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纪检委员2023年履职工作总结范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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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纪检委员2022年履职工作总结【第一篇】
今年是非常充实的一年,在思想政治方面与时俱进,有新的提高,在工作方面做出了一定成绩,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在思想政治和理论方面与时俱进
1、通过学习,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全面加深,申请入党条件的修改等都衷心拥护,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充满信心,感到我们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伟大的党,进一步坚定了理想和信念。
2、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高校实际加深理解,体会到干部制度改革中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3、组织部门的业务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业务学习制度,协助做好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工作。
二、认真完成纪检监察有关工作,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作出努力
1、做好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了会议的主报告,着力推动我校各负其责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的建立。
2、协助做好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来我校巡视我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准备工作,起草了我校的汇报总结材料。
3、分管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的知识测试,党风廉政教育网页不断更新,教育功能逐步扩大。
4、分管的档案工作被评为校先进单位。
5、以招生监察为主,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先后参加了烹饪专业单招考试、普招专业加试和成教专业加试、高考录取等工作的监察,在参与中监察,在监察中服务,无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办公室有关工作,为试点取得成功作出应有的贡献。
1、先后赴张家港、南通、宿迁等地调研,解放了思想,明确了思路。
2、起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的讲话稿。
3、负责干部测评系统研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设计测评表,协助做好测评组织工作,负责测评系统的演示课件制作的有关工作。
4、起草了《扬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能管能教”暂行规定》、《扬州大学不称职处级干部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关于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扬州大学学院、部门、单位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诫勉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建立组织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的规定》等9个制度。
3、完成了《论高校干部考核评估机制的建构》的论文,并在我校学报上发表。
四、做好党群总支的有关工作
1、完成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和小结的"起草工作,并对每学期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作出安排。
2、协助书记做好总支大会和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3、完成了支部目标管理终期评估的有关工作。
4、做好职工考核、职称晋升测评等有关工作。
五、廉洁自律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在纪委工作4年半来,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用纪检干部素质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接受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和礼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并经常向自责任人汇报自己廉洁自律的情况,对责任对象开展教育。
六、存在不足
1、理论学习的面不广,也不够深入,往往因为写文章和完成相关任务,才进行深入学习,自觉性不高。
2、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到学院很少,对基层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
支部纪检委员2022年履职工作总结【第二篇】
我代表中共广州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回顾20_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广州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体会,部署20_年任务。今天上午,市委书记张硕辅同志作了讲话,市委副书记罗冀京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坚决落实。
一、20_年工作回顾
20_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自觉担当“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集体学习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传达学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和首要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牵头推进“1+10”系列重点课题调研。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研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召开市纪委三次、四次全会,部署推动新时代广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机构改革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治水、治违、治气、治乱等市委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把市纪委承担的整改任务细化为96项具体举措。协助市委制定实施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市领导联系点制度,把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要求落到实处。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对8名领导干部处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省委“三个决不允许”。
严肃政治纪律,聚焦“七个有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案件53件、处分38人,其中市管干部4人。整体把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着手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电子“活页夹”和政治生态动态感知应用平台。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市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71人次。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进真心、高效、全面融合,着力实现“形”的重塑、“神”的重铸。市区两级党委、纪委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区两级监委挂牌组建和人员转隶,共划转编制501名、转隶干部426人,做好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交接工作。制定实施《关于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和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意见(试行)》,开展监察职能向村居延伸试点工作。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全面落实合署办公要求,依法行使监察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建立相互制约、高效顺畅的内部运行机制。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加强对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加强对区纪委监委改革的指导,推动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出台《广州市监委指定管辖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建立广州市纪检监察大数据平台和问题线索管理系统。实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谈话“双录”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的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反腐败组织协调联席会议等3项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留置措施工作指引、市直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查办案件工作办法等30余项制度文件。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严格遵循刑事审判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稳步推进市区巡察全覆盖,持续发挥利剑作用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市委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颁布《十一届广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路线图和任务书。健全市区两级巡察机构,提升市委巡察机构规格,增设3个市委巡察组。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实施巡察工作底稿、推进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一体化等14项工作制度,确保市区巡察精准有序。
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部署开展3轮市委巡察和区委交叉巡察,完成对32个市直单位的常规巡察、24个镇街的提级巡察和168个区直单位、85个街道的交叉巡察,发现各类问题9640个,移交问题线索1716件,推动查处642人,挽回经济损失亿元。建立市国资系统巡察制度,把巡察利剑直插市管企业下属二、三级企业。部署开展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完成对48个村社的直接巡察和650个村社的延伸巡察。开展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持续释放震慑威力。
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关于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员参加巡察反馈,完善巡察移交反馈问题和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建立整改情况联合会诊机制,组织抽查14个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通报重要情况,向有关部门移交巡察专题报告。率先制定市委巡察工作效果评估办法,引入第三方开展独立评估。
(四)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深化“四风”问题云治理,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以工作为名在饭堂违规公款吃喝、通过快递收送礼品礼金、借外出考察培训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对违规收送“红包”问题专项整治,督促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党政机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出租公有物业、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10类问题。
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52个,处理429人,处分29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1起。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实施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2项措施,列明10项负面清单,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市区巡察重点,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漠视群众利益、庸懒怠政、文山会海等问题。
自上级纪委监委去年部署集中整治以来,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4个、处理381人、处分20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0起。加大为官不为治理力度,树立鼓励担当作为鲜明导向。
(五)把监督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强化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设立监督检查室,调整充实人员配置;制定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办法,强化监督检查部门日常监督职能。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信访举报情况汇报,加强动态分析研判。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分类处置,开展“遏增减存”专项检查。各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出)机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检查抽查等形式,强化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党内监督。开展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履职汇报和现场测评,压实监督责任。
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共立案查处283件287人,同比分别增长%、%;市管企业立案查处148件148人,同比分别增长%、%。
用好“四种形态”。制定纪检监察机关诫勉工作制度,实施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综合把握问题性质、程度、危害,考虑认错悔错态度,努力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686人次,同比增长%。其中,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4309人次,占%;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395人次,占%;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15人次,占%;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467人次,占7%,监督执纪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聚焦“关键少数”。举办第六期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落实省委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意见,对28个单位落实市委加强一把手监督十项措施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严格执行一把手约谈制度,市委书记集体约谈一把手134人、个别约谈一把手76人,市纪委书记约谈一把手38人。建立一把手案件情况通报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7起。推动市区两级党委常委向同级纪委全会“三述”,组织146名市管一把手向市委书面述责述廉,发现整改问题735个。
用好问责利器。协助市委召开全市强化问责工作推进会,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市纪委领导同志约谈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待问题,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尽职情况、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给予不同处理。对受处分人员开展跟踪回访、谈心谈话,制定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谈话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做实做细做通思想政治工作。
全市问责党组织65个、党员领导干部385人,通报曝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16起。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惩贪治腐不松劲。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执法司法、国企国资、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公有物业出租以及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权力寻租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优先处置中央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792件,同比增长29%,立案3247件3252人,同比分别增长%和%,其中市管干部98人、处级干部447人,移送司法机关151人,重点查处了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市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张镜初,原市商务委党组书记、主任肖振宇,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原副局长邵镔,天河区委原常委唐锡汉,黄埔区政协原副主席黄伟华,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巡视员郭粤明,广州万力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付守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暑平等大案要案。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80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追逃追赃不止步。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持续完善追逃追赃、线索移送、技术调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以审查调查室的建制成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成立追逃办或追逃专班。开展外逃人员大起底工作,加大追逃追赃力度。
全市成功追回29名外逃人员,其中公职人员8人,“红通人员”1人,追回人数居全省第一,追回赃款亿元人民币。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保持外逃人数零新增。
标本兼治再深化。用好“一报一网两微”,积极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媒体刊播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亮点做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成效经验的宣传,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针对审查调查、市区巡察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和制度漏洞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试点治理“小官大贪”问题并向全市推开。部署开展官商勾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开展全市第27个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抓好党章党规、宪法监察法宣传教育,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弘扬广州好家风系列活动,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增强思想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
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协助市委制定《广州市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_—20_年)》,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130个,处理1715人,处分1139人,移送司法机关101人。强化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市共查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530起,问责461人,处分60人。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实施20_至20_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延伸监督触角,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省纪委监委和对口帮扶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监督。加大直查督办力度,坚决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惩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全市共排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6条,立案35件50人,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深挖严惩涉黑涉恶“保护伞”。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意见,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健全与政法机关线索移送、快速处置、协同办案等机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209人,处分80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坚持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组织实施系列主题实践活动,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和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制定实施市辖区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职汇报制度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考核评价办法,修订派驻机构职责清单、派驻机构干部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干部全员培训,举办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培训班,召开审查调查、追逃追赃工作交流会,坚持和完善以案代训、跟班学习、轮岗培养等制度,培育纪法兼备的“通才”。注重基层一线锻炼,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
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好干部”标准,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严把入口关,从严从优选调、招录、招聘干部。实施干部准入、任职谈话制度,修订干部交流轮岗办法等9项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制定广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办法,列出干部监督负面清单32项。坚持刀刃向内,强化专项检查,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立案查处34件34人。
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减。
从信访举报、市区巡察和审查调查等情况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短板在基层、难点在基层的现状尚未根本扭转,“遏增减存”任务依旧艰巨繁重,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对产权交易、工程咨询、金融证券、资本运作等新领域新行业的监督尚未及时跟上,等等。
同时,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对照干部群众的期待,尽管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实现了有效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监督职责认识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把握合署办公条件下的纪法关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深化“三转”不平衡不充分,内设机构职能分工不够明确,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待加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作风不过硬,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改革开放40年来广州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体会
20_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回顾、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提出一系列重大论断、重要思想,奏响了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的最强音。广州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肩负改革开放排头兵的历史重任。40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纪检监察事业始终与改革开放同步同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总结传承好4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探索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经验,必将为推动新时代广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护航新时代广州改革开放再出发凝聚前行力量,提供坚强保证。
——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改革开放的40年,是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的40年。40年的实践反复证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改革开放事业乘风破浪的“定海神针”,是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守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守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时时处处事事;始终坚守政治定位,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广州落地生根。
——必须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领导的社会革命。改革开放的40年,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伟大的社会革命征程上不断进行自我革命的40年。40年的实践反复证明,伟大的社会革命锻造和成就了伟大的党,党的自我革命保障和推动了伟大的社会革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继续突出战略导向,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推进;突出问题导向,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突出目标导向,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
——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改革开放的40年,是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的40年。40年的实践反复证明,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支持开展工作;始终坚持让群众评判,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旗帜鲜明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改革开放的40年,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引领潮流、披荆斩棘的40年。40年的实践反复证明,敢为人先、敢闯敢试是广州勇立潮头的关键所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营造改革氛围中再领风气之先,深化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积极性;在改革难题中再探创新之路,坚决向制约改革的顽瘴痼疾开刀,向阻碍改革的利益藩篱亮剑;在实现改革目标中再创发展优势,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职责定位有高度、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审查调查有尺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必须始终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改革开放的40年,是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持续彰显的40年。40年的实践反复证明,腐败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改革开放搞多久、反腐败就要搞多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立足“不敢腐”强化震慑,正风肃纪反腐决不手软,“打虎”“拍蝇”“猎狐”决不放松;立足“不能腐”施治长远,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源头治理;立足“不想腐”固本培元,补强精神之钙,绷紧警戒之弦,培育廉洁之土,早日迎来海晏河清。
——必须始终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改革开放的40年,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接受革命性锻造、百炼成钢的40年。40年的实践反复证明,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增强专业能力,提素质、强本领,坚定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精锐之师;强化自我监督,严自律、慎用权,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20_年主要任务
20_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监督体系,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奋力开创广州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结合工作、结合难题、结合正在做的事情反复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广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和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我们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解决问题、纠正偏差,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以担当诠释忠诚。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推动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广州落地生根。持续深入抓好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意识形态安全管控、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等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市委制定实施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意见,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让敢担当、善作为蔚然成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单位本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政治标准,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坚持敢问责、慎问责、善问责,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依规依纪依法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制定实施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制度,把问责过程变成暖心工程、实干进程。
(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提升。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健全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全面贯彻落实监察法,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完成向功能区、镇(街)派出监察机构或监察专员工作,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面加强对本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分类施策推进市管企业、市管金融企业、市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升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分工,发挥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作用。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建立指定管辖案件联合审理工作机制,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强化政治担当,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盯住“关键少数”,加大谈话函询、述责述廉、市区巡察监督力度,用好列席会议、专项检查等方式,把向纪委全会“三述”对象拓展至同级政府党组成员,重点监督一把手廉洁自律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形成“头雁效应”。推进“主体责任e系统”、纪检监察大数据、政治生态动态感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应用平台建设,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研究制定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实施意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四风”问题云治理机制,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整治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促进规范、化风成俗,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深化整治为官不为,在整治领域上突出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整治对象上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广泛宣传执纪监督政策理念,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省纪委“七看”要求,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引导有序有效举报。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完善市区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的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常规、专项、提级、交叉、机动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完善上下联动的市区巡察监督格局,高质量推进市区巡察全覆盖。把市区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深化基层治理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用好巡察整改管理系统,健全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制度,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完善市委巡察工作效果评估机制,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坚持和完善巡察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组织方式,建立巡察工作约谈、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一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推动区委巡察向村(社区)、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延伸,完善市管国企内部巡察。加强巡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巡察工作纪律,选派优秀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
(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保持战略定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强化靶向治疗、精准发力,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财政系统、金融领域和房地产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省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扎实开展重点个案攻坚,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结合起来,深化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对处分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一案一总结,用好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案发地区和单位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强化理想信念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以及弘扬广州好家风等活动,推进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建设,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宣传教育交流以及跨境协查、追逃追赃等领域反腐败协调合作,探索开展金融服务、工程建设、经贸合作、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合作。
(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扶贫工程推进以及资金使用等问题,完善与省纪委监委和对口帮扶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监督机制。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地区“黑”组织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加大直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开展基层正风反腐“回头看”,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当好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增强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加大干部选配、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各级纪委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和机关“两委”的职能作用,压实党支部书记的政治责任,把严管厚爱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岗位练兵,提高执行政策、执纪执法、思想政治和信息化工作水平。推进机关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化,健全镇(街)纪检监察机构,探索增设监察辅助人员。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促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上下贯通领会、理解、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和纪检监察各项政策、制度、任务。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落实省纪委“九条禁令”和我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办法,加强警示教育,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发进取、砥砺前行,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推动市委“1+1+4”工作举措落地见效,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新水平,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在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走在全省前列、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_周年!
支部纪检委员2022年履职工作总结【第三篇】
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厦门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厦门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三)开展评议,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1、我局根据《厦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评范围,继续以具有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的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各分局和监测中心站、监理中心所、环境科研所作为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厦门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
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印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份,收回1716份,回收率达%,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和%;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厦门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和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和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今年2、6、10月份,三次参加市纠风办和厦门电台合作开办的《新闻招手停——行风热线》栏目。在新闻直播室,谢海生局长和陈天雄副局长亲自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通过热线交流,使人民群众能与环保部门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结合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廉政勤政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排污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环保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
2、组织市行评代表和局廉政勤政监督员对我局行评重点单位和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面貌,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局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分局和监理中心所的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困难和爱岗。
支部纪检委员2022年履职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年来,我乡纪委在区纪委、监察局的指导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纪委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乡中心工作大胆履行职责。从全乡工作大局出发,积极发挥纪委委员及各支部作用,通过进-对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制度、开展财务检查、教育收费进行督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了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等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力度,维护了全乡的政治稳定,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我乡纪委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__乡_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及__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责任制,与各支部、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题和责任人。继续实行纪委包抓联系三星、闫坪2个村党支部制度。今年是村级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之年,乡纪委对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行了集体谈话,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好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围绕和谐__建设的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新农村建设中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涉农补贴及时、足额得到兑付,特别是加强对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一折通”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卫生收费监管力度,重点对__年经乡财政所专项资金元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乡属各单位执行党委、政府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有效推进工作。并将检查、考评结果,作为乡党委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考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结合市、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以党委组织集中为主,结合支部会和干部职工培训会,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发放反腐倡廉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加强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增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方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结合在全乡开展的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以“强素质、树形象、抓落实、促发展”作风年建设主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弘扬亲风正气,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利用七一期间为13个基层党组织近300多名党员讲廉政党课的有利时机,继续加强公民二十字道德纲要和____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
利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长假前会议的大好时机大力宣传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防止出现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发展环境。
(三)加强政风行风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果,乡党委、政府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__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继续完善并深入执行《干部职工双月考核评比制度》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责任追究制度》。乡纪委组织编写了__乡机关干部制度汇编,在全乡开展了政府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扶贫救灾、能繁母猪补助、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工作进行督察,及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站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规范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的落实,让群众看到透明的党政权力运行机制,解决和查处了一些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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