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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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1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2
一、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建联系点由镇党委按照总支书记负责制的原则,每位领导干部联系所负责的总支。
三、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参加所联系点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其它各类组织活动。
四、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所联系点的党建工作的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工作落实,促进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每年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五、领导干部要与所联系支部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感情,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谈心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妥善解决,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六、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党员树立榜样。
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3
一、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每月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党的组织生活要加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共同提高。
3、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记录。党员要自觉参加党组织生活,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党组织请假。
二、党课制度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等教育,党课由支部组织每年三至四次。
三、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大会制度
根据需要,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3、听取审查支部会的工作计划。
4、选举支委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
5、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情。
四、民主评议制度
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其基本方法是:
1、进行新时期做合格党员的教育。
2、组织好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认真做好个人总结。
3、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支部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督促其改正。
5、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教育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1、党支部在党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常研究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团结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教育疏导的原则,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加凝聚力。
3、组织开展谈心活动,听取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的汇报。
六、共产党员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产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七、共产党员的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4
(1)每个党委班子成员都要结合分管工作,确定1-2个基层支部作为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
(2)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深入联系点5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天。
(3)要深入了解联系点内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4)要求真务实,深入调研,每人每年至少拿出1党建工作理论调研文章。
(5)党委要对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5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党建工作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三条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支部必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