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风险防控意见和建议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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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风险防控意见和建议【第一篇】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是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有效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的关键。但是,联系工作实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仍然存在着如思想认识有偏差、缺乏科学的防控措施、尚未形成明确的考核机制和责任机制等诸多问题。为此,基层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一是在风险教育中强化制度建设的约束力。教育是基础,要把教育机制作为风险防控的基础性措施,具体应突出“三化”:刚性化,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机制,把教育责任、教育内容、教育方式、教育效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的考核内容,在制度上凸显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工作的刚性化要求;人性化,推行岗位廉政提醒教育制度,开展一对一的人文关怀,更能针对岗位人员的实际,深入思想深处,触及人的心灵,解决存在问题,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层次化,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存在不同风险的特点,遵循“因岗施教、因人施教、分类指导”的原则,搭载平台,开展个性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二是在权力运行中增强制度建设的保障力。坚持“一项权力就建立一项制度”的工作原则,突出三个“重点”:突出重点对象,建立健全以“制权、管钱、用人”为主线的权力制约制度体系建设,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明确行为规范的制约制度。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政府采购、药品药械招投标、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以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突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电子监督系统,把廉政风险点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等纳入电子监督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构建权力运行综合监控网络平台,推动廉政风险监控网络有序连接、资源共享。
三是在风险防范中提高制度建设的制衡力。根据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可能出现的情况,按照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的不同,研究制定对应的廉政风险应对处置方法,建立配套完善的权力监督和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规定及措施,深化预警内容、预警方式、预警监督和预警结果运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对过于集中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重点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权力,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运行程序;对监管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权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固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四是在风险预警中彰显制度建设的威慑力。建立五项制度:风险提示制度,围绕重点岗位、重点工作,分析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采取口头提示、书面提示、短信提示、电脑屏保提示等形式,以季度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发出廉政预警提示,研究制定防范化解办法,关口前移,防微杜渐;风险评估制度,以综合分析、专题分析、纪检监察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不规范、苗头性、倾向性行为和动向等信息或系统内反复发生的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风险预警处置制度,完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审批、执法监督、财务管理、物品采购等重点部位的工作规范。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巡视、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处理、信访举报、案件分析等,加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处理,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建立风险反馈制度,通过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网上投诉专栏、发放承诺书、召开征求廉政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广泛收集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提高;建立考核评估制度,制定检查考核标准,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查等方式,对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岗位权力风险防控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把考评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廉洁风险防控意见和建议【第二篇】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和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法官干警的具体体现。黄陵法院从20xx年开始,按照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肯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主观方面:
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千方百计的拉拢腐蚀办案人员。法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往往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公正司法要顶着人情关系网的巨大压力。
2、一些法官自律意识不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容易出现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
3、从法官自身素质来看,由于个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也会出现执法偏差,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法院干警在履行法定职权的同时承担着各种责任追究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廉政风险的潜在而非实实在在的发生,部分干警认为只要管好自己,履行好职责,廉政风险就与自己不相干。没有能够准确的认识权利与责任的辨证关系,不能树立正确的廉政风险观念。
(二)工作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部分领导和干警对廉政风险点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担心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工作中的腐败环节,会给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效果心存疑虑,存在敷衍应付态度。客观上影响了推动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查找不够全面深入。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的风险点少。八小时内履职环节的风险点多,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风险点少。
3、在廉政建设方面力度不够措施不力,存在“说得多做得少,制度多落实少,教育多查处少”的问题,致使一些法官因权利使用不当,或因渎职被追究责任,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4、考核评估及问责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廉政风险点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一种可能性,并非已经存在和实际发生,因此考核评估中可能存在只问是否触发廉政风险点的情况,考核评估存在标准不够清晰、规范,考核周期不够科学的问题。出现廉政风险情况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判定失察、失管、失教的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再认识。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汇报会、培训会,编印信息、资料等方式,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面对面指导,明确廉政风险点的涵义界限。努力提高法院干警对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反腐败能力。着力抓好法院干警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全院干警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良好习惯。
2、预防为主,统筹兼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关于《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和“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培养法院干警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操守,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避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不正当的交往,不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单独会面,拒绝请客送礼及亲朋好友的说情。把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对部分干警存在苗头性、倾向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帮助他们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
3、建立完善考核评估和问责机制。一是继续探索实践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考核评估和问责工作,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加快完善考核评估的标准化工作和问责机制。二是加强日常考核,通过班子成员和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单位内部和部门内部开展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工作,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将日常考核作为全年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信访监督、干警考察和案件查处,逐步形成“点面结合,实地察看、座谈征询、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的评估模式。四是结合《公务员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廉政风险点防控中出现不廉政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出现失察、失管、失教行为的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
4、完善监督机制。对廉政风险的预防,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的力度,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一方面要完善内部的督查制度,发挥好内部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明查暗访,专项督察,接待来信来访等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将法院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以外的表现纳入监督管理的范围。
5、落实长效机制。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科学运作,通过再检查、再评析、重划等级和优化措施等过程,扎实推进防范管理工作的持续性和长效化,真正使法院审判监督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执法行为更加廉洁。
6、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没有严肃的惩处,教育就没有说服力,制度就没有执行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的理念。树立“查办案件”是“治病救人”的理念,树立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个人退路”的理念,要始终坚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严格依法执纪办案,以此警示身边的干警,教育后来的干警,挽救失足的干警,防止更多的干警重蹈覆辙,滑向犯罪的深渊,变成人民的对立面。
廉洁风险防控意见和建议【第三篇】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有益经验。实践表明,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勇于实践,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管理,循序渐进,积极稳妥。
3.目标要求。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4.依法规范职权。根据法定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明确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对依法确定的职权进行分项梳理,摸清职权底数,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同时,对单位内部的人、财、物管理等职权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内部职权行使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
5.查找廉政风险。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权力行使方面,重点查找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运行程序不规范和自由裁量幅度过大,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制度机制方面,重点查找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权力失控的风险;思想道德方面,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可能诱发行为失范的风险。
6.评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7.制定防控措施。针对廉政风险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属于权力行使方面的,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探索完善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规范权力行使;属于制度机制方面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于思想道德方面的,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8.优化权力结构。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重点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给付、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风险防控措施。
9.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考评法定裁量和酌定裁量因素,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适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重点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对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提出行使条件,对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实施等,制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
10.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报、公开栏、办事指南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裁量权基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内部网络、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加大公开力度。
11.加强科技防控。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依托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建立完善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将廉政风险和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单位内部人、财、物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
12.实施预警处置。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巡视、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治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加快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研发,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13.坚持动态管理。以年度为周期或依托项目管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调整、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有关职责权限的变更、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三、工作要求
1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承担预防腐败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
15.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着力防范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交易、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金融运行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廉政风险。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流程,与加强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各种形式公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整体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16.注重检查,务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在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上务求实效,坚决避免和克服形式主义。要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之中,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价和任免的重要依据。要研究制定检查评估标准,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社会评价办法,采取定期自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提高检查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廉洁风险防控意见和建议【第四篇】
按照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创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单位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文广新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部位和环节,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逐步建立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预防监控机制,着力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巩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果,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把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三、工作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干部及内设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廉政风险防控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运转顺利。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档案资料保存完备。
(二)职权清理全面。依据单位法定授权和“三定”方案,按照职权主体、职权名称、职权分类、实施依据等编制职权目录,固化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建立职权清理排查台帐,形成权力清单,做到清理全面、彻底。
(三)风险排查准确。按要求开展风险查找、风险等级确定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不漏项、不漏岗、不漏人。召开职工会互评,邀请服务对象、委员、代表进行评议。集体审定、确定风险等级,并予以公示,固化风险等级目录、职权目录。分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
(四)权力运行透明。按照相关公开的要求,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与行政服务中心、部门核心业务、绩效考核相融合,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和内部管理权在内控中规范、在阳光下运行、在网络上监控。
(五)防控措施有力。在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性制度、程序和流程图行使权力。修订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操作规程》,并汇编成册发放至本系统、本单位,做到人人知晓。积极参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程留痕、实时监察。制定风险教育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教育活动,并建立风险教育台账。
(六)预警处置有效。建立专门的廉政风险信息员收集制度,多渠道收集风险信息,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台帐。及时研究、分析评估风险信息,确定预警等级,预警通知,采取预警处置措施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公开。对出现廉政风险的,及时规范处置到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适时记录。
(七)动态管理及时。每年根据职能调整、领导班子的分工,再审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实现风险点固化。对收集信息或处置情况进行再分析,调整风险点等级,完善防控措施。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对随机出现的风险点,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分别下发风险点相对应的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处置通知书对事后处置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党纪政纪进行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
(八)社会评价良好。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现监督管理水平提升、执纪执法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党员干部被投诉率和违纪率下降目标,没有违纪违法重大案件的发生。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安排(2014年5月上旬)。各股室、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时限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可行,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各单位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廉政风险防控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防控工作。要广泛宣传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义,动员干部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二)组织实施(2014年5月下旬—2014年11月下旬)。各单位按照实施工作意见要求,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及方式方法,坚持突出亮点、体现特色,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在工作中,要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载体,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检查考核(2014年12月)。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整理汇编相关资料,总结经验、成效,局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地查看、调阅资料、民意调查等方式,并结合平时专题调研、随机抽查、工作报表等日常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构建惩防体系、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载体,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纪检监察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督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实践。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标准,立足高起点、高规格、高水平进行谋划和实施,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着力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好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职能的重点岗位以及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把廉政风险管理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总结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围绕源头治腐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力求创特色、出经验、出成果、出实效,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