企业投保1700万元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额总额达到9亿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环境公共服务单位全部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深圳市无废城市技术产业协会,每月举办固体废物论坛,推动产业融合与交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协同处置,签订深圳汕头、深圳潮州等政府合作协议,实现城市间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资源共享,推动固体废物处置行业集群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批准成立潮商东盟基金,注册资本10亿元,募集基金规模可达1000 亿元,助力深圳将“无废城市”技术项目推广到东盟等“一带一路”国家。

(三)加强科技创新,系统构建国际先进、可靠适宜的技术体系

出台“无废城市细胞”5个考评细则、4个评价标准、1个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新增41项固体废物治理地方标准规范,完善“无废城市细胞”评审标准,在全国首个系统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认定和市场化推广应用技术规范,科学设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体系,细化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收集、贮存、处置等规范化管理要求,全面推进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监管各环节规范化建设。

创新25项科技攻坚技术,新增发明专利16项,新增实用新型专利17项。3项技术荣获2020年度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项技术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建10个高端科研平台,生态环境部批准深圳环保科技集团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工程技术(深圳)中心”,深圳能源环保认定“城市固体废物清洁高效处理与资源化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成立“广东省固体废物危废污染隔离防渗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城市固体废物清洁高效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生活垃圾专业化分类与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污泥深度处理及黑臭水体生态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个省级工程中心,创建深圳市能源环保、环保科技集团、深高速环保研究中心3个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基地。

(四)创新监管手段,系统构建全程覆盖、精细高效的监管体系

投入亿元全面建成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完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市政污泥等GPS+视频全覆盖、全过程智慧监控体系。开发固体废物远程视频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利用手机、IPAD等设施与企业负责人手机进行视频同步,执法人员通过同步视频在线检查企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废物贮存间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实时交办整改,企业整改线上提交执法人员审查确认,形成全链条闭环执法监管,大幅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执法人员需求缩减80%,同时提高企业抽检比例,有效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全面实施最严法治,强化环保问题按日计罚,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出台《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六版)(修订版)》,规范37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持续开展“利剑”系列执法行动。出台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对375家企业实施正面监管,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系统构建“市级督查、区级检查、街道巡查”三级网格化执法监管体系,将环境监管力量延伸到社区基层,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反应快、全覆盖、无盲区。创立环保主任、环保顾问制度,加强环保事前、事中介入,从源头指导企业规范固体废物管理行为。

出台《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设立诚信、良好、警示、不良四个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将不良企业列入全省生态环境量化监管平台特殊监管对象,暂停企业生态资金补助和荣誉称号授予,信息提交银行、保险、海关、政府审批部门进行联合惩处,高效震慑企业违法行为。

四、全方位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和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推进生活垃圾精细化分类管理,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和零填埋

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创新“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全市设置21830个集中分类投放点,聘请20499名督导员现场定时定点督导,3815个小区和1690个城中村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达9636吨/日,市场化再生资源回收7300吨/日,扣除能源化焚烧发电部分,回收利用率仍然达到42%,领先国内先进水平。配置3641台分类收运车辆,建成122处分类处理设施,分类收运覆盖率100%。建成4座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64处小型处理设施,厨余垃圾日均收运处置量6268吨/日。

出台全国最严生活垃圾行政处罚措施,个人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最高处罚200元,单位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最高处罚50万元。出动执法人员13万人次,累计罚款150万元。出台“以工代罚”措施,违规个人参加垃圾分类培训和住宅区定时定点垃圾分类督导等活动可以抵免罚款。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措施,采取通报表扬为主、资金补助为辅的方式,评选出333个“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单位”、433个“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小区”、1693个“生活垃圾分类好家庭”、703个“生活垃圾分类积极个人”,累计发放激励资金4835万元,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建成投产宝安、龙岗、南山、平湖、盐田5个能源生态园,生活垃圾焚烧能力达到万吨/日,原生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和零填埋,生活垃圾百分百无害化处置。出台全球最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按照星级酒店外观对焚烧厂进行去工业化景观设计和建设,按照焚烧处置量给予周边社区生态补偿费,为周边社区提供热电联供低价能源,帮助周边社区利用炉渣开办环保砖生产厂,投资建设登山道、游泳馆和科普展厅回馈社区居民,创新企业社区共建模式,有效化解新建项目邻避问题,实现企业与社区双赢发展。

(二)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发展,健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全产业链

印发《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在国内首次明确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减排与综合利用设计和验收要求,为减排设计提供规范和依据。修订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完成29个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标高审查,有效控制地下空间开挖,减少工程弃土源头排放。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288万平方米,在新开工总面积的占比达到38%。孵化培育13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699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达标率100%。新增53个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建设工程100%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减少工地建筑废弃物排放量。

创新实施房屋拆除与综合利用一体化管理,累计完成627个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项目,拆除废弃物综合利用量2319万吨,综合利用率97%。开展渣土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宏恒星再生科技公司和大铲湾三期工程渣土综合利用设施投入运营,新增1050万吨/年渣土处理能力。开展工程泥浆施工现场处理试点,在地铁四期建设工程中建设盾构渣土泥水分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39台(套),盾构渣土处理能力超万吨/日。建成24家建筑废弃物固定式综合利用设施,利用处理能力达到4416万吨/年,建筑废弃物本地资源化利用率达%,初步实现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大幅度降低建筑废弃物填埋处置对土地资源的消耗。

建成4处固定消纳场,累计消纳5250万吨建筑废弃物,剩余库容约1185万吨。统筹围填海工程处置工程渣土2109万吨,205个工程项目回填能力约795万吨/年。建成9处水运中转设施,设计转运能力达8700万吨/年,先后与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强化土方跨区域平衡处置协作监管模式。

出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在全国首个系统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砖、再生骨料产品质量认定和工程项目应用技术规范,促进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市场化推广应用。

开展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在全市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等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覆盖2375个建设工地、14468台泥头车、383处消纳场所,日均产生联单3万余条,实现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和处置“两点一线”全过程实时监控和电子联单管理,电子联单平均签认率超过95%。

(三)打造绿色制造体系,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园区化利用处置

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等新型低碳产业,加强能源梯次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再生利用,完成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东福田保税区、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5家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

清理淘汰1130家无证无照、高排放、高污染低端落后企业,完成60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创建45家绿色工厂、7家绿色供应链、2个绿色园区、71个绿色产品、8个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2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4个绿色数据中心,培育11个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

推广应用创新替代技术,友联修船基地采用高压水刀替换传统钢砂对船壳进行除锈,每年从源头减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万吨。海通科创、康普盾科技、恒创睿能、柘阳科技、格林美、乾泰、泰力等7家企业入选广东省工信厅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典型模式。比亚迪以深圳为基地打造全国直营4S店、园区、基地多级回收体系,乾泰工业园区形成120辆/日新能源汽车和50吨/日电池包拆解利用能力。

率先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电子联单管理,7471家企业在省固废管理平台完成申报登记。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运处置试点建设,宏发高新产业园、汉光科技园等率先试点园区固体废物集中管理模式,将管理企业转变为管理园区。

(四)深化管理改革,做好危险废物全过程安全管控

出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准化建设技术规范》,推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贮存车间、运输车辆标准化建设。打造20个危险废物标准化贮存示范项目,实现危险废物车间智能称重、二维码登记、在线实时上传数据,形成一套对危险废物贮存环节“看得到”“监测到”“管得到”的先进管理模式,构建全程可查询、可追溯智慧监管体系。

做好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许可授权委托承接工作,编制《深圳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设施布局规划》,推进危险废物“一证式”管理改革。全市中石化加油站统一招标采购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收运处置,创新危险废物“集中采购”委托处置模式,解决小散企业危险废物委托困难问题。

打造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危险废物交易线上新体系。以服务企业为导向,直击危险废物市场价格信息不透明、产废单位议价能力弱、经营单位营运成本高等痛点,依托市属国有企业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按照“天猫”“美团”的商业模式,设计开发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签约、检测、支付“一站式”线上服务。

新增8家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新增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收集能力万吨/年。新增3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新增利用处置能力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74%以上。全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危险废物协同处置合作,共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焚烧类危险废物处置价格降低至3000-4500元/吨,重金属污泥处置价格降低至1300-1800元/吨,处置价格同比均下降50%以上,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五)推进能源化掺烧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百分百资源化利用和零填埋

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厂内干化减容减重,创新“微波调理+板框压滤”“板框压滤+低温快速干化”“板框压滤+低温冷凝干化”等3种具有代表性的污泥深度脱水技术路线,在上洋、沙井、平湖、罗芳等污水处理厂开展试点应用,污泥可就地减容稳定至含水率40%以下。全市37座污水处理厂共建成投产18座污泥深度脱水设施,干化处理能力5635吨/日(按含水率80%计),大幅度降低运输成本,避免外运中的滴漏和臭气二次污染。

建成投产华润海丰电厂燃煤掺烧污泥耦合发电项目,污泥能源化掺烧利用能力达到6000吨/日(按含水率80%计),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燃煤掺烧污泥耦合发电利用项目,全市5300吨/日污泥百分百资源化利用和零填埋,真正实现污泥本地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建设污泥处理及输运调度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资质备案制度、检查考核制度、驻场监管制度、转移联单制度、通报处罚制度及智能监管技术“5+1”污泥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履约评价考核细则,委托第三方巡检机构对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定期考核检查。实施24小时驻场监管,监督污泥设施合法合规运输处置污泥。

(六)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强化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

推进乡村振兴计划和“美丽田园”建设,建设1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区及核心示范区,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秸秆全部机械粉碎还田利用,建设31个农膜回收网点,回收量已达到114吨/年,农膜回收率93%。科学设置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回收废品全部焚烧处置。

五、全面倡导绿色生活,发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无废文化”

(一)强化行动示范引领,转变居民生活消费方式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围绕禁限塑料生产、禁限塑料使用、替代产品开发、回收利用处置、强化工作保障5方面出台59项任务,在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领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培育一批可降解塑料生产龙头企业,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市场应用,全面深化塑料污染治理。

印发同城快递绿色包装管理指南和循环包装操作指引,发起“绿色快递”倡议,规范绿色快递包装材料、循环包装操作,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建立快递包装回收服务网络。全市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丰·BOX”循环包装箱累计投入万个,替代源头减少废物2125吨。丰合物联快递包装回收服务网络覆盖全市800多个小区,1197个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

全面开展“光盘行动”,制作宣传海报和倡议书30余万份,在全市5000多家餐厅播放“光盘行动”系列视频。所有星级酒店设置“光盘行动”标识牌呼吁适量点餐,打造11月8日“垃圾减量日”,开展“光盘行动 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光盘行动·每天快乐进行时”等系列活动,节俭消费成为社会时尚。

(二)搭建全媒体立体传播平台,提升公众参与率、获得感和满意度

打造高端宣传教育基地,11个行政区每个区至少打造1个高品质、有特色的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完成2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和2个污泥利用处置示范教育基地建设,累计创建17所自然学校和25个环境教育基地,接待公众超过120万人次/年。

在中国环境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深圳ZAKER、深圳网易、学习强国等刊发546余篇相关报道,点击阅读量超200万人次。在户外、公交站台、机场航站楼、电梯点位、大型商业圈、地铁车站和列车等2万余块显示屏投放无废城市建设主题宣传海报及视频短片,举办“无废城市”创建示范点系列巡礼活动,接受知识普及公众超过400万人次。

开展垃圾分类“蒲公英”公众教育计划,组建830余名志愿讲师团队伍走进社区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微课堂和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引导活动超过4万场,直接影响人群超过262万人次。编制中学、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知识读本,2635所学校将知识读本纳入学校德育课程,超过250万师生参与教育学习。

举办“环保随手拍”活动,参与人数达4600多人,提交垃圾分类、光盘消费等照片总数量6820多张。设立 垃圾分类“环保银行”,46所学校注册账户万余个,引导学生收集废玻金塑纸兑换书籍和文具等用品。上线投用垃圾分类碳币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超万,累计发放碳币约亿,玻金塑纸和废旧织物回收利用超过3000多吨。

六、立足双区建设,长远谋划下一步建设工作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是我市迈向“无废城市”的第一步,工作过程中发现仍然存在建筑废弃物过度依赖外市协同处置、厨余垃圾本地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执行困难、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少、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成本高等问题,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国际先进水平,做好“无废城市”十四五建设规划,科学设置指标体系,谋划好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践行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强化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深入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创建,深化塑料污染治理,在绿色快递、绿色外卖等方面引领示范,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深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做好动力电池、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利用,分行业逐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态环境产业园、生活垃圾新三厂等项目设施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地利用处置能力。深圳将全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低碳化的四化工作,力争率先建成固废少排放、资源全回用、废物趋零填埋的“无废城市”样板。同时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同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工作,实现“无废城市”与碳达峰、碳中和协同增效。

此外,为引导我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有的放矢开展创建工作,建议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并优化“无废指数”,建立一套适用于横向量化比较的操作性强指标体系。

无废城市工作总结5

为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根据《省关于印发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美丽城市”建设为契机,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到2021年9月,全市及所有区、县(市)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到2021年底,建成省级“无废城市”;到2023年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争创全国“无废城市”。

二、工作举措

(一)聚焦绿色生产,抓好工业固废减量和规范管理。

1.减少工业固废产生。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减少污泥产生。到2020年底,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到2021年底,培育3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逐步建立绿色制造体系。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城市(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链循环化,推进工业园区“无废化”。

2.规范分类贮存收集。制定一般工业固废分类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固废信息填报,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治理体系。2020年底前,各区、县(市)及城市新区各建成1处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集点;2021年底前,各建成1处一般工业固废二次分拣中心。

(二)聚焦绿色农业,抓好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

3.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广减量施肥技术,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

4.健全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收集体系,形成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一张网”。鼓励选用多功能棚膜和可降解地膜,推进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

5.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建设畜禽粪污收集中心、沼液收集贮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加强运维管理,到2021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多途径利用,到2020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三)聚焦绿色生活,抓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6.推进源头减量。倡导“光盘行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绿色办公。以治理快递等领域过度包装为抓手,全面推进“限塑令”和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推行绿色环保包装,到2022年底,可降解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

7.强化分类投放。推进生活垃圾高质量分类,到2020年底,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40个、示范村18个。鼓励各方经营者和管理者设立便民回收点,采用创新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回收途径多元化,提高分类准确率。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分类处置。

8.完善分类收集转运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到2020年底,六城区联合建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2个以上,其他区、县(市)及城市钱塘新区各建成1个以上。完善有害垃圾转运点建设,到2020年底,六城区联合建成有害垃圾转运点1个,其他区、县(市)及城市钱塘新区各建成1个以上。到2022年底,建成一批快递包装物回收点,完善回收体系。

9.提高分类处置能力。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和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立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到2021年底,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

(四)聚焦绿色建筑,抓好建筑垃圾规范利用。

10.推行绿色建筑设计。鼓励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装修。

11.推动建筑垃圾规范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到2022年底,建成8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利用处置。

(五)聚焦顶层设计,抓好制度标准建设。

12.完善政策制度。修订完善固废管理相关制度,推动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涉废单位使用信息系统的法定责任。建立完善固废区域协同处置机制,促进设施资源共享。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到2020年底,危废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达到10%;到2022年底,力争实现全覆盖。

13.完善固废标准。完善危废综合利用产品地方标准,探索危废“点对点”利用模式,着力解决废盐等危废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问题。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

(六)聚焦创新驱动,抓好治理技术应用。

14.推动治理技术本地化。鼓励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清洁焚烧、飞灰安全处置、危废入柔性填埋场预处理等关键性技术研发。

15.建设环保示范工程。强化二噁英类物质控制、飞灰处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等技术与设备的应用推广。到2021年底,打造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医疗废物处置示范企业各1家。

(七)聚焦产业生态,抓好市场服务保障。

1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进一步落实固废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17.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托“环境医院”做好第三方环保管家服务。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健全环卫有偿服务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到2022年底,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充分竞争”的全种类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体系。

(八)聚焦城市大脑,抓好智慧高效监管。

18.强化数字智慧监管。依托城市“城市大脑”和浙江省固废管理平台,实现固废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形成产废“一本账”。加强固废转运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医疗废物闭环监管;到2023年底,力争实现固废闭环监管全覆盖。

19.加强危废转运管控。严查无资质危废运输行为。严控将处置费用直接支付运输单位或个人的行为。积极探索危废运输管理模式,到2021年底,危废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到100%。

20.共建群防群治体系。进一步落实固废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村镇网格化巡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合力构建严惩重罚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税务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的环境违法处罚信息,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

(九)聚焦全民参与,抓好公众宣传教育。

21.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固废利用处置企业接受公众参观,化“邻避”为“邻利”。以城市风景名胜区、古城遗址等为重点,构建“无废景区”。在学校普及“无废城市”宣传,开展“无废学校”建设。以城市亚运会等重大赛事活动为契机,推出“无废”专题,提高公众认知度。

22.弘扬“无废”理念。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废城市”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增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影响力、辐射力和渗透力,推动“无废”文化成为城市新时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美丽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土壤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办公室牵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项目、责任清单。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区、县(市)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开展日常评定,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负面清单纳入区、县(市)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考核。

(三)营造“无废”氛围。全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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