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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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第一篇】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址:

负责人:联系电话: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申请人:

附:

一、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申诉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2、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起诉状却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计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记载下列事项: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3、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时起诉人还应提交不予受理通知书。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无论哪一方申请调解、仲裁,都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诉人。对仲裁庭的裁决不服的只能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而不能以仲裁委员会为被告。

三、时效规定:

1、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

2、仲裁裁决应自受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第二篇】

写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对这一十分严肃的事情,写入党申请书的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真正了解党,认识党,通过对党的全面了解,郑重地作出自己的政治选择,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在此基础上,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书,谈不真实思想。

(2)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主要社会关系及其对自己的影响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1、入党申请书虽有一定的格式,但也不要千篇1律。尽可能多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让领导看了不会太厌倦。

2、入党理由要写清楚,篇幅不要太长,语言要简洁精练。

3、语气要谦虚,态度要诚恳。

4、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5、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分一味评论别人。

6、必须对党忠诚老实。所写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弄虚作假或隐瞒,应该向党组织交待清楚的问题要写清楚。

7、入党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夸夸其谈。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8、入党申请书要把自己家庭的真实情况向组织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9、入党申请书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以便存档,正文写完后,要签名盖章,写上日期。

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第三篇】

第一,要做必要的诉前调查取证。

误区一:先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剩下调查和举证的事交给仲裁机构和用人单位。

有的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认为举证责任倒置,只要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就万事大吉了,这种想法和做法并不可取。由于对劳动法律常识的认知差异化,劳动者大多证据意识不强,不清楚哪些证据对自己有利,以及如果合法有效地收集证据。笔者认为,诉前的调查取证是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的准备环节,非常重要。首先,未进入法律程序前,劳资纠纷还可以通过协商、和解或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等渠道进行解决,这个过程是最佳的收集证据时期;其次,劳动者在专业机构或者劳动法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取证的效率、证据的效力和被采信程度相对较高;再有,在通过诉前调查取证对争议事实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更易提出合法、明确、完整的仲裁请求,可少走弯路;第四,一般情况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审查时会要求提供被申请人的企业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到企业注册或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要依法合理确定仲裁请求。

误区二:只要有法律依据,仲裁请求就可以随意增加或变更。

有的劳动者在递交劳动仲裁申请时只提了一项仲裁请求,在依法开庭审理结束后,又觉得自己提少了还应增加两项仲裁请求,随及又向仲裁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有的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只提了两项仲裁请求,不服仲裁裁决进入一审诉讼阶段后又临时增加了一项诉求。如职工李某被单位辞退但未支付经济补偿,其随及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领到仲裁裁决书后,觉得自己在工作期间的加班费也未拿到,随后在一审诉讼程序中新增加一项诉求即要求支付加班费用。笔者认为,上述的逾期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以及跨程序增加诉求的.做法有极大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变更仲裁请求超出规定期限的,则可能视为新的争议不被审理;新增加的仲裁请求,未依法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如新增诉求与原诉求具有可分性,则可能不被审理或不予支持,如此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增加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时间是劳动维权过程中最昂贵的一项成本,因为它不可再生。因此,劳动者要尽可能地避免出现仲裁请求变来变去、随意增加变更的情形,建议在综合评判争议事实的基础上一并提出可主张的全部诉求(基于劳动仲裁或诉讼策略考虑的除外)。首先,可极大地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提高效率;其次,按照“不告不理”原则,未明确提出的诉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极有可能不予审理。

第三,要准确表述事实与理由部分。

误区三:只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就好了。

有的劳动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的事实部分越简明越好,等到正式开庭时再详细说清楚也不迟。笔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仲裁员接触劳动争议案件的第一手材料,而且整个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都是围绕仲裁申请书展开的,因此,“第一印象”很重要。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善于使用法言法语,因受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习惯所限,大多为“流水账”式的记述。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个部分不仅需要说清基本事实,还应把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基于法律关系引发争议、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情况交代清楚。劳动争议是基于建立、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纠纷,因此,事实与理由部分一般围绕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展开,包括什么时到什么地点为什么单位提供什么工种或岗位的劳动,接受什么单位的管理,由什么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该单位的业务范围等等。同时,事实与理由部分又需为各项仲裁请求的成立提供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四,要把握好递交仲裁申请时间。

误区四:用人单位一直说会研究给我补偿的事,让我等一等。

有的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一般会选择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的用人单位也往往会以开会研究或向上级报告为由一直拖延。笔者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后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和解是对的,但请注意协商或调解不能无限期地拖延,那样很容易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而导致无法进入法律维权渠道。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大多是口头方式,很难有证据保留,如一旦超过一年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而又无法就“时效中断或中止”进行举证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很可能会不予受理。所以,要把握好申请仲裁的时间。首先,劳动者要在与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的同时,在一年的时效范围内预留出合理的仲裁申请准备时间;其次,劳动者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以免走弯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第四篇】

作为一名护士,在写辞职信之前,不要仓促行为,也不要意气用事。想辞职时,就先要想清楚,你想行使的是哪一种辞职的权利,这种性质的判断,是需要一定的法律基础的。

护士辞职的权利,共计有三种,首先是要和医院方面协商,这时候不需要写好辞职报告;其二是护士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辞职权利是一种预告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现实中有时不太好办,医院还有可能要你支付违约金,因此,所以辞职的时候,作为护士,应当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时辞职权利,这种辞职权利,护士是不需要向单位承担任何赔偿或者违约责任的,但是这种辞职需要法定的理由。

2、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在想清楚辞职权利的前提下,护士们需要确定自己选择哪一种性质的辞职,并且在确定之后,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协商解除,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别的理由;预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即时辞职,需要特别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为医院不依法缴纳社保或者拖欠工资或者不付加班费等诸种情形。

3、措词温和,不可激化矛盾;。

找到合适的理由之后,在具体行文时,不可语气过于生硬,不可因辞职信本身而与单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过于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动。

4、顺利取得相应的证据;。

护士对于自己辞职的行为本身、辞职的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因此护士在辞职前、辞职时就应当有意识地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医院领导签过字的辞职申请,自己写的辞职信,医院发的工资条等各种证据,需要切记的是,证据需要是原件。

5、作好仲裁或者诉讼的心理准备。

如果你与医院之间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要做好医院可能会向你索要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档案存在医院的话,就要做好医院可能会扣留档案的心理准备;如果你的社保关系在单位的话,也要做好医院不给你办转的心理准备吧。

总之,辞职跳槽本身对于护士来说,是一个有风险的行为。在做出这个行为之前,需要深思并做好承担风险的心理准备,并且需要储备相应的法律常识来保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必要时,也需要求助于专业律师为妥。

范文。

尊敬的院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

我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信,进入医院工作以来,由于你们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在护士行业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在护士领域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临床经验,对此我深表感谢激。

由于自身的一些原因,今天我在这里提出辞职申请,本人在201*年*月*日申请离职,希望院领导批准。

非常感谢你们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医院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医院的一员而感到骄傲。我确信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重要的一部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第五篇】

第一,要做必要的诉前调查取证。

误区一:先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剩下调查和举证的事交给仲裁机构和用人单位。

有的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认为举证责任倒置,只要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就万事大吉了,这种想法和做法并不可取。

由于对劳动法律常识的认知差异化,劳动者大多证据意识不强,不清楚哪些证据对自己有利,以及如果合法有效地收集证据。

笔者认为,诉前的调查取证是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的准备环节,非常重要。

第四,一般情况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审查时会要求提供被申请人的企业工商登记等相关资料,申请人可到企业注册或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取,并加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要依法合理确定仲裁请求。

误区二:只要有法律依据,仲裁请求就可以随意增加或变更。

有的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只提了两项仲裁请求,不服仲裁裁决进入一审诉讼阶段后又临时增加了一项诉求。

如职工李某被单位辞退但未支付经济补偿,其随及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领到仲裁裁决书后,觉得自己在工作期间的加班费也未拿到,随后在一审诉讼程序中新增加一项诉求即要求支付加班费用。

笔者认为,上述的逾期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以及跨程序增加诉求的做法有极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加、变更仲裁请求超出规定期限的,则可能视为新的争议不被审理;。

新增加的仲裁请求,未依法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的,如新增诉求与原诉求具有可分性,则可能不被审理或不予支持,如此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增加劳动者维权的时间成本。

时间是劳动维权过程中最昂贵的一项成本,因为它不可再生。

因此,劳动者要尽可能地避免出现仲裁请求变来变去、随意增加变更的情形,建议在综合评判争议事实的基础上一并提出可主张的全部诉求(基于劳动仲裁或诉讼策略考虑的除外)。

首先,可极大地降低维权的时间成本,提高效率;。

其次,按照“不告不理”原则,未明确提出的诉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极有可能不予审理。

第三,要准确表述事实与理由部分。

误区三:只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就好了。

有的劳动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的事实部分越简明越好,等到正式开庭时再详细说清楚也不迟。

笔者认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劳动仲裁员接触劳动争议案件的第一手材料,而且整个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都是围绕仲裁申请书展开的,因此,“第一印象”很重要。

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善于使用法言法语,因受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习惯所限,大多为“流水账”式的记述。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看,这个部分不仅需要说清基本事实,还应把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基于法律关系引发争议、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情况交代清楚。

劳动争议是基于建立、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纠纷,因此,事实与理由部分一般围绕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展开,包括什么时到什么地点为什么单位提供什么工种或岗位的劳动,接受什么单位的管理,由什么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该单位的业务范围等等。

同时,事实与理由部分又需为各项仲裁请求的成立提供事实和法律依据。

第四,要把握好递交仲裁申请时间。

误区四:用人单位一直说会研究给我补偿的事,让我等一等。

有的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一般会选择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有的用人单位也往往会以开会研究或向上级报告为由一直拖延。

笔者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后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和解是对的,但请注意协商或调解不能无限期地拖延,那样很容易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而导致无法进入法律维权渠道。

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争议事项进行的协商大多是口头方式,很难有证据保留,如一旦超过一年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而又无法就“时效中断或中止”进行举证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很可能会不予受理。

所以,要把握好申请仲裁的`时间。

其次,劳动者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以免走弯路。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收件审查要点2。

第一,审查仲裁主体。

主要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当属于《劳动法》第2条和《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范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二,审查仲裁请求。

同时审查每一项仲裁请求是否明确、具体、完整,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对未明确提出的权益主张仲裁机构不会审理或不予支持。

4、如用人单位已经破产,因主体不存在不予受理;。

6、与企业主管部门产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

7、其他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的事项。

第三,审查仲裁时效。

同时,审查是否存在仲裁时效中止或中断的特殊情形,对于主张时效中止或中断的,应由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据。

第四,审查证据资料。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劳动者)应当就其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所列的仲裁请求和基本事实,提供相应的证据,如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另外,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第六篇】

(一)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同时要注意的是留下劳动者自己的联系方式,方便仲裁委员会决定立案时通知双方。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请求要写明所要求的事项和具体数额。事实理由陈述清楚、明白。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常在仲裁申请书后面附有一个证据清单,写明证据内容和要证明什么。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企业一方除写企业名称外,还要写法定代表人)、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家庭地址、电话等。

2、写明申请事项。也就是你想主张的事项。比如,支付拖欠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等。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别是要把引发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关键性事实客观地交代清楚。还有何时入职、做什么工作、约定工资。应叙述的全面而又简洁。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第七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时效申请,就丧失了胜诉权,即证据充分胜诉把握很大的一个案子,因超过仲裁时效,就丧失了胜诉权。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定等同于实际营业地,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工商信息网查询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依照规定,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见劳动仲裁委制定的申诉书表格,依项填写即可);2、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具体填写方式同上);3、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所附证据名称、证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参见沈律师的另1篇文章“劳动争议仲裁举证劳动关系举证”;2、身份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同意的其他公民参加仲裁活动,代为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接受法律文书、递交证据及参加庭审,代为和解等。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集体劳动争议职工当事人应提交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的授权委托书;。

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补助申请书注意事项【第八篇】

员工提出辞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向单位递交正式的`辞职申情书的。辞职申请书本身,作为员工的结束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会对劳动关系结束、双方责任的划分产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员工在写辞职信时,是需要慎重思考,有必要三思而后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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