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汇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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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致力于提升党员素质,推动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与发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一篇】

11月20号,按照局和公司的统一的要求,南外环项目安排所有党员、预备党员认真学习和阅读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使我获得以下几点感受:

一、充分认识了《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必将起到重要作用。以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要严格遵守党的廉洁自律准则,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时刻坚守自己的岗位,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向优秀党员看齐。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做到“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的廉洁自律准则。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就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人如果没有监督,就容易忘乎所以,容易犯错误,作为共产党人一定要认识到,接受监督,于公,有利工作,促进发展;于己,可明得失,少走弯路,接受监督是党员干部重要的执政素质。作为一名党员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并且要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不断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二篇】

作为党委办的干部,学习领会、遵守贯彻党规党章党纪,我认为就是要践行习今年5月8日在视察中办时提出的“五个坚持”,即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这“五个坚持”是对党办人提出的要求,每一条都说得语重心长,每一条读来都令人为之震撼;这也是给党办干部画的一个像:心中装着忠诚,眼睛盯着大局,肩上扛着责任,手上举着奉献,脚下不踩红线。

党办人自觉践行“五个坚持”,做好“五常”,尤为重要。

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就是常铸忠诚之魂。“绝对忠诚”是党办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首要政治本色、首要政治品质,对党办干部来说,既是一个最高要求,也是一个最基本要求,因为绝对忠诚本来就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质。

忠诚是观念的,更是实践的;是外在的,更是内在的。忠诚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对党办人来说忠诚从来就在大是大非的选择里,就在一心不二的坚守里,就在组织放心的信任里。前不久,我在报刊上看到,重庆94岁的老红军袁崑去世时留下遗嘱,让子女给他交上最后一次一万元钱的党费,说:“我死了,但共产党员的身份没有变;死后没有工资了,那就一年交一块钱,交一万年党费,因为我们这些人就是喊着“中国共产党万岁”去冲锋陷阵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就是我的信念。”这就是一个共产党人至死不渝的信念与信仰,我深受感动。信念与信仰,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

几年前,我走上党委办工作岗位,一些朋友在表示祝贺的同时,也不忘善意地指点:你这么年轻,非党,又是女干部,可不要入党啊!朋友们的指点是善意的,但是,党办人首先姓党,是党的人,对党忠诚是立身之本。党委办的干部不入党,谈何对党忠诚呢?所以我坚定地选择了入党,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怀揣着一份属于自己的信仰,我能够成为一名党办人,直接服务于党委,是党组织的信任,也是人生最大的幸运和光荣,因此应该把忠诚刻在心里、奉为信念、彰于行动。

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就是常存大局之念。党委办公室,协调左右,为核心所倚;承上启下,系中枢之所在。党办干部本职是“服务”,定位是“配角”,工作在“幕后”,很多手头事务都是整根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全盘的考虑,从局部看是“功”,从全局看可能就是“过”。

记得刚进办公室的第一天,领导和前辈就告诫我们,在办公室工作,每位干部都不能只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做到“身在兵位,胸为帅谋”,把标准定得高一点,主动从更高的岗位上审视自己,科员要从科长的角度出发,科长要从主任、甚至书记的角度出发,去考虑问题、谋划思路、落实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所做的工作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符合全局要求并做到超前一步,才能让自身的工作经验、能力、水平得到丰富提升,而不仅仅是做一名简单、机械的“搬运工”,要胸怀大局、站位大局、服务大局。在市委办的近十年里,也曾经历夹板式的历练,一次次地接受教育、收获提升,形成凡事都“往高处着眼,从严处着手”的做事风格,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力求把事情做到最完美。几年下来,不仅事情越办越好,工作的道路也越走越宽,而之后的每一点进步,我觉得无不得益于此。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三篇】

“党员学习e平台解决了入党培训和党员经常性学习两大难题,是一个既方便党员操作,又贴近基层实际的现代化党员教育学习平台。”日前,萧山区机关党工委的入党积极分子使用“党员学习e平台”进行培训,并统一参加了考试,高效便捷的培训和考试模式,让学员们眼前一亮。

萧山区通过建立“党员学习e平台”,利用网络新技术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是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党员管理的有益探索。

一个学习的平台

萧山区有26个镇街、5000多个基层党组织、9万多名党员,每年都要发展1000多名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保持在3000多人。

传统的集中培训模式,培训时间短、组织人员困难,从落实场地到聘请老师、组织考试都要组织干部落实,不仅仅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效果也比较差。

“党员学习e平台”的出现,通过日常学习和考试考核相结合、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有效破除这个难题。

在红色搜索网站上,只要点击“党员学习e平台”,用身份证以及密码登录,就能进入课件资料库进行学习。目前,“党员学习e平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入党积极分子在线考试,一个是流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

结合“入党教材”和自行编印的《入党百晓》等内容,萧山建立试题库随机形成试卷,对全区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集中在线闭卷考试。

“遵循透明公开的原则,考试成绩当场生成,并进入数据库,考试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入党对象,不得发展入党。”萧山区组织部电教中心主任金钟强介绍说。

而在线学习的课程,非常广泛,目前,萧山分享的“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汇集10篇】”,也有关于实用技术、人文素养等方面的选修课,所有入党积极分子和试点单位的党员用身份证以及密码登录后,就可以进行学习和知识测验。

参加考试的入党积极分子或流动党员,每年的学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一年内随时可以上平台点播课件并完成知识小测验,就可以获得学分。如果每年不能学完一定的课时,入党积极分子就不能参加入党前考试,党员在先锋指数考评和党内“双评”时,就要被评为警示党员或不合格党员。

变被动学为主动学

“‘党员学习e平台’不仅提高了学员们的学习兴趣,还促使了党员们主动学、经常学、用心学。”金主任说。

为了让大学生党员和两新组织中的党员“不掉队”,萧山确定了人才管理服务处和4家大型集团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党员随时可以登录学习平台,让流动党员也能经常性参加党内学习。

与此同时,依托这一学习平台,通过学习与党员考评相结合,萧山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和党内“双评”工作更加方便有效。

目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有20xx多名党员参加了“党员学习e平台”网上学习,有效强化了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得到试点单位党务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一致肯定。

目前,红色搜索系统已有各类视频课件89万个,在“党员学习e平台”上已制作上传各类学习课件150多套,红色搜索日均访问量超过9万人次,总点击流量近4800万人次。

接下来,为提升萧山的党建信息化水平,一个集党员在线参加学习、在线参加组织生活、党员实时了解党建动态以及对党员信息实时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党建网络平台正在研发中。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四篇】

分析评议阶段:广开言路,深入评议,找准问题

8月下旬,我校先进性教育活动进入分析评议阶段。在党支部的精心组织带领下,我校党员严格遵循海城镇党委《分析评议阶段活动日程安排》的要求,积极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思想发动,奠定基础

进入分析评议阶段后,我校紧紧抓住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这个关键,组织全体党员进一步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相关内容,印发了《龙津中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分析评议阶段应知应会》,在校园里的公告栏、宣传栏开辟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专栏,使大家明确了分析评议阶段的目标任务,原则方法。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广大党员搞好党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的工作奠定了较好的思想基础。

2、征求意见,广泛深入

分析评议阶段的首要任务是找准突出问题,征求到真实的意见。为了广泛深入征求群众意见,校党支部成立了征求意见工作小组,发布了《龙津中学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征求意见公告》,努力创造群众畅所欲言的气氛,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坚持把广泛征求意见作为增进群众感情,加强群众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次极好机会。我们主要通过四条途径,广开言路,广泛征求对学校党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及党员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3、交心谈心,真心诚意

在认真梳理、归纳、反馈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我校全体党员于开学前夕开展了“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的全方位的交心谈心活动。校党支部对交心谈心活动提出了具体意见,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交心谈心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和要注意的问题。全体党员力求“四个做到”:即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做到沟通思想、相互提高;做到加深了解、增进团结;做到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大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诚意,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武器,心胸坦荡、开诚布公、推心置腹,积极参加交心谈心活动,领导干部既相互交流,又与普通党员谈心,党员同志既相互谈心、又与党外人士交流。通过谈心交流,每个党员都听到了来自各个不同层面的看法和建议,交流了思想,消除了误解,征求了意见,查找了问题,明确了方向。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形成了比较全面客观的认识,为党员个人搞好自我剖析、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奠定了基础,增强了针对性。

4、党性分析,深刻透彻

党性分析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触及思想灵魂的关键环节。在征求意见、交心谈心的基础上,我们引导党员深入剖析自己的党性,做到 “四对照”“四查看”“五改进”。为了规范党性分析材料的书写,党支部对党性分析材料的格式、内容都作了具体要求。要求党性分析材料查摆问题要准确、剖析思想要深刻、整改措施要到位。每个有书写能力的党员都结合反思剖析情况,写出了高质量的党性分析材料。党支部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写党支部党性分析材料。为了把党性分析引向深入,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要求每个党员在写分析材料时必须听取三个以上党员、群众意见并进行至少两次修改。党支部对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逐一进行了审核把关,并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向每个党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通过党性分析,促使党员对自身的问题找得更准,分析得更明,夯实了民主评议的基础。

5、两个生活会,严肃认真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员坚持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是党员对自己对同志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基本要求,召开了党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两会”,班子成员、党员个人的党性观念明显增强,精神状态明显好转,内部关系明显改善,尤其党员干部都能实事求是地对存在的问题敢于承担责任,敢于自我剖析,党员领导干部对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敢于自我检讨,党性分析评议初显成效。群众代表纷纷说,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花的精力值得,班子成员和党员个人都能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我们感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好作风又回来了,共产党更值得我们信赖了。

6、民主评议,客观公正

民主评议是分析评议阶段的中心环节,是党员明确整改方向的核心步骤。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两会”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发放了《党员评议登记表》,首先进行自评,然后党小组给出评议意见,之后校党支部向教职员工发放了《群众评议党员意见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每个党员从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联系群众、模范作用、总体评价等具体指标提出测评意见。要求全体教师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党员测评工作。参加评议的教职工人数76人,经过评议,全校26名党员,总体评价为优秀的为24人,较好的2人,不够好的0人。通过这些数字充分体现出龙津中学绝大多数党员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都是能够起到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说明了党支部在其中的坚固的核心地位。

7、反馈评议,边议边改

学校党支部在详细审阅了每个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基础上,根据党员自评情况和党小组意见,结合群众评议反馈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从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努力方向三个方面给每个党员写出了评议意见。每个党员根据评议意见认真地进行了反思,并写出了感想和努力方向。

在分析评议阶段,我校广大党员、干部一方面深刻反省,自我剖析,直面不足,自加压力,迅速提高了素质,加快了进步;另一方面对照《党章》和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1、有序组织好了开学工作,家访劝学蔚然成风,“两免一补”落实到位。同时,我校在这学期对11名贫困学生进行减免了书杂费,以及落实每位党员挂钩教育一位后进生的任务。

2、开学之初,学校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事情大家议,学校的事情大家办。会上全体教职工听取并审议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报告》,修改了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方案,“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教职员工的家园意识、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

3、为巩固分析评议阶段所取得的成果,为继续保持龙津中学强劲发展的势头,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结合学校实际,作出了在全校弘扬“四种精神”的决定,这“四种精神”是:“持之以恒的工作精神、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争创一流的竞争精神。”并且决定筹划学校新一轮的发展规划以及重大问题整改规划。我们相信,这将激励和鼓舞着每一个龙津中学人为之奋斗!

4、为了继续保持学校强劲发展势头,全体党员喊出了“向我看齐”的口号。目前,党员在教师中有威信,有地位,有号召力。事业凝聚人心,全校教职员工正满怀信心,在党支部和行政的带领下,朝着新目标扎实迈进。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五篇】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章 党 员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八条 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十二条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

第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使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机关不要干预。

第十五条 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党的各级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七条 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二十四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由它选举的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在下届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一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十二条 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三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十四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条所规定的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三十五条 党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

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党外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

年龄和健康状况不适宜于继续担任工作的干部,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退、离休。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四十三条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并由同级党的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可以列席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有关会议。他们的工作必须受到该机关党的领导组织的支持。

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第九章 党 组

第四十六条 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党组设书记,必要时还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

第四十八条 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第五十条 党的各级委员会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训。党要坚决支持共青团根据广大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的团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第五十一条 中国共产党党徽为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

第五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

第五十三条 中国共产党的党徽党旗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党徽党旗。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六篇】

我校全体党员在东关学校大礼堂集中学习《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之后,以我校党小组对学习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高度重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从改革、制度、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把发展与稳定更加有机统一起来,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

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政绩,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既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七篇】

学校召开20xx年党建工作会议,李兴旺书记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李书记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今年学校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要统一思想,把握要领,着力提升学习教育成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

“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

作为党员教师,我们必须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安排上来,“两学一做”,“学”是知、是内修,是基础;“做”是行、是外为,是目的,其关键在于知行合一、学用结合。党员教师自觉践行“两学一做”,就是要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根本任务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事业要求,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做党和人民满意教师。

第一,学党章党规,树立党章意识,保持党的纯洁性。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时,党章也是中国共产党立党、管党、治党的根本大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规矩。学习党章对于党员和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教师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党员教师学习党章党规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

党员教师学习党章,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树立党章意识,对党绝对忠诚,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绝对忠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教师学习党规党纪,学习党的历史,就是要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正面典型激励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树立崇高道德追求,遵守党的纪律,增强党性,保持党的纯洁性,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第二,学系列讲话,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党的先进性。党的以来,从时代和全局高度,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系列重要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邃,贯穿着坚定的信仰追求、强烈的担当意识、真挚的为民情怀、务实的思想作风,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

党员教师学系列讲话,就是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

党员教师学系列讲话,就是要切实学习和把握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准确判断我国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解决问题,化解挑战,保持党的先进性。

第三,做合格党员,做党和人民满意教师。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都对新时期党员提出了新要求,党员要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党员教师,首先是党员,然后是党员教师,要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党员教师,要做合格党员,同时要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

党员教师要有理想信念,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的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境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理论成果。学系列讲话,着眼于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增强政治意识,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党员教师要有道德情操,不断提高修养,践行德高为范。认为好老师的标准之一是,“合格的老师首先应该是道德上的合格者,好老师首先应该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合格的党员教师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终身追求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提高自我修养,践行德高为范。

党员教师要有扎实学识,夯实知识功底,永葆学习状态。说,“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是老师的基本素质,其中知识是根本基础。”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处于内涵式发展阶段,提升教育质量是必由之路,这就要求党员教师要加强学习,不断夯实知识功底,永葆学习状态,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党员教师要有仁爱之心,坚守教育灵魂,做到仁而爱人。教育的真谛是爱,教育的本质是爱,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说,“好老师应该是仁师,没有爱心的人不可能成为好老师。”党员教师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中的普通一员,时时处处把学生放在心上,热爱本职工作,关爱青年学生,坚守教育灵魂,真正把教育看做“仁而爱人”的事业。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八篇】

按照_党支部《_年度推进学习型党组工作方案》及七中党支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高党性和各方面素质,现结合自己的生活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

第一、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学习党的十八精神,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第二、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自己的价值坐标和道德标准。

第三、学习廉洁自律、师德师风方面知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法规;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活法》等教育教学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规范教师行为的文件要求;学习《巴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条》、《文明教育标准》等行为规范内容,提升自己的廉洁从教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九篇】

尊敬的党组织: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重温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联系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宗旨、党的任务与我们所处时代的国际、国内形势相联系,觉得学习新党章、遵守新党章、贯彻新党章、维护新党章是一项重要工作。如何落实到自己身上呢?我想这是对一个共产党员党性的衡量,是对党员理想信念的检测,是对党员宗旨意识的评判,更是对党员行为价值的判断。

第一,要认真学习。人们的世界观,有的是自发形成的,有的是通过学习自觉培养的。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解决矛盾。此外,还要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科技、历史、文学等方面的知识。学习主要靠自学,当然,必要的灌输也是不可少的。

第二,要认真进行思想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除认真学习外,最重要的是要经常进行自我改造,这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而这个改造最主要的在“内因”。我们分析一些高级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犯罪的过程,不难看出,许多人以前都是贫苦出身,从小接受党的教育,也曾做出一些对人民有益的成绩,可为什么最后又一步步滑向错误的深渊呢?就是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忘乎所以了。而同样有更多的领导干部,为什么能始终如一的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呢?也就在于他们经常地做到了自我改造。要想认真地自我改造,就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标准,不断检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任性和偏私。还要敢于向一切错误的思想观念、腐朽的生活方式宣战,要勇于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改造的目的。象周恩来同志那样“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第三,要善于区分观念的正确与否,把握好自己的言行。由于我国有着几千年封建制度的历史,因此封建残余思想将长期存在,再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西方的资产阶级人生观、价值观也乘虚而入,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极大的冲击和诱惑。如个人主义,这是西方价值观的核心和实质,它与我们倡导的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集体主义价值观是相对立的。有的人却把个人主义当作“新观念”,甚至把我们所说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允许考虑个人利益”等混淆起来。再如拜金主义,这方面的影响最深最广。从过去讲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钱能使鬼推磨”,到现在讲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有钱能使官推磨”,说明了金钱的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人打着“经济效益”、“创收”的旗号,给“金钱至上”、“一切向钱看”披上合理的外衣。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多少人为此走入歧途,甚至走向地狱。再比如享乐主义,这种人生观认为“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因此贪图安逸,追求吃喝玩乐。在它的影响下,一些人讲“不要活得太累”,“过把瘾就死”等。面对灯红酒绿的美食城、歌舞厅、夜总会,有的领导干部经常泡在里面,还美其名曰“工作应酬”。对诸如此类的观念和说法,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区分,对错误的东西必须要坚决抵制,否则,你原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慢慢会被这些所谓的“新观念”所替代

第四,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树立“三观”的过程中,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如何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造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每个党员都应该履行的,但作为领导干部责任更大,其作用也更明显,工作做好了,可以造福一方,工作有失误,也可危害一片。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十分珍惜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真正实践提出的“三个代表”。

综上所述,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我们必须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甚至要牺牲一些个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象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奉化干部党员学习网【第十篇】

党员干部既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要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我们要养成“省吾身”、“志于道”的良好习惯,时刻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反复照一照,反思自己对组织是否忠诚,对群众是否尊重,对岗位是否尽责,对工作是否用心,不断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73年前,写下著名的《改造我们的学习》,严厉批评了“华而不实、脆而不坚”的风气。党员干部做人要实,待人处世要表里如一,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在矛盾问题面前迎难而上,面对歪风邪气坚决斗争。要以实立身、以实为守、以实行事,对组织忠诚老实、对同志诚恳实在、对工作负责扎实、对人民真情实意,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三严”与“三实”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三严”是根本、是出发点,要守住严、防止松;“三实”是目标、是落脚点,要突出实、防止虚。我们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真正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清风正气一点点积聚起来,使党员干部的精气神昂扬起来,以“三严三实”的过硬作风推动党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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