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个人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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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个人心得体会【第一篇】
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务必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日前,郏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笔者认为坚持以案件为重点,就要深挖倒查,向深处抓、往实里做。透过剖析,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扩大战果,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把案件高发单位,窝案、串案、重复发案单位作为重中之重。建立执纪部门、案发单位和预防机构三方协同开展工作的防控机制。案发单位要深刻反思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反映出来的思想教育不到位、监督制约不严、体制机制不全等问题,查找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纪检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打击、处分等分类防控措施,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到达标本兼洽目的。
要以案发单位和部门为重点,以案倒查,跟踪预防,做好执纪审查以案促改后续文章。透过剖析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把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建立执纪部门、案发单位和预防部门三方协同开展工作的防控机制,扩大执纪审查后续效应,以案促改,以案促防,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要透过筛选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效果,把案件高发和窝案、串案、重复发案单位(系统)作为重中之重。要结合本地和我单位执纪审查工作进展状况,及时筛选典型案件,常态化开展农业系统以案促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以案促改个人心得体会【第二篇】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是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一些发生在身边的、系统内部的案例的学习,本人深深感受到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没有变。作为党员干部,要时刻以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警示自己,要时刻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勤政为民,不居功自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以案促改,关键在“案”
身边的案例更警示人,系统内部的案例更警醒人。作为党员干部,要坚持以身边的案例、系统内部的案例为重点,深挖案发规律,通过剖析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这些案例更容易触动人的心灵,更有利于把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通过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使人不想腐、不敢腐。
二、以案促改,目的在改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以案促改,其最终目的就是要改,要端正思想,改变作风。一是要工作中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坚守底线。时刻保持工作上的主动性,提倡求实、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用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去工作,一身正气,秉公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二是要在生活上注重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注意生活小节,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还要在生活小节上严格自律,警惕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守住底线。
以案促改个人心得体会【第三篇】
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是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的必然结果,是以治标促进治本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反腐败常态化的现实需要。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对于我院来说,就是要在案件查办后,以案发部门为重点、其他部门为镜鉴,组织剖析案例,深挖问题根源,找准制度漏洞,研究案发规律,以案倒查、以案促防,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强化不敢腐的基础上,努力构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任务,全体人员必须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扛起职责,勇于担当,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要求,一要提升站位,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职责感和使命感。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院党组管党治党职责进一步强化,正风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就是要用好惩治成果,查办一齐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从根本上减少消极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二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做好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各项工作。要找准切入点、深入剖析案件,聚焦着力点、抓好惩处治标,找准结合点、强化警示教育,把握落脚点、抓好全程预防。
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职责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推动新野法院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审判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全县人民的殷切期望。
以案促改个人心得体会【第四篇】
开展以案促改是省委、省纪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治本”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经过近两年来的实践探索,我们对这项工作的定位、规律和效用有了更加系统、全面的认识。
一、以案促改有利于增强教育的感染力
以往,我们的党纪教育过于抽象,案例教育过于简单,特别是通报的一些案例,层次较高,离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实际较远,一些党员干部也认为与己无关,有一种看热闹的心态,教育效果不理想。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对身边违纪者思想蜕变过程、违纪行为由轻到重演变轨迹的剖析,让党员干部从心理和情感上深受触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二、以案促改有利于增强制度约束的执行力
以往,我们也强调制度的治本功能,但很多单位的制度建设是为了制度而制度,缺乏针对性和约束力,很难起到规范权力运行的作用。开展以案促改,依托案件“解剖麻雀”,剖析案发原因,研究发案规律,查找风险点,真正找准管理上的漏洞和短板,痛下决心,有针对性地通过制度堵塞漏洞,才能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
三、以案促改有利于唤醒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
以往,案发单位的党组织往往把责任都归咎于涉案者本人,体会不到“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甚至发生一个单位同一岗位上“前腐后继”现象。去年以来,我们在以案促改中抓住典型案件,借力借势,唤醒了一些案发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从而自觉主动去履行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优化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
四、以案促改让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更加理解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以案促改体现了纪委开门执纪的理念,改变了以往因纪委工作过于“神秘”导致公众的模糊认识,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切地体会到我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体会到我们不仅有“查”的决心,而且有“治”的办法和韧劲,增强公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更好地理解、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总之,以案促改抓住了纪委执纪办案这个杀手锏,通过做好“打扫战场”和“战后重建”工作,放大了查办案件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同时,实现了纪委内部职能、资源的整合、集成,实现了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有机贯通,是落实中纪委“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