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纪律要求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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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纪律要求【第一篇】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有关会议及活动。

(三)全体教职工不准参与任何赌博性的娱乐活动。非赌博性的娱乐活动晚上不得超过十一点。

(四)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擅自录收学生或隐瞒班上学生人数,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学校安排到班的学生。  (五)全体教职工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差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拒之门外。

(六)全体教师必须按统一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特殊情况须经教导处或值班领导同意,否则视为旷课。  (七)不得任意缺课。

1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在事后立即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使用请假条,审批后交校务办存查。

3事假应先自行调好课并填写好《调课登记表》;不调好课者不准假;未批假条而离岗的作旷课(工)处理;调后不按时补上的视为旷课;经领导同意的但接受调课的老师未按时去上课的,接受调课的老师视为旷课。

4病假凭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请假。

5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九)晨读和辅导课,与上课一样考勤。

(十)体育课,无论室内或室外,老师一律不得离开学生,室外课的上下课必须整队集合。

(十一)所有教学和非教学人员都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若因迟到、早退、中途离开岗位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任课教师和岗位责任人负责。

(十二)每个教学人员,应按统一的信号组织上下课,不压堂。

(十三)因公出差、学习,不超过一天的课由自己调好,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安排。

(十四)为使工作纪律制度得到执行,将工作纪律与有关方面挂钩。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当年不能晋职,不能评为先进,学年度考核为“暂缓确定等次”。

2、无故旷课(工):凡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扣量化分1分。

3、病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每次病假在3天以内者由学校校长审批。每次病假在32天以上者由镇教育办公室审批。一年内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4、事假: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因私事请假每次在2天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2天以上由镇教育办公室审批。

5、迟到、早退、缺席:

1学校开会或政治学习或教研活动或其它安排应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发量化分。

2上课(含辅导课包括早读),以正式上课铃声和下课铃声为准,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量化分分;若整节课未到岗则按无故旷课处理。

6、全勤: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特设立全勤奖。凡请有事假、病假或每月扣量化分2分以上者,均扣发其全勤奖。

7、法定假:凡教职工在法定范围内休假(产假、节育假、婚假、丧假等)国拔工资照发。

(十五)教职工的工作纪律情况均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聘任、调资、评优、晋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六)本修订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工作纪律要求【第二篇】

一、作息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三、请销假管理;

四、劳动岗位管理;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

一、作息管理;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签到: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签退:实行下班签退制度;考

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一、作息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三、请销假管理

四、劳动岗位管理

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管理

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双休日。单周五为学习、会议时间,周学习时间不低于4小时。行政班作息时间: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教育教学岗位作息时间:在行政班作息时间基础上,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晚自习作息时间为:19:00—21:30。

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后勤经营、服务和非学校常规工作人员另行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

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学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实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每日备查。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奖惩和岗位评价双重管理。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签到: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学校教职工(含校委会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到,并标明签到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用红笔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签退:实行下班签退制度。学校教职工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退,并标明签退时间。提前离校不得签退,按请假或公差手续处理。

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每日由校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签到、签退情况签注复核。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代签与被代签人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各100元。

(二)岗位督查:学校综合办公室对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缺勤处理:

1、上班、学习、会议等迟到、早退、脱岗在1分钟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元,3分钟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1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0元,3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0元,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及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3、一个月内旷工半天,当年不再享受津补贴和绩效奖;一月内旷工累计一天,再按降级或待岗处理。一个月内旷工两天或以上,按辞退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学校不负由此引起的劳动补偿责任。

4、教职工因故停岗、待岗期间,只发合同工资。

5、教学教师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

6、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调课,应提前至少一天报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私自调课,违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7、学校安排的会议、学习、组织生活、工会活动以及其它集体活动,请假一次,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无故缺席视为旷工半天。

三、请销假管理

1、全校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必须请假的,以不影响学校、部门工作布署安排为前提,并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和请假时

间。2、严格执行请假书面审批程序,不假(含未准假)离校离岗按旷工处理。

审批程序:教职工临时请假(1到2小时)由科室长书面审批;半个工作日至一个工作日,科室报综合办主要负责人书面审批;二个工作日至三个工作日,副校长书面审批;四个工作日及以上,按以上程序再报校长审批;十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中层干部及校领导请假,须由校长审批;五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3、凡请假人员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条当面请假,按请假程序办理。

4、按程序批准的请假条,统一交学校综合办公室登记保管,同时发给准假条。假满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凭准假条销假,回工作部门报到。不销假或超假不续的,视为旷工。如需续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续假方能有效。除重大疾病外,口头请假、托人请假视为请霸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因病或其它学校认同的特殊情况无法或来不及当面提出书面请假或续假的,应按审批程序由本人电话说明或亲属说明,同意后视为暂时准假,批准人向综合办说明情况,请假人返校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补假条或申请,按程序批准后视为有效。

5.病假:因病需请假者,应有县级以上或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急、重病人住院的,当天应报告综合办,并履行请假手续。当月门诊病假限额天数为:50岁以下3天以内,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的7天以内(住院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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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体教师要利用课后时间,反思上课情况,找出不足,抓紧弥补,做到教学的有始有终。

8、积极钻研教材,认真批改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订正,帮助学生补差补缺。

9、工作期间要自觉遵守办公纪律:不在办公室闲谈及高声说笑;不玩游戏,不上网聊天,不看与教学无关的音像资料,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10、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

11、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不准在教学区抽烟;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12、顾全大局,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及调动,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怠误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现象,严肃考风考纪,任何人都不得剥夺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13、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准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14、教师之间不许搬弄是非、拉帮结派,不得漫骂领导或其他教师。

15、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严禁在校内进行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和娱乐活动。

教师工作纪律要求【第三篇】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冬季)上午7:50-11:30、下午1:50-5:00;(夏季)上午7:50-11:30、下午2:50-6:00。

2、在上班期间不得中途离开学校办理私事,如需看病、办事等需给相关领导请假(半天由分管校长批,一天及以上由校长批, 中层以上干部有事需离岗向校长请假)。

3、全体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每周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集体活动等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会。

4、上课仪表端庄,衣着得体(如夏天不穿超短裙、背心和拖鞋上课等)。要保证上课时间,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接待客人,不接打手机等通讯工具,体育教师上课要穿运动服、运动鞋。

5、在学校教学中,严格遵守时间,必须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上课教师应提前到教室提醒学生做好课前准备,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开教室,未经校长同意任何人不得停课,教师有事、生病必须按规定请假,并在教务处备案。请假一周以上者,由教务处安排代课教师。

6、教师不得随意调课,确需调课由教务处统一调课并开具调课通知单。

7、教师上课时必须掌握人数,对没到教室上课的学生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8、尊重学生人格,热爱学生,不准歧视、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随意将学生请出教室,如特殊请况需出教室解决问题,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如果出教室时间超过一节课必须征得教导处同意。

9、教师课堂上维护好课堂纪律,避免学生课堂睡觉和注意力不集中的行为。

10、期末非统考学科可以提前一周停课,若年级组未作其他安排,任课教师必须随堂守自习。

教师工作纪律要求【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纪律,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制定我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

二、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会议室,教学区吸烟。

三、教师要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四、教师要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进行联系;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代人员后方可离开学校。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

五、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六、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

七、教师要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进教室;严禁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和文化;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严禁旷工旷课、用虚假理由请假;严禁传播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论;严禁滋事、闹事、群体违规上访;严禁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严禁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八、教师要恪尽职守,履行监护责任。在校内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责任,都有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

九、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的言行,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过错,从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教学环节实施,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均以工作事故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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