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六个规定心得体会范文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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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六个规定心得体会1
按照文山州公安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对照“六个严禁”标准认真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监督。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一)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方面
自本人担任中队长以来,从未违规插手任何工程建设。
(二)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方面
我所有工作都不涉及土地征用、拆迁等方面的工作。
(三)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
我单位不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的工作,本人也从未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方面
我单位不涉及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使用,我在工作中也从没有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无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行为。
(五)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经常性申明廉政纪律,加强所在中队的纪律约束和民警、协警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本人无收受红包及购物卡问题,无“吃、拿、卡、要、报”等行为,不接收与行使职权有关或者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个人礼品、土特产、吃请。
(六)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方面
本人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以律己。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不够深入、思想不够解放。一是学习时间不够,有惰性思想。平时工作压力大,人少事多,除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外,个人主动自学的积极性不够,有懒惰思想。二是学习仅限于学文件和上网看新闻,形式过于单一导致了学习的效果有限。
(二)有老好人思想。工作中有时想着能过就过,谁都不得罪最好,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时会避重就轻,对不良现象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明知不对,还是奉行少说为佳的处事原则,缺乏正气。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我将认真分析自己存在的各种问题,克服困难坚决改进。同时,继续坚持“六个严禁”,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自己风清气正,经得住考验。坚持原则,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拒腐防变能力。
公安六个规定心得体会2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我非常赞成国家对驾车者实施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对酒不喜不贪,实是驾车二十多年,惨不忍睹的车祸见多了,对酒这东西没有好感。偶有饭局,推杯换盏之际,心中这根弦时刻绷紧着,不得有丝毫懈担可是,我怎么也不明白,“禁酒令”后,为什么还有一些车辆无视“令旗”横冲直撞,行人战战兢兢躲躲闪闪?是不是跟执法松驰有关呢?
且不说,一些傲慢的国家××人员,仗着国家赋予的一点权力无视交通法规,就算是一般人,也鲜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喝点小酒或违个章,反正找找文秘杂烩网人就行了;也有人财大气粗:不就两个小钱嘛,撞死了人,照样可以用钱摆平,违章算个啥?没钱没权的,只能乖乖受罚。挑战法律权威成了某些人身份的象征,遵纪守法者成了没本事的代言。于是乎,随意停车,任意变道,乱闯红灯,争道抢先,超速狂飙,醉酒驾车的闹剧在本不通畅的公路上轮番上演,人人削尖脑袋投机取巧,规规矩矩惹人耻笑。终于到了这一天,鲜活的生命以惨烈的方式消失于人世,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仅仅是肇事者一人的责任吗?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为什么一种事情,当以惨烈的方式展现于世人面前时,才能获得关注?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紧盯着事后的严惩,而没有想过事前的防范?为什么电视上报纸上铺天盖地地对肇事者的谩骂,而鲜有人对现状冷静的反思?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沦为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
公安六个规定心得体会3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
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
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公安六个规定心得体会4
中国民间有一句俗语叫“酒风看作风”,公安部门禁酒令的心得体会。倘若某某在酒席场上喝酒直率、实在,不管身体能否承载得了,令敬酒者高兴,敬酒者由此推演说某某人的工作作风过得硬。倘若你在酒席场上无酒量或不能喝,以理拒喝,令敬酒者扫兴,敬酒者往往说某某的工作作风不实。“酒风”与“作风”本来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两个词,被硬生生的联系在了一起,并且成了评价一个人工作作风好坏的一个标准之一,是否有点牵强附会吗?“酒风”本义是病名,指以身热解堕,汗出如浴,恶风少气为主症的酒病。后来引申为一个人对喝酒的一种态度。是能喝还是不能喝?是喝的直率还是勉强?是拉满灌还是留三分?这要看喝酒时的身体、氛围、条件等情况才能表现出来。“作风”则是指一个人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酒风”本来是一个贬义词,包含的意义也只能是在生活上一种对待饮酒的态度。而现实生活中的酒席场上,敬酒者往往把它贬义褒用了,把其意进行了曲解,并且与工作作风连在了一起,混为一团。
“酒风”真能体现“作风”吗?其实不然。有个别人为了迎合他人的心意,大喝特喝,酩酊大醉,忘乎所以,丑态百出;有个别人按提议者要求,满负荷饮酒,甚至超越了身体的承受力;有个别人为了哥们义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狂饮暴饮;有个别人本不胜酒力或者根本就不会饮酒,由于某些原因,硬着头皮装能,喝得面红耳赤„„。这些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好的工作作风吗?相反,还会贻误工作。喝酒超量的人,他上得了班吗?酒气熏天,脸泛红晕,他办公形象好吗?迷迷糊糊,昏头昏脑,他能保证工作质量吗?„„等等,不一而足。好的“酒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工作期间,纪律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上班时间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身体状况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环境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即便是有特殊的情况需要饮酒,也要适可而止,适量、适度、适时,酒席的规模和酒的档次上都要控制。不能认为不喝白不喝,反正酒是“公家”的,这样既喝坏了党风又喝坏了胃。好的“作风”不是靠“酒风”来证明的。
良好的思想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纯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有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紧跟时代脉搏,经常换脑,常学常新。良好的工作作风主要体现在恪遵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良好的生活作风主要体现在生活正派。生活朴实,不贪图享乐,不大吃大喝。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没有吃喝嫖赌等恶习。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制度约束。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政治局委员到基层要简化接待,新的中共领导集体为我们带了一个好头。最近,中央对控制“三公”消费又推出了一些具体举措。这场公务消费清风正在由高层政府吹向基层地方,并悄然涌向经济领域,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强烈,拍手叫好。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措施方法。在管控饮酒措施上要得力、方法上要得当。好的措施方法制定以后,要有人依规管事办事,并且要长期不懈地坚持落实到位。如果流于形式,刮一阵风,就会功亏一篑,起不到任何功效,反失政府和部门信誉。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干部素质。党员干部在酒席场上既是操控者又是执行者,“酒”经考验的首先是这些群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酒文化观,带头严控酒的消费时间和档次,带头执行有关禁酒令。同时,对下属违规饮酒要帮助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公安六个规定心得体会5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北京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朝阳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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