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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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1
由基层党组织召集全体党员参加的,研究讨论党内重要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依据规定听取书记、领导个人述职及单位工作计划总结;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监督支部委员会工作;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如换届改选等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选举时,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二)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
党支部(总支)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制定本支部(总支)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
3.定期探究本单位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定期开展党员、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5.安排完成党的主题教育活动;
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决议时,到会支部(总支)委员必须超过支部(总支)委员总数的一半。
(三)党小组会
每个党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总支)提出的具体任务确定会议主题,适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总支)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举措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根据党支部(总支)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评选优秀党员、党员处分等工作。
(四)党课
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负责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讲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书记和兼任副书记的领导应根据支部党员队伍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每年的党课教育计划,依据上级党组织制定党课教材、参考资料或自己编写材料讲授,做到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三落实。
(五)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和党小组每月举行一次党员以政治学习、思想交流、经验教训总结、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
2.通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党员汇报思想动态,交流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以及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交流讨论党支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开展党支部工作的情况;
2.交流讨论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3.交流讨论党支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情况;
4.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要求,由党支部(总支)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方法,围绕党组织建设和学校中心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对党员党性修养、模范作用、廉洁自律、师德建设、学生成长等方面的民主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开展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全心全意为群众、学生服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自己的岗位上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能站在区域发展大局和教育改革的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6.是否认真履行了党员的八项义务,正确行使了党员的八项权利。
(八)组织换届改选
按照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党支部(总支)须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程序进行换届改选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党支部(总支)在任期届满前2个月召开支委会,研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党支部(总支)向党委提出书面报告;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起草党支部(总支)工作报告以及党员大会、支委会选举办法;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党支部(总支)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相关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预备人选等;经党委同意后,党支部(总支)确认党员大会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印制选票。
2.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
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工作报告等;召开支委会,汇总各党小组意见,确定下一届党支部(总支)候选人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党员大会在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后(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否则改期进行),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经填写选票、投票、开票、计票环节,宣布选举结果后,党员大会结束。
3.党员大会后的工作
召开新一届党支部(总支)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并协商委员分工;向党委报告会议情况,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将相关会议文件、材料存档。
(九)发展党员
党支部(总支)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落实“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程序,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前期培养考察
在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团支部向党支部择优推荐入党对象后,党支部应与申请人开展谈话,并确定1-2名党员作为联系人;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党委组织部门汇总备案;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对被发展人进行教育、培养、考察,确定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确认推荐发展
党支部(总支)确定发展对象,并向党委上报发展计划;党委审定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发展计划,确定专兼职组织员任务并通知各党支部(总支);党支部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教育党校组织发展对象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集中培训;在党小组完成小组考察意见后,党支部进行政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确认党员发展事宜;在专兼职组织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党支部(总支)向党委报告,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党委组织部门下发《入党志愿书》。
3.发展预备党员
申请人、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进行发展党员的会前公示;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经党员大会票决同意发展为预备党员;党支部(总支)填写决议,专兼职组织员负责与发展对象谈话;党支部(总支)应在支部党员大会召开一个月内,将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门;原则上,党委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三个月内召开组织工作专题会完成审批工作。
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组织好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对于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总支)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4.预备党员转正
党支部、党小组、介绍人继续对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讨论并提出可否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会前公示;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员大会票决同意,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党支部(总支)填写决议,并在预备期满一个月内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报党委;原则上,党委在预备期满三个月内召开组织工作专题会完成审批工作、填写审批意见(对延长一次预备期的党员,在填写时应注明延长预备期的期限);党支部在接到党委审批意见后,与党员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相关材料归档。
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1发展党员工作中如出现问题,应坚持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职责分工进行责任倒查;
2如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被发展人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的党组织;
3因为工作需要、经党委批准成立的临时党支部不具备发展党员的权利,但可接收申请人的入党申请,可以对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考察工作。在任务结束时,应将申请入党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十)党费收缴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1.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自觉按规定比例交足党费;
2.党支部(总支)要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收缴手续、按时收缴党费;并负责将所收缴党费如数及时汇入党委指定账户,同时将注有单位名称的银行单据上交党委组织部门;党支部(总支)要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总支)同意,党员可补交党费,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依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经党组织同意,须持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调动;外出时间3-6个月,一般应开具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外出时间3个月内的,可不转党员组织关系,但其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要通过适当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外出时间、地点不确定的,一般应持有党员活动证。
需要注意的五个问题:
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转的,介绍信自行作废;
2.对于不按规定时限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限期转移组织关系;如有严重违反规定的,应遵照《党章》规定予以处理;
3.外省市及部分中央部属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经朝阳区委组织部进行接转;本区教育系统内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由两个基层党组织之间自行接转;
4.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原则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被原单位返聘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单位党组织;
5.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在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未完成接转组织关系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组织对该党员负有管理责任。
(十二)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
主要程序包括:
1.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基层党组织应召开支部大会做好评比工作的动员;
2.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认真总结;
3.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进行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和讨论,广泛征求大家意见;
4.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小组返回意见,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填写相关材料、整理先进事迹材料;
5.属于基层党组织内部表彰的,由基层党组织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存档;属于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基层党组织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在评选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十三)处分违纪党员
主要程序包括:
1.纪检委员或党组织指派其他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支部委员,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对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取证,并写出综合材料;
2.党支部(总支)要对材料进行研究认定,对于组织认定的情况要让材料与本人见面,有出入的要进一步核实,将最终确认的事实再提交支委会讨论;
3.支委会要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党委汇报;
4.经党委研究同意后,党支部(总支)书记应找被处置党员本人谈话,告之初步处理意见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根据相关程序及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通过处理意见;
6.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本人签署意见;对于个人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执行;
7.党支部(总支)将处理决定及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上报党委批准;
8.在党委批复后,党支部(总支)书记应及时与被处置党员谈话,将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
9.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要单独立卷归档;案卷一般一年内交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2
各基层党组织: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持续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XX供电局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动力源泉,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强力推动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一切工作落实到支部,使支部成为引领发展的龙头、教育党员的阵地、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二、基本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组织设置
1.基层党支部全面覆盖
正式党员3人(含)以上的单位必须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50人(含)、不足100人的单位设立党总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按照地域相邻、职能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已建立党支部,但由于人员流动而使党员人数少于3人的供电所,应在3个月内及时调整人员,也可视情与其它单位共同成立联合党支部。
坚持在业务前沿构筑坚强堡垒,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作项目等,要成立党支部;为执行某项任务组建的临时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确保党的组织设置始终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2.支部委员分工合理
正式党员7人及以上的党支部,设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设副书记、生产、青年等委员。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除支部书记不能兼任纪检委员外,其余委员可相互兼任。各二级机构、基层班站、所及与生产相关业务部门党支部必须设置安全生产委员。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同时应指定1人负责纪检工作。根据支部工作需要,也可以增设1名副书记。
3.按期组织支部换届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及时进行补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党支部应当按期换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上报请示,报请上级党委批复。待换届的党支部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经上级党委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党支部如需延期或者提前换届,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
1.落实“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党课每季度组织1次,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授课人一般由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委员、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也可聘请专业讲师或有一定理论水平、党性强、觉悟高的党员担任。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2.开好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要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严肃性、原则性、战斗性,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目的,坚决避免开成“评功摆好会”、“工作总结会”。凡受到党纪处分或问责的党员,要主动在最近一次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检查。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吸收各方面的职工群众代表列席,虚心听取建议,积极接受监督。
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从严民主评议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入党誓词和合格党员标准,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支部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严格程序、把握标准,对党员进行格次认定。尤其要慎重研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抓活主题党日
基层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遇有特殊情况,时间可以顺延,但必须确保落实。
“主题党日”主要用于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党性教育、专题讨论、民主议事、志愿服务等活动,必须突出“党味”,把讲政治贯穿全过程。要严格落实党建人事部每月下发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及党建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力争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组织有力、参与度高、成效明显,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党日活动应积极吸收员工群众参加,强化思想引领。
5.常态谈心谈话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委员要主动与普通党员谈话,也要接受党员、群众约谈。党支部书记或纪检委员每年与支部所属每名党员至少开展1次廉洁谈话。
党支部应当密切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工作状态和心理状态,做到党员工作成绩不突出必谈、工作有失误必谈、生活有困难必谈、有矛盾摩擦必谈、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五个必谈”。尤其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
党支部每季度要全面分析一次员工思想状况,形成思想调查分析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6.坚持好党员汇报
党员每季度坚持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提出个人对党支部及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此外,还要结合本季度现场作业监督、交通安全监督、思想舆论监督以及廉洁自律监督等,汇报自身“再监督”履职情况。党支部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三)进一步建强党员队伍
1.严格把好入党关口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规范公司发展党员相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高度重视开展把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管理骨干的“双培养”工作,重点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积极吸纳技术能手、青年专家入党。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整套入党材料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严格党员教育培训
突出党性教育,加强法治教育、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举办的培训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应参加一次上级举办的集中培训。
每名党员结合自身理论水平及岗位职责需要,制定自学计划并报所在党支部备案,支部书记自学计划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按计划开展学习。
注重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党员日常教育,建立党支部党员微信群,鼓励党支部办好用好党建微信公众号。
3.严格党费收缴使用管理
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引导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填写《党费交纳手册》《××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特殊情况下,经党员本人申请、支部批准可每季度交纳1次党费;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少交或免交党费。
党支部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党费,每半年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每年初向党员公布上年度党费使用情况。
4.严格党员管理监督
党支部要经常督促提醒党员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各类活动,教育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参加组织活动,引导党员树立党员意识、身份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指导党员运用好《党员学习记录》,记录基本内容及心得体会。
每年初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每季度末、年终(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开展党员述诺。扎实推行积分量化管理,作为年底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
党员因工作调动、外借、辞职等情况,支部应按相关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
党员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之上。禁止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相关规范的党员徽章。
(四)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1.当好“带头人”组织群众
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党员在教育学习、生产经营等方面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坚持支部攻关、党员带头,带着群众干,干给群众看,在“润物无声”中积淀号召力;要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群众最聪明,最有智慧”的意识,主动走进群众、融入群众,自觉当好群众的学生,与群众打成一片。广泛开展党员“一带二”、“结对帮扶”、“互学互促”、“党员身边无违章”、“三亮三比三争当”等特色活动,牵引带动整体素质提升;定期围绕中心工作开展“金点子”评选、“我来献一计”等活动,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2.当好“领航人”宣传群众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注重通过员工大会、谈心谈话、思想反映、党员汇报、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单位人员思想动态,特殊紧急情况应立即逐级上报。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思想形势分析会,形成思想动态分析报告,上报上级党组织。扎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每月采取召开员工大会的形式组织一次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应当整合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充分结合单位工作及员工思想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效果。部所有关人员参加上级有关专业会议后,应及时汇报,并通过员工大会、微信群等方式进行通报,确保上级政策精神及时传达到位。
3.当好“主心骨”凝聚群众
党支部要大力支持成立工会、共青团等组织,指导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团结带领员工营造团结和谐向上的氛围。充分发挥工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利于员工身心健康的工会活动或文体活动。有团支部的部所要发挥共青团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开展好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4.当好“贴心人”服务群众
党支部书记每年与员工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党员与联系服务对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中存有畏难情绪、压力较大等问题的员工,党支部书记要及时谈心谈话,帮助理顺心结、释放压力,鼓励进步。定期开展员工关怀活动,党支部对员工做到“五必访”:员工生病、住院必访,工作、生活中有重大困难必访,员工有思想情绪或意见时必访,员工工作不积极、上班迟到早退必访,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必访;逢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员工关怀活动所需费用,从本单位工会费中列支。
(五)进一步丰富实践载体
1.建好党员责任区
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员责任区管理办法(2016年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员责任区建设标准》有关精神,依据每名党员的岗位职责,把党员应尽的义务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党员个体,为党员“量身”划分责任区,并将责任区覆盖范围、覆盖员工、责任区职责、责任区目标、责任区任务指标等拉单列表,引导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能力、比作风、比业绩,确保在思想境界、道德水平上,在生产经营、安全工作中,在日常生活、对外交往中,在服务联系群众中站在前列、走在排头。
党支部要利用每季度支部党员大会时机,对责任区创建情况进行讲评,同时要将责任区建设与评选先进、选拔使用等结合起来,凡工作成绩不明显或责任不落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2.建强党员突击队
各基层党支部要深化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员突击队管理办法》(2016年版)有关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突击队作用。
党员突击队应坚持建在平时、用在急时,打造为本单位的一面旗帜。队员应为各部门、各岗位的优秀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最沉重的担子我们挑、最危险的地方我们闯、最紧急的关头我们上、最困难的时刻我们到、最艰苦的地方我们在”为基本宗旨,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专业培训和实际演练,在重大保供电、抗灾抢险等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发挥突击攻坚和榜样示范作用,引领、培养、带动公司上下实现全员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岗位奉献。
党员突击队活动开展,应做到突击前动员、突击中检查、突击后总结。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党员和先进分子,应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3.建强党员服务队
党员服务队应由业务技能精、奉献精神强、作风形象好的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等组成,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比例应占到30%以上。
党员服务队要以“不忘初心、服务至上,立足岗位、践行宗旨,重在建设、规范管理,专业专注、追求卓越”为基本要求,立足单位实际,明确具体服务载体,组织开展电力保障、技术攻关、用电宣传、客户回访、走访慰问、爱心帮扶等活动,努力创新服务模式和举措,努力在更多领域、更深层次创造价值,真正打造为民服务标杆、党性教育熔炉、坚强战斗堡垒、电网先锋旗帜。
各基层党支部组建党员服务队要逐级报备,统一指挥协调、统一注册登记、统一品牌名称、统一行为规范、统一教育培训,并接受群众监督。
4.深入推进支部联建
以“围绕中心,突出发展,服务大局,务求实效”为基本方针,深入推进支部联建。坚持把重点放在“建”上,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把握联建内容,制定联建方案,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要求,确保重点工作目标落地,坚决杜绝为联而联的图形式、走过场行为;坚持以党建工作深度融入中心工作为目标,把基层组织建设与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使之相得益彰、共同提高。
(六)进一步健全奖惩机制
1.坚持挺纪在前,敢于较真碰硬
各党支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章党纪党规学习宣传作为经常性工作,提高党员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该实施处分的要及时处分,绝不能养痈遗患。
坚决杜绝党员发生Ⅰ、Ⅱ级管控违章。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和《党建业务领域监督问责业务指导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如出现作业违章屡查屡犯、查而不纠、纠而不防、禁而不止的情况,要对党组织和党员严肃问责,具体处理方式严格按照《XX供电局安全生产领域党组织及党员发挥作用提升方案》执行。党员违章情况要纳入“党建人事工作考核”“党员积分管理”等工作内容,所在党支部与党员个人“同考核、同教育、同帮扶”。
2.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标杆
坚持聚焦基层、注重一线,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大力表彰先进,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每年的党内先进表彰,增设“安全生产先锋岗”和“安全生产先锋党组织”两种类型,用以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无作业违章的优秀基层党员、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以及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注重从企业生产一线和重点、难点工作中发掘和培养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向各类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3.突出政治关爱,注重激励帮扶
要在政治上关爱党员,加强经常性思想教育,定期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涵养党性、不忘初心、回归真本。要关心党员的成长进步,为他们创造良好工作和成长条件。对于在偏远地区、条件艰苦地区长期工作以及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要加强关怀帮扶,引导他们立足岗位、保持先进。广泛推行“先进”带“后进”机制,倡导党支部之间用好联建载体,党支部书记挂钩联系后进党员,党员之间“一帮一、一对红”。
三、基本要求
(一)切实担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抓党建必须抓责任制,抓责任制必须抓责任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务必将党建主业主责刻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下一步,对于党建工作抓不好、抓不实,党建工作问题较多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将严肃问责,真正实现责权对等。
(二)强化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各级党组织对基层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剖析原因,一项一项研究解决对策,在解决问题中不断提升工作层次,真正把党建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尤其是善于通过大胆开展内容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解决工作中各类矛盾问题。
(三)务求长效实效。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以更加严实的作风做好党支部建设规范提升工作。要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根据《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步骤,坚持在落实日常工作和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中,一点一滴做起,一招一式严起。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立足日常经常,坚持长期抓、经常抓,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巩固起来、发扬下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3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内的有关规定和对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为核心、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党员和群众为目标,全面加强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努力将党支部建成班子健全、制度落实、教育经常、管理严格、监督有效、作用明显、群众拥护的战斗集体,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二、目标要求
1、党支部设置合理,党支部委员会健全,按时换届选举
按照党支部建在科室和班上的要求,建立党支部.凡是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职能部门、教学、医疗、服务等科室和学生班级都应成立党支部,如正式党员不足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联合党支部,研究生党员编入导师所在党支部或按专业、年级设立党支部,离退休党员根据实际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对应的科室界限清晰,保证党组织对党员、群众的全覆盖.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要按时换届,委员出缺要及时补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换届的,应向上级党组织做出书面说明.
2、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执行规范严格
党支部认真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等有关制度.结合机关、教学、医疗、学生、离退休支部特点,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党支部任期目标管理制度、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注重发挥制度的整体作用.
3、规范党员教育管理
1认真抓好学习.党支部学习要有专人负责,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把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发展目标,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确定专题,做到时间、地点、内容、效果四落实,有记录和考核制度.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学习知识与运用知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党员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积极采取网上学习、建立学习台帐、撰写学习笔记、组织交流演讲、进行学习测试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创新学习载体,提高学习效果.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保持党内思想政治上的一致和组织上的团结,提高党组织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组织生活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内选举、民主生活会、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要定期进行,一般每月一次.党支部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要求,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组织生活,保证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效果,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并做好活动记录.党员每年累计参加各类组织活动不少于12次,对不坚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要督促检查,并给予批评教育.
创新组织活动载体.根据中心任务,不断创新,丰富组织活动形式和内容,努力创造条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贴近基层实际、为党员群众所欢迎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活动的时代性和科学性.要努力通过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各类活动,体现活力,推动工作,为党员接受教育、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平台,不断提高党组织活动的影响力、亲和力、感召力和实效性.
3开好民主(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根据党费收缴标准及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年初做好测算,工资变动及时调整收缴标准.党员交纳党费积极主动,收缴记录健全,上交上级党组织及时.支部活动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4、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等环节的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完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确保新发展的党员既从组织上入党,又真正从思想上入党,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5、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高度重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正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途径,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切实维护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形成情况沟通机制,基层党支部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认真落实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党员和群众制度,经常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增强党支部生机活力,发挥党支部的作用
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建立健全使全体党员都能充分发挥作用、施展才华的激励机制,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党员干事业,帮助党员干成事业,使一切有利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激发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使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7、党支部工作台帐健全
1党支部工作台帐.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党支部隶属关系,组织网络图;党组织会议记录(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等);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党员教育管理台帐.党员名册;党员活动记录,党员教育培训记录,党员联系群众记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资料;优秀党员评选表彰资料;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资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等资料;党费收缴使用记录、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
3发展党员工作台帐.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发展党员的有关材料;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等调研材料.
4其它方面.开展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三、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学校党委负责制定支部建设规划和总体要求;党总支要加强对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加强党支部负责人队伍建设,做好分类指导;党支部负责人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党支部工作规范化要全面考虑,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
四、检查考核
各总支、分党委要根据校学委的规范化建设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考核评价办法,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定期检查,校党委在适时组织全校的检查评比.结果作为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条件.
附件: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 核 内 容评 分 办 法
组织领导(20分)(1)支部委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2)支委会按期改选,缺额及时补选.(3)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4)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创先争优意识强,党建工作措施扎实、成效显著.(1)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扣2分.支部书记未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安排的培训的扣2分.
(2)创先争优意识不强,措施不力扣3分.
(3)支部任期届满,未经批准,支委会超过三个月不改选的扣2分.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缺额三个月内不补选的扣1分,支部书记缺额6个月及以上的,规范化支部考核不达标.
(4)支部工作无计划、无总结各扣2分,不落实的扣3分.
(5)未按要求参加上级党组织的活动,每次扣1分,上级党组织交办任务不完成的,每项工作扣1分.
制度建设(20分)(1)支部工作制度健全,任期目标明确.(2)严格执行校党委关于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等制度.(3)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4)党支部认真、详细记载全部党建活动情况,各项工作台帐规范、完善,记载内容真实清楚.(1)支部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2)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制度不力的,一项扣2分.
(3)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参加次数少于支部全年活动次数1/2的,每人次扣2分.
(4)工作台帐不规范、不完善的扣2分.
党员教育管理(20分)(1)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开展党员教育活动.(2)按时开展组织生活.(3)针对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4)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及时调整党费交纳基数,党员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支部按季度上交党费.(1)未制定党员学习和活动计划的,扣2分.党员参与率低于80%的每次扣1分.
(2)因思想工作不到位,在单位职工干部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扣2分.
(3)全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少于12次的,每少1次扣1分.
(4)未组织民主生活会和按要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的扣4分,民主生活会记录不详实的扣1分,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2分.
(5)党员未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不按月交纳党费的各扣2分,支部未按季度上交党费的,扣3分.
发展党员工作(10分)(1)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按期办理,严把质量关.(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责任落实、措施有力.(3)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按期办理转正手续.(1)有入党申请人不予关心,没有党员发展计划的扣2分.
(2)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措施不力的,扣2分.
(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扣3分.质量关把得不严的,扣5分.违反规定发展党员,造成不良影响的,规范化党支部考核不达标.
(4)无故不按期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的扣3分.
民主监督(10分)(1)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2)形成沟通机制,落实支部联系党员和群众制度.(3)加强对党员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1)未按要求做好党务公开的,扣1-2分.
(2)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年度少于2次的,扣2分.
(3)没有形成沟通机制的,扣2分.
(4)有党员违纪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规范化支部考核不达标.
围绕中心加强党建(20分)(1)结合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党支部建设工作.(2)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重大任务中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作用,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3)解放思想,注重创新,党支部工作充满生机活力.(4)组织扶贫助困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1)党建与行政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重点不突出的扣5分.
(2)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扣3分.党员所承担的行政业务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扣5分.党员工作作风拖拉,办事疲沓的扣3分.因党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查实一起扣5分.,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扣1-5分.
(3)没有党建创新举措的扣1分.
(4)未按要求开展扶贫助困和志愿公益活动的,有一例扣2分.
特色(10分)
注:1.考核分6个项目,项目内分值扣完为止. 2.以下几种情况均不能作为规范化党支部:支部自查分在85分以下;支部书记空缺6个月以上;有党员违纪受警告以上处分;违反规定发展党员,造成不良影响.
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4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战斗力的基础。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内的有关规定和对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为核心、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党员和群众为目标,全面加强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努力将党支部建成班子健全、制度落实、教育经常、管理严格、监督有效、作用明显、群众拥护的战斗集体,成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落到实处。
二、目标要求
1、党支部设置合理,党支部委员会健全,按时换届选举
按照党支部建在科室和班上的要求,建立党支部。凡是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职能部门、教学、医疗、服务等科室和学生班级都应成立党支部,如正式党员不足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联合党支部,研究生党员编入导师所在党支部或按专业、年级设立党支部,离退休党员根据实际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对应的科室界限清晰,保证党组织对党员、群众的全覆盖。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任期届满要按时换届,委员出缺要及时补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换届的,应向上级党组织做出书面说明。
2、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执行规范严格
党支部认真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党支部建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等有关制度。结合机关、教学、医疗、学生、离退休支部特点,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党支部任期目标管理制度、理论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注重发挥制度的整体作用。
3、规范党员教育管理
1认真抓好学习。党支部学习要有专人负责,以创建学习型党支部为目标,把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思想工作落到实处。围绕发展目标,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划,认真落实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确定专题,做到时间、地点、内容、效果四落实,有记录和考核制度。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学习知识与运用知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党员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积极采取网上学习、建立学习台帐、撰写学习笔记、组织交流演讲、进行学习测试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创新学习载体,提高学习效果。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保持党内思想政治上的一致和组织上的团结,提高党组织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组织生活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内选举、民主生活会、党课、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等。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要定期进行,一般每月一次。党支部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要求,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组织生活,保证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效果,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并做好活动记录。党员每年累计参加各类组织活动不少于12次,对不坚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支部要督促检查,并给予批评教育。
创新组织活动载体。根据中心任务,不断创新,丰富组织活动形式和内容,努力创造条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贴近基层实际、为党员群众所欢迎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活动的时代性和科学性。要努力通过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各类活动,体现活力,推动工作,为党员接受教育、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和平台,不断提高党组织活动的影响力、亲和力、感召力和实效性。
3开好民主(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根据党费收缴标准及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年初做好测算,工资变动及时调整收缴标准。党员交纳党费积极主动,收缴记录健全,上交上级党组织及时。支部活动经费使用规范合理。
4、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审批和转正等环节的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完善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确保新发展的党员既从组织上入党,又真正从思想上入党,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5、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高度重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正确把握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新途径,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不断增强党支部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切实维护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形成情况沟通机制,基层党支部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支部委员会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一次。认真落实支部委员分工联系党员和群众制度,经常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增强党支部生机活力,发挥党支部的作用
认真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建立健全使全体党员都能充分发挥作用、施展才华的激励机制,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党员干事业,帮助党员干成事业,使一切有利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激发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使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7、党支部工作台帐健全
1党支部工作台帐。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党支部隶属关系,组织网络图;党组织会议记录(党员大会、支部大会等);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党员教育管理台帐。党员名册;党员活动记录,党员教育培训记录,党员联系群众记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资料;优秀党员评选表彰资料;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情况资料;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证明信等资料;党费收缴使用记录、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等。
3发展党员工作台帐。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发展党员的有关材料;发展党员工作总结等调研材料。
4其它方面。开展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三、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责任感。学校党委负责制定支部建设规划和总体要求;党总支要加强对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加强党支部负责人队伍建设,做好分类指导;党支部负责人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党支部工作规范化要全面考虑,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
四、检查考核
各总支、分党委要根据校学委的规范化建设意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考核评价办法,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定期检查,校党委在适时组织全校的检查评比。结果作为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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