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座谈会发言稿样稿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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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座谈会发言稿1
同志们:
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广东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和广东省检察机关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建设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现场会刚刚结束,市检察院紧接着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贯彻会议精神,部署20xx年的全市检察工作,非常及时,非常重要。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市委、上级检察机关一系列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推进反腐倡廉、促进司法公正、提升队伍素质等方面做了有效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市委对此是满意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呈现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不断好转、社会建设不断加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的良好发展态势。同时也要看到,阳江作为欠发达地区,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难度不断加大,维护稳定任务艰巨;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条件和土壤依然存在,职务犯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问题仍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司法公正,为我市“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刚才,结发同志对20xx年的检察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坚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性,自觉接受党委领导,紧密配合党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着力为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各级党委要把检察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大力加强和改进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听取检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就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作出决策,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更加有效地领导、支持和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检察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党的顺利召开,是今年全市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投身“三打两建”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三打两建”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工作衔接,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积极作用,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法规、创新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江门等地工作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努力搭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平台。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服务阳江科学发展大局。一方面,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权力集中部门和重要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处理打击与保护、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准确把握改革探索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营造有利于促进发展的干事创业环境。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方法和途径,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基础建设,注重预防实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全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要紧紧围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影响检察工作效率和执法公正的重点部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来深化改革,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四、坚持执法为民,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推进检察工作。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检察工作就会失去赖以生存的根基。在思想观念上,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为群众解难题、办好事。在工作实践上,要积极参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严肃查办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工作机制上,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化阳光检务,健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的各项制度,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做好检察工作。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抓好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提高队伍的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大力发挥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树立固本强基的观念,把发展的眼光投向基层,把执法的重心放在基层,发挥基层服务群众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的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基层工作的新鲜经验,切实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队伍的执法水平;要切实强化自身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科学统一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落实和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各项制度,拓宽强化自身监督的渠道和途径,充分发挥内外部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确保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在加快发展中转变方式、实现幸福追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更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检察院座谈会发言稿2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各位来宾:
首先,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对各位企业界的朋友们前来参加检察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表示热烈欢迎!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而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又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几年来,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格依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指出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6月份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也把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三年来检察机关探索和积累的新经验之一。当前,我市检察机关面临着如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企业这样一个长期而重大的课题,这就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必须牢固树立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座谈和探讨检察机关如何才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这个问题。我先谈几点看法,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检察工作必须服务大局,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是检察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检察工作所面临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服务大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一个永恒的工作目标,检察机关必须寓服务大局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时刻关注大局、时刻想着大局,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只有坚持服务大局,才能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才能进一步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自身发展。
首先,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现阶段,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xx大、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在确立这一根本任务和宏伟目标的同时,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依法治国方略和伟大目标郑重地提了出来,并载入我国宪法。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根本目标。党的xx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而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一根本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必须认清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为完成社会主义法治所肩负的重要使命而不懈努力。
第二,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长期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概括,也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原则。服务大局既是一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检察机关、检察干警所从事的工作,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就是为国家、为人民掌好用好执法权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三,服务大局是解决检察工作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实践证明,坚持服务大局,检察工作就能取得良好成效,不断实现创新发展。只有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克服自身工作的局限性,使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围绕大局,摆正位置,抓住重点,发挥作用,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服务大局,首先要了解熟悉大局。要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善于从方方面面中了解大局,把握大局。在这基础上,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考虑、去谋划,选准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及时调整工作部署,突出服务重点,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工作合拍、同步,始终做到贴紧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实际上,也只有具备和发挥出这种能力,检察工作才会有生命力,检察工作的空间才会更加开阔。
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
服务大局,就是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经济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首先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在服务大局上必须要做到:一是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打牢思想基础。作为检察干警,要始终做到头脑里想着大局,心里装着大局,准确把握大局,加强对重大工作和问题的学习与调研,随时了解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要把各项检察工作,作为保障大局的必要环节努力做好,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
的要求。三是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研究工作重点,调整策略方法,研究工作新思路,增添工作新举措,确保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实效性。具体到我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滁州奋力崛起服务的意见》,积极探索服务发展的新途径、新举措,特别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要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充分考虑办案的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慎重处理每一起案件,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合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注意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违法犯罪与改革失误之间的界限;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各类诉讼主体,积极创造公平、公正、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改进办案方式,慎重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法律手段以及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讲究办案时机和方法,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强化自律意识,严禁越权办案、吃拿卡要、向企业乱拉赞助、干预市场主体合法自主经营,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大局必须通过具体的职责履行、职能发挥去实现和体现。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根本职责是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
(一)充分运用刑事与非刑事的手段,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有效打击和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有多种手段,包括刑事手段和行政、经济等非刑事手段。针对目前经济领域犯罪日趋严重的现状,亟待整合办案资源,组织专门力量,各部门携手合作,综合运用刑事和非刑事等手段,多管齐下,形成打击的合力,进行重点惩治,方能加以有效遏制。
一方面,刑事手段是最严厉的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最终保障。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就是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位置和角色,决定了其在保障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大有可为。检察机关拥有批捕和公诉权、查处职务犯罪及法律监督等职能,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是检察机关介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根本目的所在。检察机关在为经济发展服务过程中,就是要正确运用手中检察权以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为重点,坚持不懈的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职能将有力地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及审判机关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打击惩治的主动性,更有利于整合行政执法和司法资源,促成打击惩治犯罪的合力,形成对经济领域犯罪多管齐下的高压态势,遏制当前经济领域犯罪日益蔓延之势。同时,在预防经济领域犯罪、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等方面,检察机关也以其特有的职能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另一方面,运用多种非刑事手段,积极拓宽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方法。在运用刑事手段的同时,拥有强大国家公信力的检察机关在发挥自身的专业、信息资源优势,综合运用多种非刑事手段,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净化投资环境等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1、强化服务企业的意识,与辖区内企业建立联系机制,积极提供法律方面的有效服务,净化投资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性质、成分的企业广泛存在,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服务体系显然不能充分满足广大企业的需求。如何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净化和保障投资环境,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切入点和立足点。因此,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检察机关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力所能及地为辖区内企业分忧解难,优化投资环境,推动一方经济发展,达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首先,检察机关应自觉、主动的从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改变原有的“坐堂办案”状况,积极与辖区内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座谈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力所能及地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其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为国有企业服务的同时,重视对混合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服务。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更容易处于弱势地位,其在经济交往中的合法权益更容易被忽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一个区域的投资环境如何,对投资商的合法权益保护的状况如何往往决定了其投资吸引力的大小。因此,检察机关在为企业服务、维权的过程中,更应重视对这些经济性质的企业的保护和服务。
2、通过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领域的犯罪往往都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较之普通暴力犯罪、自然犯罪,其危害性往往在表面上难以洞察。经济领域的犯罪对社会经济基础、社会诚信体系和社会传统道德体系的冲击和危害是旷日持久的,人民群众对其危害性的认识往往也要经历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因此,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当义不容辞地肩负起这一宣传教育的使命。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办案的社会效果,充分运用刑事手段的教育、震慑功能,通过开展宣传报道,举办法律咨询、选取典型案例深入案发地开公开庭等方式,给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直观、生动而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震慑犯罪分子,积极引导舆论,为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奠定良好的社会心理基础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外,通过选择成功案例,以简报、新闻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还能增强检察机关在打击惩治经济犯罪的社会影响,显示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决心,树立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良好形象,将赢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这种双向良性互动将能持久而深远地对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发展大局产生积极影响。
3、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加强追赃力度,积极为被害人及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将犯罪带来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程度。经济领域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其直接表现在经济上会给被害人带来严重损失,有些损失甚至是惊人的[文章来源第一范文:]。这些案件直接危及社会稳定,较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等事件。因此,广大检察干警应注意克服就案办案的思想,不仅要严惩罪犯,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锐性,在打击的同时,加强追赃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战果,积极为被害人及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将犯罪的危害后果降至最低程度,以安抚被害人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重视《检察建议》的作用,帮助被害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机制漏洞。在导致经济犯罪发生的因素中,很多单位或企业在制度上的不健全和管理上的混乱是其中一大因素。因此,检察机关应结合办案情况,强化《检察建议》的运用,向有关部门或企业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可利用丰富的办案资源,通过统计分析、犯罪预测以及实践经验的累积掌握经济领域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其发展规律,提出切实可行的、有效的防治犯罪的检察建议,以促进有关单位或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控制犯罪。针对一定时期内的办案情况反映,对该类案件呈现出的共同特点,则可向辖区内企业发出书面通告、建议,帮助改进预防犯罪方面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以告诫、警示犯罪,防范犯罪。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正确履行职责是服务大局的关键,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检察机关在具体办案中,既要严格执行法律,依法办理案件,又要把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结合起来,既不能离开定法定的职责去“服务”大局,也不能不顾大局单纯强调“发挥职能”。二是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办案中,要严格区分民事经济纠纷、一般违法行为、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和执行政策中的偏差与犯罪的界限,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三是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是司法的本质和规律的要求。法律效果侧重于司法职能的发挥,社会效果侧重于司法目的的实现,要以法律效果为基础,追求好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样才有利于推动司法实质公正的实现,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也有利于缓解社会转型时期矛盾冲突的对抗。我们强调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注重办案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同步提升和协调发展,就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在决定查办一个案件之前,要综合考虑,这个案件如果办了会带来哪些直接和间接的后果、对大局有什么影响,怎么样办才能把案件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等等。我们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又要避免死扣法律条文。既不能就案办案,忽视办案的社会效果,也不能借口社会效果而违背司法的职能。无论是办理一般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还是办理涉检上访案件,都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出发,要把它放到党和国家整体工作大局中去考虑,放到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正义中去考虑,放到维护宪法、法律和法治的权威中去考虑,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
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强化自我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要规范执法行为,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纠正执法不公、司法不公为重点,实现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目的。二要加强自我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严格执法上必须自身正、自身硬。三要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检察官队伍。当前,主要是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岗位练兵、争创业务标兵、专门培训等多种措施,使检察官及时掌握先进的法治理念和法律原理,成为一支精通检察业务、能征善战的高素质队伍,为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上下联动,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等专项活动,各项检察工作紧紧围绕促进滁州奋力崛起,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执法活动中,将各种办案制度、规范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推动了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并连续两年在全省综合业务考评中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各位企业界朋友们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各位来宾:
这次检察服务企业座谈会是我市检察机关树立大局意识,积极探索为企业发展服务的途径和方法的有益尝试。通过座谈,面对面地听取了各位企业老总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感到企业的发展迫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增强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企业大有可为。今后,我们还将不定期召开类似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家座谈会,不断总结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方法、措施、经验,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路子,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手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发展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为促进我市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检察院座谈会发言稿3
20xx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党的胜利召开,“”规划顺利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
——紧紧围绕确保党的安全顺利召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投入反分裂、反恐怖和扫黑除恶等斗争,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开展集中化解涉检进京访专项工作,建立涉检信访终结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大了化解信访积案力度。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探索办理外来人员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工作,强化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北京和周边省市检察机关全力投入环京“护城河工程”,为党的胜利召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中央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参与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等专项行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地沟油”、“毒胶囊”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深入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行视频接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加强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查询服务窗口建设,不断完善和落实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批捕、起诉工作,去年1至11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6259人,提起公诉1247709人,决定不批捕157898人、不起诉38968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呈现力度、质量、效果整体提升的良好态势,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3331件46024人,同比分别上升%和%,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494人。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落实年度报告等制度,预防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拓展。加强立案监督、刑事抗诉、监督纠正违法等工作,组织开展“另案处理”案件、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专项检查活动,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以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和向全国人大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定位,规范和加强抗诉、检察建议工作,稳妥推进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把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作为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及时修订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和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新法施行做好全面准备。
——认真抓好中央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促进了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等改革顺利实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定直接受理案件初查工作规定,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程序和措施。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稳步推进,2500多个检察院成立了专门机构。铁检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76个铁路检察院全部移交地方。加强案例指导,高检院发布了第二批指导性案例。
——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创先争优、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筑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更加自觉践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全员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结合地方换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高检院普遍轮训新任检察长。对25个省级院落实巡视意见全面检查评估,听取了10个省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全面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创建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开通检察文化建设网。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回头看。共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175人,同比下降%。
——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规划,对基层建设情况进行抽样评估,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表彰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下达第三批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基层。推进“两房”建设规划实施。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加快研发检察业务统一应用软件,检察信息化整体规划已纳入政法部门网络设施共建及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工程。
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党的明确要求,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这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具有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要把提高执法公信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执法理念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素质建设、执法监督制约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各个方面。
(一)切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着力整治庸懒散奢、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执法陋习,以优良党风带动检风。二要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年轻干部下派基层锻炼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增进群众感情,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三要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途径,健全专群结合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实名举报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制度。健全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决策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制度,探索对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健全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专项检查等活动,认真开展执法办案回访工作。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增强信息发布、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功能,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要不断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文明接待室动态管理,推进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查询服务窗口建设,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言行举止,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注重司法人文关怀,重视在执法办案中消除、减少群众对立情绪,重视帮助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
(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党的关于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的要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一要重点加强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深入学习和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执法规范和配套制度。对涉及其他政法部门共性的问题,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法律的统一实施。注重从涉检信访、冤错案件、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等入手,分析自身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办案责任制和案件评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问题发生。二要以管理科学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全面修正、完善和细化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范。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规范案件来源渠道、立案环节和办理程序,对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引导各业务部门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三要以执法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加快研发融办案、管理、统计于一体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在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全面部署推广。依托网上办案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有效防止、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好素质能力建设。一要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重视加强检察机关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二要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落实“”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分层分类全面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教育、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推进教育培训改革,构建岗位素能标准,完善培训制度体系、基础保障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实现从知识培训向能力培训转变。加大西部地区教育培训援助力度,建设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体系,促进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西部、向基层延伸和倾斜。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思想,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流动配置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才重点工程,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检察队伍渠道,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队伍。加强检察委员会建设,改革和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加强办案组织研究,努力形成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三要着力推进职业化建设。落实检察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开展职业信仰、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职业认同、提高职业素养。完善落实检察人员职业准入、执法资格、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制定检察辅助人员职务设置等配套规定,不断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管理。探索建立与检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建立检察人员任用、奖惩、待遇与职务序列和德才表现、工作业绩、能力素质挂钩的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牺牲、伤残、特困干警资助资金制度,建立和完善检察人员履行职务受到侵害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不断提高职业保障水平。
(四)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从严治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检察权的滥用。一要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建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立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的登记备案报告和通报制度,建立廉政隐患摸排预警制度、检察人员谈心谈话制度、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完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二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各级检察长和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考察考核,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的监督作用。三要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制约。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上级检察院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坚决查究各类违法违纪特别是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案件。四要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行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制度建设,善于及时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把人民群众评价作为考核我们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检察机关要整合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职能,完善舆情监测研判处置机制,加强检察工作正面宣传,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争取新闻单位的支持,努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五)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执法基本保障。要牢固树立强基固本的思想,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建设。一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特别是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问题。认真总结基层建设经验,探索符合基层检察工作规律和实际的管理模式,制定基层检察院示范院标准体系。稳步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完善基层检察长异地交流任职、任免报省级院备案制度,加大从基层一线遴选检察官力度。建立编制人员动态调整机制,编制分配重点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重视基层人才培养工作,完善落实稳定基层队伍的政治、经济待遇。对条件艰苦、工作任务重的基层检察院,在人员编制、干警招录、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人员短缺问题。高度重视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基层建设,抓好援藏、援疆工作落实。二要落实“”时期检察计财装备工作发展规划,着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修订市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推动完善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检务保障总体水平。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稳步推进“两房”建设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建设。三要认真实施“”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立项,加强基础网络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抓好远程视频讯问、案卷材料传输及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定县级院业务装备配备标准,加强科技装备建设。继续推进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技术工作在执法办案中的作用。加强检察人员科技素能培养,加强对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统筹协调,努力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形势作了科学分析,最近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并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我们党长期执政面临的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带来的重大问题,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报告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报告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突出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司法基本保障、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这些,为检察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加大,检察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我国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准确判断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新变化,坚持“两点论”和善于运用底线思维,既看到形势大好的一面,对国家发展和检察事业发展充满信心,又清醒认识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居安思危,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实践,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一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切实统筹好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两个方面。
20xx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20xx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是基础。要坚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主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走私、制假售假、合同诈骗、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二要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强化农村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耕地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加强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法律监督,促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三要抓住公共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建设,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产业转型升级、公共资源出让、国有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铁路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促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四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内幕交易、操纵证券等犯罪,在执法办案中注意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企业相互拖欠资金、民间借贷、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五要加大对国土、资源、生态和环境的保护力度。突出查办国土空间开发、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环境监管中的职务犯罪,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六要加强对经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依法妥善处理发展实体经济、规范和发展民间投资及民间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等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等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促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二)着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要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一要高度警惕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二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主要案件适用宽严政策的标准,重视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三要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做好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派出检察室就地接访等工作。建立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四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进检察法律文书改革,坚持客观公正,加强释法说理。完善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积极探索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制度,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拓展参与社会管理途径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五要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全体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促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三)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发生在组织人事、行政执法、司法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发生特点和规律,完善反腐举报机制,加强线索集中管理、不立案线索事后审查,健全案件分级管辖、指定异地管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制度,完善国(境)外办案合作和防逃追逃追赃机制。二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围绕“三农”工作和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和相关业务部门要精心组织,分工负责,紧密协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促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要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滥用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非法干预查处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沟通和处理等机制。四要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更加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规范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初查工作,实现工作重心前移,促进提升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依法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坚决防止和排除非法证据。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推动侦查工作从封闭式办案向开放、透明条件下侦查办案转变,从传统人力型向综合运用情报信息、科技手段转变。五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建立职务犯罪记录和查询制度。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的专题研究和报告,推动反腐败法律制度建设。
(四)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要认真落实党的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重点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一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实效性,防止和克服执法任意性、选择性,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二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牢固树立“五个意识”,坚持做到“六个并重”,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两高”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三要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后,要加强接访和办案人员力量,加强接待场所建设,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及与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分流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申诉案件依法及时办理。要认真研究落实全国人大会审议高检院专项报告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报告,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观念,增强做好民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后的研究,及时解决民行检察理论与实践问题;切实加强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加强民行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布局,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基础作用,促进民行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