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选(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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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第一篇】

【典型案例】

案例1:2017年8月4日,某银行员工项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样中乙醇含量达到醉驾标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2017年8月16日,法院判处项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项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2:2017年5月11日晚21时许,某银行一支行部门经理沈某饮酒后驾车将一骑车人撞伤后逃逸,在逃离途中被民警抓获归案。经鉴定,沈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因认错悔错,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判决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上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给予沈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剖析警示】

酒后驾车这种危险行为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和危害,因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令人触目惊心。案例中的两名责任人尽管了解严禁酒后驾驶的法律规定及其危害,却由于缺乏自制力而无视法律法规,知法犯法,醉驾甚至肇事逃逸,既受到法律追究,又受到党纪行规处理,教训深刻。其违法违纪行为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法规意识淡薄,放松了自我修养,未能时刻牢记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和遵守纪律和规矩的底线意识。对二人的严肃处理亦反映出我行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深刻认识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行为的刚性约束,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消除侥幸心理,珍惜职业生命。要牢固树立"法律是公民的底线、纪律是党员的红线"的意识,不管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紧绷遵章守纪之弦,自觉远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各级党组织也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党性教育,结合党规党纪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时间节点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和员工的纪律和法规意识,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对一意孤行触犯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和员工,坚决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做到敢抓敢管、长管长严,以更严标准整治"酒驾"等问题,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第二篇】

中秋、国庆双节将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又到重要节点。公司纪委转发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的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请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保持高度警醒,引以为戒。

案例一

贵州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蒲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

2018年1月底,蒲波刚由四川省德阳市委书记提任贵州省副省长,即在成都某饭店接受私营企业主为庆贺其升迁安排的宴请。同年4月初,又召集四川省多名领导干部在成都某饭店聚餐,庆贺自己升迁,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5次要求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其本人及亲属赴香港、上海、三亚旅游。蒲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0月,蒲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7月,蒲波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二

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胡怀邦多次在私人会所接受他人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7年国庆节期间,胡怀邦及其家人到上海旅游,食宿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胡怀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胡怀邦被开除党籍。2021年1月,胡怀邦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等财物,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9年6月,张坚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价值共计万余元的消费卡;要求私营企业主为其在高档酒店、住宅小区等多处租房并支付费用万余元。2013年3月至2017年1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为张坚办理其周转房所在小区就餐卡,并用公款充值供张坚使用。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张坚以方便上下班和午休为名,要求工作人员为其在该院附近租房,并用公款支付租金等费用。张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张坚被开除党籍。2021年9月,张坚因犯受贿罪,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案例四

青海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3年至2019年9月,文国栋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和私营企业主等13人礼金折合共计万余元。2017年至2020年,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公司内部餐厅、酒店等处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文国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文国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五

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9年11月,胡问鸣先后违规打高尔夫球百余次,费用由私营企业主等人支付;多次到私人会所组织、参加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多次接受其下属及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2014年至2020年,先后收受私营企业主等3人礼品、礼金折合共计万元。2014年至2015年,多次安排下属单位使用公款为其支付个人宴请费用。胡问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胡问鸣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例六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原副书记王立斌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问题。

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王立斌回青岛探亲期间,先后5次违规接受基层税务干部和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宴请,费用由私营企业主和他人承担,其中2次发生在国庆期间、1次安排在私营企业内部食堂;其间,王立斌还先后2次违规收受基层税务干部赠送的由公款支付的海鲜等礼品以及私营企业主赠送的茅台酒1箱,部分礼品采用快递方式邮寄。王立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和调整岗位处理,违规接受宴请和礼品费用万元被收缴或按登记上交处置。

案例七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新华保险云南分公司团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郝学孝用快递方式违规公款赠送月饼问题。

2020年中秋节前夕,郝学孝订购节礼月饼27盒,每盒价值140元,总金额3780元,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寄送到总公司对口部门,后被拒收退回。月饼款以部门招待费名义在本单位报销。郝学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公款购买月饼的费用。

案例八

湖南省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违规使用“空白公函”等方式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8年至2020年,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超标准接待,并通过填写“空白公函”、更换原始菜单、虚增接待次数等方式,将单次超标准公务接待拆分报账,共涉及超标准公务接待费万余元。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庾江荣受到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处理,分管财务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綦恒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继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案例九

山西省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文斌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20年8月至11月,李文斌先后3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白酒,其中2次分别发生在中秋节前和国庆节后,所收高档白酒折合共计万元。李文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品费用被收缴。

案例十

黑龙江省巴彦县房产住宅局行政审批窗口违规为房地产中介等优先办理业务问题。

2020年4月,巴彦县房产住宅局在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恢复开放房产登记、抵押、交易等窗口,该局领导班子没有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业务大量积压的实际,未认真研究即决定先期每天发放18个业务号、后期每天48个号,导致群众早起排队、一号难求。该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付晓东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优先为多家房屋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办理了400余笔业务,群众反映强烈。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存在优先为亲戚朋友办理业务的问题。付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第三篇】

案例是的教科书,也是的清醒剂。《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一片以具体的贪腐细节、惊人的犯罪事实、思想滑坡的自我剖析、直白的认罪反思,令观者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一要看好自己,从学。“行源于心,力源于志”。一个党员的党性,不会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不加强修养和锤炼,党性不仅不会提高,反而会降低会丧失。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落实“”主题教育各项要求,以学促改,以学正身。

二要看清自己,从细。“一日三省吾身”。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的诱惑是自己身处的环境,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共产党人的“心学”,思深悟远、常省常学常新,需要的是一辈子的清扫、打磨和精进。要从细微做起,从小事做起,挺身为梯,躬身为桥,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实际行动锤炼党性。

三要看牢自己,从严。“君子夕惕若厉,无咎”。人生都是现场直播,没有办法重来,要慎独慎微。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坚持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在磨砺精神品质中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分析及反思推荐【第四篇】

【案情回顾】

阳关道上,失足落马

贝建荣,男,1964年10月生,浙江xx人,曾任**市**区**镇中学、**镇**学校长。

出身于农家的贝建荣,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考上了大学。毕业后,他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在工作岗位上踏实肯干、兢兢业业,从普通教师逐步被提拔为学校中层、副校长直到校长,人生可谓一帆风顺。但自从担任中学校长之后,他的人生轨迹开始发生改变。

2003年,贝建荣就任xx区**镇中学校长。上任之初,贝建荣心中颇有一番抱负,做事讲原则,做人讲党性。然而,随着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贝建荣的心理起了变化。看到别人花钱如流水,活得很潇洒,而自己却过着穷酸日子,身为一校之长的贝建荣难以找到心理平衡,思想上逐渐放松警惕,开始接受别人的小恩小惠。

2004年年底,学校校园商店承包人徐某某到贝建荣家中拜访,感谢他对自己的关照,临走时放下一个厚厚的信封,说里面是1万元现金。贝建荣假意推辞了一番,最终收下了钱款。校园商店是个“香饽饽”,谁都想承包,徐某某送钱只不过是想继续拿到承包权。之后七年,徐某某每年年底都按照惯例到贝建荣家中“拜访”。同时,徐某某也一直承包着校园商店。

这一类的上门“拜访”者并不止徐某某一人,食堂承包者王某某也是贝建荣家中的常客。在贝建荣的关照下,王某某顺利将食堂承包方式变为托管经营,从而每年多赚10多万元。为表感谢,王某某曾一次性送给贝建荣现金10万元。就这样,贝建荣在担任**镇中学、**镇**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校园商店承包人、食堂承包人、工程项目承包人等所提供的贿赂款40余万元。

2012年11月,贝建荣因受贿罪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

年过半百,晚节不保

**,男,1956年11月生,浙江xx人,曾任**市**区**镇中学校长、区教文体局教育研究培训中心副主任。

年过半百、已经退居二线的**在外人眼中是标准的“老黄牛”形象,上下班骑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手中的手提包也是破烂不堪。但就是这样一个别人眼中的“老实人”,利用职务之便谋起私利来却毫不手软。

2004年,**镇中学开始建设新校区。作为**镇中学校长和甲方单位负责人,**成为工程承包人眼中的“红人”。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承包人胡某某、徐某某多次约请**吃饭、娱乐。很快,**与他们变成了称兄道弟的朋友,并在工程项目资金支付、验收等环节给予二人不少帮助。为表感谢,胡某某曾先后分几次送给**贿赂款共15万元,徐某某的贿赂款也有5万元。

“我考虑问题太简单了。我老婆身体不好,一直没有生育,女儿是领养的。我就想多捞点,将来能和老婆安享晚年。”正是这种错误的想法,诱使即将退休的**作出一反常态的行为,大到收受工程承包人、食堂承包人的贿赂款,小到收取班级制作牌人员、学生家长的“红包”,他不计多少,尽数笑纳。在担任校长期间,他所收受的贿赂共计38万元。

2013年8月,**因受贿罪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利令智昏,精英“失算”

**,男,1966年2月生,浙江xx人,曾任**市**区洪**镇中学、**镇中学校长。

作为xx区教育系统的领头雁,**的人生履历中有着一系列光环:他身为中学数学高级教师、xx市数学理.会事、xx区教育学会会员,曾经荣获xx省优秀教师、xx市数学学科带头人、xx区先锋校长等荣誉称号,称得上是xx市的“教育精英”。然而,这些荣誉光环的背后却隐藏着惊人的腐败秘密。

在**担任洪**镇中学、**镇中学校长期间,两所中学都进行了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上大捞油水。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表现出其精明的一面,就是从不收取别人送的“红包”,对小恩小惠也是嗤之以鼻,为自己塑造出一副廉洁奉公的清高形象。但实际上**内心有“小算盘”:同样承担风险,要拿就拿大的。这也正是他一直坚持的“准则”。在任校长期间,他曾分别收受基建工程承包人颜某某贿赂款15万元、胡某某贿赂款10万元,景观工程承包人张某某贿赂款10万元,食堂承包人徐某某轿车一辆。

贝建荣等人的案件曝光后,**心中感到不安。但他所采取的行动不是向纪委或司法机关主动说明自身的经济问题,而是为逃避查处做足功课。为填平其收支不符的窟窿,**利用“聪明才智”,伪造了一份家庭收支流水账,将大笔受贿款项分解成加班费、会务费及有关人员送的小额现金,随身携带并拿给谈话人员看,以强调其收入合法,并无受贿情况。然而,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这些小把戏很快被识破,曾经的“精英”不得不在法律面前低头认罪。

2013年3月,**因受贿万元,被xx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案后漫议】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大潮和社会不正之风的冲击下,某些灵魂工程师受利益驱使,堕落为罪犯,一向被视为“净土”的校园成为职务犯罪的多发地。

导致三名中学校长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是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倾斜、法制意识不强。他们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以致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心理失衡,利令智昏,最终堕落到利用手中的职权、便利条件搞权钱交易、搞侵吞、谋私利,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内因至关重要,外因也不容忽视。存在于教育系统内部的管理混乱、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看重业务能力,轻视廉政教育”等不良因素使得腐败蔓延滋长,基建、采购、后勤等部门成为校园腐败的“重灾区”。

预防教育系统贪腐,挽救教育信任危机,需要有关部门认真查找教育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在完善体制的基础上,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多方着手以有效减少腐败现象。

深度剖析

近年来,教育系统腐败问题频发,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一些学校领导通过乱收费中饱私囊,或在基建采购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这些问题的发生,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增强系统预防效果,我们对此类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1.“账外账”具有普遍性。有关案件资料显示,一些学校违规向学生收取诸如择校费、招生费、赞助费、教辅资料费等费用后,除部分用于购置教育设施设备、改善教职工待遇外,大都将这些经费及供应商以“劳务费”等名义给予的“回扣”存入“账外账”(xx库),为滋生腐败提供了土壤。

2.基建采购为发案重灾区。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每年都会有包括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基建维修材料等在内的大宗物资采购,而不少学校经济活动管理制度并未健全完善,加之经费来源和使用的多渠道、多领域,使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等环节成为发案重灾区。

3.逢年过节是问题高发期。教育系统腐败案中,单笔受贿数额较大的比例不高,受贿时间多集中在逢年过节等重要节点,涉案金额较大或巨大的案件也往往是通过一段时间的连续作案累积所致。纵观教育系统贪腐案件,行贿人往往利用逢年过节拜访走动的传统习俗,进行放长线式的“感情投资”。据相关案例分析,不管是基建工程,还是物资采购,或者教师调动、学校中层干部的任用等等,涉案人员收受贿赂时间多集中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一些违纪问题也是缘于“迎来送往”。诸多案例表明,在“礼尚往来”的掩护下,“廉关”的界线容易模糊,成为贿赂案件的高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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